火可以讓人得救嗎? 釋經哥林多前書 3:13~15

 

 

火可以讓人得救嗎? 釋經哥林多前書 3:13~15

 

3:13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3:14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3:15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 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這經文在聖經中非常重要,因為他是從西方人的觀點來解釋這並不正確,而且是錯誤的釋經,這也是東正教與西方教會的不同點之一.

 

先從錯誤的釋經開始談:人將會經歷火,所有好工程,一切他所做的事,將會藉著這火的試驗燃燒,所以結論是如果這工程是好的他會得到獎賞,但是他的工程若是不好,這工程會被火燒毀掉.讓人質疑的是:那這人到底會如何呢?西方教會是如此解釋:全部的人他們終究都要得救,只不過是時間的早晚,西方教會被火的試驗就是得救,換句話說得救就是上天堂承受神的國度.

 

西方教會對時間上有所誤解,這些事情何時會發生呢?西方教會表示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了,就是當你去世的時候,你必須經過這火,藉由這火來潔淨你(不管你是多麼好,總是還有些缺失,如果你的根基是立在基督 哥前3:11但無論如何人總是會犯錯與有罪)

 

但這裡有個很大的語言上的誤解,就是希臘文字’ σωθήσεται’英文卻翻譯成得救.

 

這個希臘字的動詞是σῴζω,這個字有很多不同的意思在新約中,從kittel新約神學辭典,有以下的意思。

 

1. 得救

 

2.保有

 

3. 恩惠,恩典

 

4. 堅守原有的我

 

一定要提醒讀者希臘文的動詞與中文是不一樣的,希臘文的動詞根據主詞,時間,狀態,期許性質,…..等等,一個動詞的變化可達300多種.

 

σ ῴ ζ ω 和 σ ω τ η ρ ί α 是為得到身體上的得救.

 

這動詞和名詞表示肉體上的得救,如船難時在船上的乘客得到救難,如同保羅在使徒行傳27:20,31,34皆出現這希臘文,其意思就是身體的得救.

 

σῴζω 也是有同樣的意思,在聖經中出現狂風暴雨時如馬太福音8:25

 

彼得在海上行走也用過此字馬太福音14:30

 

σῴζω 的意思是解救和支援,人類在面臨危急時,當耶穌在十字架上被嘲弄時也出現過(參考經文:可15:30,31路23:39,太27:49)

 

同樣在希伯來書5:7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

 

約翰福音12:27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

 

希伯來書11:7挪亞因著信,既蒙 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

 

多數的神學意思:得救

 

ἡ π ί σ τ ι ς σ ο υ σ έ σ ω κ έ ν σ ε 馬可福音 5:34, 10:52,路加福音 7:50; 17:19.馬可福音 5:23, 28 路加福音 8:50; 馬可福音 6:56;路加福音 8:36.在耶穌醫治σ ῴ ζ ω從來就沒有指身體某個部位或器官,而是指人的全部,特別是在經文 «你因信心得救»是有其意義

 

路加福音1:68 -69 1:77 馬可福音Mk. 8:35

 

在馬可福音10:26 當門徒開始問καὶ τίς δύναται σωθῆναι; σωθῆναι 這裡取了先前εἰς τὴν βασιλείαν τοῦ θεοῦ εἰσελθεῖν 這顯示出門徒都感到驚訝σῴζω 換句話說

 

ὁ δ ὲ ὑ π ο μ ε ί ν α ς ε ἰ ς τ έ λ ο ς , ο ὗ τ ο ς σ ω θ ή σ ε τ α ι (馬可福音13:13,馬太福音10:22) and: κ α ὶ ε ἰ υ ὴ ἐ κ ο λ ό β ω σ ε ν κ ύ ρ ι ο ς τ ὰ ς ἡ μ έ ρ α ς , ο ὐ κ ἂ ν ἐ σ ώ θ η π ᾶ σ α σ ά ρ ξ (馬可福音13:20 ),兩處皆提到得救,必須經過得救所受的痛苦,才能進入救世主的國度,現代譯本聖經卻將之翻譯得救,更錯誤的指向末世得救

 

在路加福音 σῴζω 或 σωτηρία . 播種的比喻 ἵνα μὴ πιστεύσαντες σωθῶσιν (8:12) .

 

路加福音 13:23: εἰ ὀλίγοι οἱ σῳζόμενοι; 答案顯示在這其中 σῷζομαι 進入神的王國,在馬可福音10:26 , 16中早已注意到, 路加福音19:10: ἦλθεν γὰρ ὁ υἱὸς τοῦ ἀνθρώπου ζητῆσαι καὶ σῶσαι τὸ ἀπολωλός,也表達出其關係到 “尋找” 路加福音 15:4–6, 8, 24, 32.這裡所提到失去的意思是死亡; 得救是指生命在理智性的方面:但是在救與尋找這是指目前的狀態.在路加福音19:9清楚的說明: σήμερον σωτηρία τῷ οἴκῳ τούτῳ ἐγένετο.

 

現在的問題是哥林多前書3:15得救的意思是這人的工程將會被火燒,但是他還是會存活.

 

保羅所說的火“ 試驗” “考驗”(這火會試煉每一個人的工程)但從未說這火可以潔淨或洗滌罪,所以一個人如果不潔淨怎可能得救.

 

所有的工程皆會經過火的試煉,這也包括好的工程如同保羅所說的,這也就是說這火不是讓人潔淨的火,因此好的工程也不需要潔淨,因為已經是好的工程.

 

保羅說那些沒有好工程的人 “他就要受虧損”但是他最後會得救(這是錯誤的翻譯),那人將會受益且贏得,將不會受虧損(也就是經過煉火潔淨他可以上天堂).

 

聖徒保羅又說:這件事將會發生在耶穌再來時的審判日,這又說到這 “日”(而這日已經宣告會以火的形式出現),這日子,就是審判日而不是其

他的日子

 

聖經並沒有說當某人去世時,他必須經過火的試煉才能通過,事實上這是指最後審判之火,在耶穌的比喻中拉撒路和財主,這財主就是在火中,但財主目前的狀況只是末後的地獄剛開始,因為他並沒有悔改也沒有愛,這比喻並沒有說這財主經過這火最後會到樂園去,也沒有提到某種特殊的火可以潔淨人.

 

假若說西方的教會解釋是正確的,那人得救不是因為神的憐憫,而是因為那人配得,因為是靠著火來潔淨,這種理論完全無法接受.

 

假若說西方的教會解釋是正確的,那人將會得救,若是那人自己不想要也沒有要求要得救,只是藉著火,那這火將會改變那人的態度嗎?這火能教那人什麼是愛嗎?這火只可能讓那人更糟糕,更加恨惡上帝,因為知道他將會受苦.

 

根據西方教會的解釋上帝是限制在公義之內,祂不能超越公義,所以祂不能無條件的寬恕,人們一定要 “付出代價”必須要成就在律法上的懲罰,這就是為什麼 “必須”要經過火.

 

上帝若真要審判人沒有人類可以站得住腳,我們得救並不是我們配得,或是我們做了好工程,而是因為神的憐憫與愛並接受這憐憫與愛.

 

東正教不接受這樣的想法,當拜占庭帝國衰微時,希臘人向他國求救,必須在他們要求下的條件答應就是教會必須(在他之下)合一,這個會議是在FERARA和 FLORENCE城市,東正教在壓力下接受以上的理論,但這會議從來沒有被大公會議接受,因為並沒有被所有東正教的主教接受且簽字,而且這會議後他們又改變了想法,在東正教極力抗爭保護下,因為這會議是在施加壓力下所開的會,所以這會議所訂下的從未被接受.

 

這潔淨的火—-這詞 “煉獄”在十二世紀拉丁文根本不知此字,可查考Jacques Le Goff在他的書中The Birth of Purgatory 

 

在聖經裡也提到燃燒的烈火,而不是讓人潔淨的火

 

最後這到底是什麼樣的火?是有加汽油燃燒得火嗎?還是火山爆發的火,還是如同中世紀一些病態的人用自己的想像力所創造出的神奇想法呢?如果西方的理論是正確的那要如何“得救”及 “潔淨”如果這火是屬世的火,那又如何讓人潔淨呢?

 

東正教對於聖經所提到的火就是上帝本身.希伯來書12:29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

 

對於那些不義的人上帝出現如同火,對於義人上帝出現如同光(這是在樂園中)

 

相關資料在我們的網在裡,也會出現在下一期月刊

 

最後正確的翻譯哥林多前書3:15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存活(得救指的是存活).藉著這火(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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