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 Dignity and Lif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Union of Love Between God and Man: From Creation
Course: 生命倫理神學
Instructor: 艾立勤 神父
Student: 愛西里爾
Date: January 5th, 2009.
Key words: God, Man, Human Dignity, Human Life, Love, History of Salvation, Creation, Salvation, Baptism.
Introduction
F. 有關於創世的教義
a :有關於洛斯替主義 (Gnosticism) 的問題
我們在我們最先的課堂中即提及到, 我們會看一看信仰的符號 (信條) 在教義的構造中所持有的路線。到現在爲止, 我們已講到了信條中的最初的一些話, "我相信一個上帝, 即父親..."。 繼續下去呢, 我們則遇到了這句話:"創造了天地的全能之神" 。而這裡即是我們發現到有關於創世的這個問題、這個教義的地方。
B. 意識和信仰 I. 關於意識
1. 對事物的意識
在西方世界中的啟示的迷題
對事物的有同感
A. 以排斥的方式
B. 定義
C. 描寫
事物性質的起源
功利性的方面
時間,空間與定義
這種「自然啟示」的理論聲稱, 對上帝的意識(知識)是建立在人的天生本性之中,一個人在此之後則進一步地將其培化。換句話說,人是在出生之時,就擁有對上帝的知識的。而其他的理論則說, 並沒有「自然啟示」這種東西,僅僅只有上帝對人的直接的自我啟示。這個迷題主要是在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間所發展出的。 在西方世界中曾經,並且繼續, 贊成「自然啟示」並不存在的理論之人,則是 Carl Barth。
就像所有其他的問題一樣,這個問題不存在於我們正教的傳統和精神之中。 在我們開始特別地談論教父們的見解之前 -- 也就是正教傳統對於認識上帝這個主題的見解 -- 我首先想給我們的問題作出一個定義:到底意識 (cognizance) 是個甚麼東西。在開始時, 我們將以完全客觀的方式來接近我們的主題: 比如說,不是以神學家的身份,而是以普通思考之人的身份,例如, 科學家。
那麼, 意識(知識)是甚麼呢?
1. 對事物的意識
B. 意識和信仰 II. 信仰
在之前的課堂中我們已完成了關於意識的檢討。當然, 在關於對上帝的意識這方面上,我們將得重複一些基本的要點,因為它們與我們今天所要討論的東西是有關聯的。我想提醒你, 意識(知識)是有一個存在性的內容的,這表示著它是包括著事物的自我身分 (identity) 的;也就是,我承認著一件事物的存有。
這種對事物的鑒定 (identification),這種對事物之存有的認知:這件事物是存在的,而另外那件是不存在的;這是這個,而不是那個;在這裡的這個是這張桌子,而不是另外那張桌子。「確定」(identification) 並不只是表示著, 這件東西是一件東西,但是它也表示著,這是這件東西而不是任何其他的一件東西。此外,我們也說過, 身為為鑒定事物所用的工具的知識是屬於兩種的:
a) 它是關於事物東西的知識, 也就是,關於那些出現在我們面前的物體的知識,那些就是那樣子給予我們的東西,那些因為我們被迫識別而識別的東西;我們以將它們與其他物體隔離開的方式,以在我們總共的經驗的基礎上描寫它們的特別性質的方式, 來識別它們和認識它們。我們將它們與我們所認識的其他物體一起放在各種事物以及人們的關係的格架之中,以便能將這些「物體」變為我們能夠利用的有用的東西。這種知識因為我們已解釋過的明顯的理由之故,是不能適用於上帝的。
A. 教義學和教義
1。 定義 - 發源 - 教義學的內容和方法:
a. 教義學 (Dogmatics) 的形式和性質
教義學 (Dogmatics) 以神學中的一個特殊的分支和課業的身份先出現于西方世界, 後來則被介紹于正教神學院。與神學的其它學術單位比較, 這個神學分支的一個主要特徵是它的系統性。其它的神學分支和學術單位所關心的只是教會的教條和信仰, 教義學則是以論題 (by theme) 來接近這些教會信仰,並系統性地闡明它們。
6. 教條的威望和權威
持久性的威望
教會團體的威望
教會的「無錯誤性」
教父們的錯誤
教父們的教條之詮釋
從我們至此已說過了的可以看出:
A. 教條是從它們對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的最初形式所展示出的持久性中所獲得到其之威望的,而這個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不僅僅是被顯露為一種理智形的 (noetic)「知識」,而且是被實現為一個唯一的在基督中所形現的, 在上帝, 世界, 和人類之間所有的共融;這個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更是出現在第一代門徒和使徒團體的體驗中,以及被記錄於新約聖經中。
5. 教會在教條之組成中的任務
「在教會之中的」上帝的啟示
教會成員們之間的協會
「在主教中的」教會的領導者
大公會議 ( Synods )
教條被凡人之接受
教會是個甚麼東西,而它在教條的組成中又扮演著甚麼樣的角色呢?
我們會在以後適當的各自的章中再將說到教會,但是就教條而言,我們則能提到以下的重點:
1。 「教會」意味著共融和團體。 (在基督的人格中所顯現和實現出的)上帝,人類和世界之間的新的存在性的關係是在共融和團體中,或是經由共融和團體, 所被顯現和實現的。換句話說,在教會中,整個世界,以新的亞當 ( 基督 ) 為其首,承認上帝為「天父」, 因而從「疏遠」(alienation) 以及「退化」(deterioration) 中被拯救出。對上帝的意識以及上帝的顯露是在教會身體之中的一個經驗性的現實,而這個現實的形式是包含著整個世界的,並且構成「基督的身子」的父子性 (paternal-filial) 的協會性的。所以,身為基督的身體的教會在此意義上是對上帝的惟一正確的和完整存在性的意識 (cognizance),而這個意識是經由在教會團體中所實現的關係格子的。
2。 為了能使教會包含著對上帝的存在性的意識的徹底啟示,它必需有以下的, 起源於上述的定義的要素:
4. 在人格之中的意識 二:愛的要素
另外一個基本的要素則是愛。再一次,我們不是在講一種情感。有一些字是我們必須經常解析的。我們也不是在講一個被強迫出現的、 没有自由因素的關係。並且, 你得在這裡小心一點,因為這是非常深奧的、我們時常未注意到的問題。每一種關係皆包含着一個強制性的、由法律所牵制 (比如,生物學的法律)的因素。對柏拉圖來說, 尤其是對將愛性 (eros) 看作為一個基本的要素的古代希臘人來說, 這則是美感的法律。Sykoutris 曾經非常有能力地分析過這點;你也應該在你的閒暇時間内讀一讀柏拉圖的 Symposium -- 尤其是其之序言。它在基督徒的愛和柏拉圖的愛性 (eros) 之間作了辨別。它同時也證明了,在柏拉圖的愛性之中, 好的 (也就是美麗的)東西所散發出的吸引力是不能抵抗的。 不去愛一件好的東西,或不被一件好的東西所吸引住,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因此在這裡有一種美感的必要性,這在古代希臘裡是非常流行的。你在此外也可有一種道德的必要性:不去愛一個好的人, 這則是不可能的。 我們甚至可有一個生物的必要性 ... 每當我們遇見一種必要性之時,我們皆不能認為在此有「愛」。
4. 在人格之中的意識 一:自由的要素
現在讓我們來分析一下「人格」(persona) 這個詞是意味著什麼。在此重要的是, 人格當然是位於一種個人性的關係之中的。人格是不能夠獨自地被想像的,它只能在一種關係之中被想像。一個單獨的人格只等於沒有人格。但是,人格最重要的特點則是,它是完全獨特的,它是不會重複出現的,以至,當我們想為他作出定義時,我們不能夠 (在我們的經驗的格子之內)將其比較,替代, 或結合于它物之中 -- 我們只能對一般物體這樣作。因此,我們不能夠以上帝的性質為依據來認識他,因為性質也能夠被應用於其他的、不是上帝的事物。我們已說過,這是我們用來知道一般物體的方式,而不是用來了解人格的。
你是不能夠以其性質為依據來認識一個人格的。你是會不顧其性質而與其建立起聯繫,然後呢,你就知道, 它確實是一個人格。換句話說,某某人可能是一個壞人,但是因為你愛他,你就承認他是獨特的,而不去考慮到這個壞的性質。相反地,如果你把一個好人與他的善良性質相聯繫上,你就不在是聯繫到這個人格的本身了。如果你同樣地以他的善良性質來識別上帝,你就不是在將他識別為一個人格;你是在將他識別為一個物體,一件事物,如此,如果明天他不再是你從他的性質方面所期待的那樣子,你對他的信心即會被動搖, 並且你將會失去你與他的關係。
3:教條與聖經的從屬關係
西方的「假的」擔憂
啟示的方式
新約聖經的更優越的啟示方式
使我們記得基督之事的備忘錄
教條與聖經的從屬關係是解釋性 (hermeneutic)的 。西方的神學者在改革時代以後擺出這樣的問題:我們到底是有一個還是兩個「神的啟示的來源」。 這個問題表示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特別的擔憂,尤其是當我們考慮到新教徒已經拒絕了教會傳統,自己介紹出「sola scriptura」(= 只有聖經) 的這件事實。而在正教的神學中,這個問題是經過十七世紀所謂的「正教告解」而被提出的。所以,依照於這些其他教派的偏離的程度(莫吉拉斯 [Mogilas] = 古羅馬天主教,西里爾 - 路卡里 [Cyril Loukaris] = 喀爾文主義 [Calvinism],等等),這個問題的答案仍然是繼續由東正教所提供的。西方教派是因兩個原因被帶領到這個擔憂的境界的,而這兩個原因皆不存在於正教觀念中:
1. 西方的神學缺少啟示 (revelation) 總是個人私有的體驗,而絕不是邏輯性的或是知識性的東西的那種了解。上帝對阿伯拉罕, 摩西, 以及保羅顯示自己, 所以,它向來不是關于「新的」顯示,或是「新加的」顯示,或者甚至是以約翰的啟示為「慢慢增加的」顯示 (如一些東正教神學者所建議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