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 (天堂與地獄) Salvation (Paradise and Hell) 書籍:死後的生命 Book: Life after Death

07. 天堂與地獄 Paradise and Hell

教父告訴我們,從上帝的眼光看來,天堂與地獄並不存在,天堂與地獄只存在於人類的眼中。乍看之下,天堂與地獄的存在,確實像兩種生活方式,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它們之間的分別並非來自於上帝。( 死後的生命,第7章 )

伊甸園是人類歷史的開端,然而,最終的結局卻有天堂與地獄之分。因此,聖經當中不僅提到了天堂,還提到了地獄。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很基本的概念,就是人類被創造出來的時候,被安置在伊甸園當中,然後,人類漸漸失去了與上帝的連結。從那一刻起,人類的心中就已埋下追尋天堂的種子。藉由基督的道成肉身,人類獲得了重返天堂、再一次與上帝結合的可能性。因此,有些人,尤其是那些讓生活與教會結合在一起的人,終其一生都很用心遵守上帝的誡命,參與上帝的恩典,努力獲得上帝的救恩和進入天堂的機會。

由此可知,「天堂」與「地獄」的議題,是聖經和教會最重要的中心。我們必須要好好探究「天堂」與「地獄」到底是什麼,還有,正教會的教父是如何詮釋「天堂」與「地獄」,因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夠正確地註解聖經的文字,並且瞭解教會的工作。正如下文所述,這個主題向我們顯示了教會最重要的本質與工作。如果沒有用心檢視正教會對於「天堂」與「地獄」的看法,就無法真正瞭解教會的使命。因此,我們可以說,關於此主題的研究是影響深遠的。

 

 

7.1 聖經中的天堂與地獄

7.1 Holy Scripture on Paradise and Hell

                                     

在這個章節中,我們所要談論的是新約當中基督和神聖的宗徒所教導的「天堂」與「地獄」,而不是舊約中那個概念性的「天堂」與「地獄」。

在新約當中,有三段文字提到天堂。第一段是基督對十字架上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基督所說的樂園,就是上帝的國度。我們應該特別留意這一點,因為,那犯人請求基督:「耶穌阿,你進你國的時候,請記得我。」(路加福音23:42)基督也向他保證,他將會進入樂園之中。St. Theophylactus對於這段話有非常獨特的詮釋,他說:「基督對那犯人說,他將會與自己同在樂園裡,基督指的樂園就是上帝的國度。而且,除了這個犯人之外,保羅列出的那些人也將如此,只是,他還沒有真正享有那圓滿的喜樂」[1]。

第二段關於天堂的文字,是由保羅宗徒所提出。他以親身的經歷教導大家:「我不過知道這麼一個人,或連身體,或不帶身體,我都不知道,上帝知道;他曾被攫到樂園去,聽到了不能言傳的話語,是人不可以說的。」(哥林多後書12:3-4)

Nicodemus the Hagiorite參考了前人的詮釋,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說:「『樂園』是波斯語,它的意思是有各種樹木的花園…」他又說「使徒保羅被攫到樂園去」的意思是,「直到目前為止,樂園一直是無人知曉的領域,而保羅卻聽到了關於樂園的那些奧秘的、不能言傳的話」。St. Maximus the Confessor教導我們,根據這個意象可以知道,保羅被帶到第三層天堂,也就是說,他穿越了實踐哲學(practical philosophy)、自然沉思(natural theoria),達到奧秘神學(mystical theology)的境界,這就是第三層天堂,從這裡可以進入樂園。基路伯拿著發火焰的旋轉劍,把守生命樹的路,守衛著樂園的大門。保羅進入了樂園中央的生命樹,這些樹就是辨別善惡的知識樹,樹中還蘊藏了舊約其他偉大的真理[2]。

第三段出現於啟示錄。以弗所的主教聽見:「有耳的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示錄2:7)根據Andrew of Caesaraea的詮釋,「生命樹」暗指永恆的生命。上帝承諾要「分享未來的一切好事」[3]。同樣地,Aretha of Caesaraea也認為「受上帝祝福的樂園可以被解釋為永恆的生命」[4]。

因此,「樂園」、「永恆的生命」和「天上的國度」指的是相同的意思。在此,我們就不再深入分析「樂園」、「上帝的國度」和「天上的國度」之間的關聯。事實上,「樂園」的意義就是「與上帝合而為一的永恆生命」。

「地獄」這個字來自於「kolazo」這個動詞,它擁有兩個意義。第一是「修剪樹枝」。第二是「懲罰」。聖經當中大部分採用後者,然而,聖經中所說的懲罰並非來自上帝,而是來自於罪人拒絕了上帝的恩典,因此活在痛苦之中。無論如何,失去了與上帝的合一,就是一種懲罰。畢竟,我們都知道,人類是上帝所創造的,是上帝的肖像,這是人類存在最深層的目的與意義。

在聖經當中有兩段文字明確地指出「地獄」。

第一段是基督談論未來的審判。基督說:「這些人必往永世的刑罰裏去;那些義人呢,必往永世的生命裏去。」(馬太福音25:46)還有一段文字與上文很有關聯。「被咒詛的人哪,離開我,去進入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世之火裏去。」(馬太福音25:41)由此可見,「地獄」與「永恆之火」的意義相同,這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不是為人類預備的。

在聖經當中,第二個提到地獄的章節,是在傳福音者約翰所寫的第一封書信裡面:「在愛裏沒有懼怕;完全的愛能把懼怕趕出。因為懼怕隨著刑罰;懼怕的人是未曾得完全於愛裏的。」(約翰一書4:18)為了使讀者更清楚,我必須特別說明,他指的刑罰,並不是指在地獄受的苦(也就是基督第二次來臨之後罪人的生命狀態),而是指遠離了「愛」而產生的懼怕。

聖經當中提到罪人在地獄的狀態時,使用了其他的詞彙,像是「永世之火」(馬太福音25:41)、「外面的黑暗」(馬太福音25:30)、「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2)…等。當然,分析這些詞彙並不是本章節的目的,在下文中,我們討論「教父著作中的天堂與地獄及其影響」的時後,還會回到這個主題上。

[1] Theophylactos, On Luke, PG 123, 1106.

[2] Nicodemus the Hagiorite: Interpretation of the 14 Epistles of the Apostle Paul, Athens, 1971, vol. 2, p. 113, note 3.

[3] On Ephesians, PG 106, 233.

[4] Ibid. PG 106, 529.

 

7.2 教父著作中的天堂與地獄

7.2 The holy Fathers on Paradise and Hell

教父一直是教會最可靠的教師,他們是清淨樂園的擁有者,因此,在研讀聖經時,少不了他們受上帝啟發而做出的詮釋與教導。用心研讀教父對於天堂與地獄的教導,是十分重要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其中融合了神性與人性,教會為聖經提出了正確的詮釋。

教父告訴我們,從上帝的眼光看來,天堂與地獄並不存在,天堂與地獄只存在於人類的眼中。乍看之下,天堂與地獄的存在,確實像兩種生活方式,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它們之間的分別並非來自於上帝。從教父的傳統中,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天堂與地獄並不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因為,對於聖徒來說,上帝就是天堂,對於罪人來說,上帝就是地獄。

這個看法,與教父對於「人類與上帝的和諧與對立」的教導密不可分。聖經從未提到上帝與人類和好,只有提到基督使人類重返上帝懷抱。整個教父的傳統都指出,上帝不曾與人類起衝突,而是人類對上帝有敵意,不願意與上帝合一。因此,人類把上帝視為敵人,而上帝從未將人類視為敵人。人類因為犯罪,所以一直把上帝想成是憤怒的敵人[5]。在下文中,我想要簡短地與讀者分享教父對於這個主題的看法,我想,這個重要的主題值得我們好好研讀。

讓我們從St. Isaac the Syrian對於天堂與地獄的想法開始吧!談到樂園,他說,那是上帝的愛。當我們提到「愛」時,通常我們指的是上帝非受造的能。他寫道:「樂園就是上帝的愛,在其中可以享有上帝的一切祝福。」[6] 他也提到地獄,他的說法幾乎與上文相同,他說,即使是地獄也是上帝的「愛的責罰」。他寫道:「我認為,在Gehenna受罰的人,是受到愛的責罰。讓我們想想,還有什麼會比愛的折磨還要更苦?」[7]

因此,地獄是上帝的愛在心中引起的「愛的折磨」。此外,St. Isaac說,罪在心中引起的苦惱,將上帝的愛排拒在外,這種與上帝分離的痛苦,「比起任何對於懲罰的恐懼還要更強烈」[8]。當我們拒絕別人的愛時,才真的是一種懲罰。當我們被愛時,卻無所適從,那才是最糟糕的。如果把「愛」想成是「上帝的愛」,我們就會瞭解地獄的折磨是如何了。關於此,St. Isaac也說,「我們不該認為地獄的罪人得不到上帝的愛」[9]。

由此可知,即使是那些受懲罰的人,也能得到上帝的愛。上帝愛正直的人也愛罪人,上帝愛所有人,然而,每個人對於愛的感受,都有不同的方式和深度。總之,認為「地獄當中沒有上帝的愛」是很荒謬的想法。

上述的內容告訴我們,每個人對於上帝的體驗都不相同。「上主將會根據每個人的長處,來給予他配得上的一切。」「無論對於教的人或學的人來說,那愛都是一樣熱烈。」上帝將恩典給予所有人,人們因為擁有的心量不同,而容納著不同程度的愛。儘管上帝將愛獻給所有人,然而,它卻有兩種作用。一方面,它帶給罪人懲罰,另一方面,它帶給正直的人喜悅。關於這一點,St. Isaac the Syrian在文章中寫出正教會的思想:「愛的力量有兩種作用方式:第一種會給罪人帶來折磨,就好像朋友之間也會因愛而苦惱。然而,另一種,卻能成為喜悅的泉源,如果有人能夠察覺到它的職責。」[10]

因此,上帝給予人類相同的愛和能量,然而,它的作用卻不相同。究竟它是如何不同呢?

上帝告訴摩西:「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埃及記33:19)保羅宗徒特地在書信中提到舊約的這一段文字:「這便是他不但願意憐恤誰,就憐恤誰,而且願意叫誰剛愎,就叫誰剛愎了。」(羅馬書9:18)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用正教的術語來詮釋。上帝怎麼可能對某些人很仁慈,卻對某些人冷漠無情?難道上帝是偏心的?

根據Theophylactus of Bulgaria的詮釋,之所以會有這種情況,是由於人的本性,而不是由於上帝的行動。St. Theophylactus說:「就好像太陽使蠟燭軟化,卻使陶土更堅硬。這並不是因為太陽的反復無常,而是由於蠟和陶土是兩種不同的材質。因此,在文中(出埃及記7:3)上帝說:我必使法老的心剛硬。」[11] 因此,上帝的恩典,或者說上帝的愛,將會照亮每個人,並且根據每個人不同的屬靈狀態而有不同的作用。

St. Basil the Great也贊同這樣的觀點。他引用了詩篇的這段文字來詮釋:「永恆主的聲音砍開火焰來。」(詩篇29:7)他說,這個奧秘發生在火焰中的三聖子身上。在這個例子當中,火被砍成兩邊,因此,只有兩邊被燃燒著,三聖子是冷卻的,就好像在樹蔭下一般。接著又提到,上帝為惡魔和天使預備的火「被上帝的聲音砍成兩邊」。火有「燃燒」和「照亮」兩種力量,這就是為什麼它能夠燃燒,又能散發出光芒。因此,應當被燃燒的,就會感覺到火「燃燒」的特質,配得上光明的人,就會感覺到火「照亮」的特質。因此,他以這一段代表性的話作為結尾:「上帝的聲音砍開火焰來,火焰因此分成兩邊,地獄的火沒有光明,和平的光明不會焚燒」[12]。

因此,我們可以得知,地獄之火是黑暗的,它不帶有任何光明的特質,正直的人所在的地方,光雖然熾熱,卻不帶有任何焚燒的特質,這是由於「上帝之能」導致了不同的結果。由此可知,人們根據自己不同的狀態,也有可能獲得上帝非受造的能量。

上文對於天堂與地獄的詮釋,不僅僅是St. Isaac the Syrian和St. Basil個人的想法,也是教會當中所有教父最基本的教導,這些教導向我們展現了永恆之火和永恆生命「超越言語」的真實意義。之所以說這些教導「超越言語」,並不是說教父的話扭曲了教會的原意,而是說,教父使用了一種跳脫人類思維和感官的方式,來向人們闡述這些主題[13]。從這一點上,我們也可以清楚發現「正教會希臘傳統」的教父與「羅馬天主教會拉丁傳統」的教父有多麼不同[14]。

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也是以這樣的方式來闡述重要的真理。在下文中我們也會談到,這種闡述真理的方式,對於教會的生活和屬靈的生活有多麼重要。

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向他的聽眾宣揚教會對於「肉體復活」、「審判」和「正直的人將會善報」的教導。他總是先教導大眾「心靈潔淨的人,未來的生命才會充滿光明,光明的程度與心靈潔淨的程度成正比」,而這光明的境界就是天上的國度。「對於那些盲目而沒有自制力的人來說」,這境界是黑暗的,也就是一種遠離上帝的狀態,「遠離的程度與盲目的程度成正比」[15]。因此,對於擁有潔淨智慧的人而言,光明就是永恆的生命,對於智慧晦暗的人而言,那就是黑暗,因為,他們的生命從未得到啟發,也從未達到與上帝合一的光明境界。

我們也可以從感官界的角度來看它們之間的差異。同樣的太陽,「在健康的眼睛看來,太陽提供了光亮,而不健康的眼睛卻只見到一片黑暗」。這是由於眼睛的健康狀態不同,而不是由於陽光的不同。同樣地,在基督第二次來臨的時候,也會發生同樣的事情。唯一的基督「意謂著復活,也意謂著墮入地獄:因為對於虔誠的人來說,基督就是復活,對於不虔誠的人來說,基督就是墮入地獄」[16]。無論是現在或是基督來臨的時刻,上帝唯一的聖言「對於那些不配的人來說,是非常大的劫難,對於那些準備好的人,卻是仁慈的恩賜」[17]。並非每一個人都合適同一種層次的事物,「我想,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潔淨的程度,而有自己合適的層次」[18]。人們將會因為不同的心靈和智慧狀態,對同一種「上帝非受造的能量」產生不同的體驗。

因此,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也提到,對於所有人而言,上帝本身就是天堂和地獄,每個人都會依據自己靈魂的狀態而感受到上帝不同的能量。因此,他在讚美詩中寫下了:「喔!上帝,求祢應允我,讓我向祢崇敬地禮拜。終有一天,所有人都將藉由光明,抑或藉由懲罰來認識祢!」[19] 從他的讚美詩中,我們可以看出,上帝對於人類來說是光明也是地獄。聖人的話語總是明晰又充滿啟發!

我也想要向讀者介紹Thessalonica的主教St. Gregory Palamas的教導。對於天堂與地獄,他的看法與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一致。John the Forerunnner在著作中寫到「祂將用聖靈和火為你施行洗禮」,St. Gregory Palamas認為這段話的意義是,人類將會領受到他們應得的恩典或懲罰。他說:「John the Forerunnner告訴我們,因每個人的狀況不同而有光明或懲罰」[20]。

為了要向讀者做更清楚的說明,我們應該要一起來研讀St. Gregory Palamas對於「上帝非受造的恩典」所提出的神學觀點。聖徒教導我們,一切受造物皆分享了上帝非受造的恩典,然而,卻是以不同的方式和深度來分享。因此,聖徒分享上帝的恩典的方式,與其他受造物非常不同。他強調:「假如,所有人共同分享著某一個東西,我們會發現,每個人都是以各自的方式分享著,這些方式皆不相同…因此,儘管所有的事物都分享著上帝的一切,然而,聖徒所分享到的,將會是那麼大又多,那麼的不同。」[21]

此外,我們也從教會的教導得知,「上帝非受造的恩典」以不同的作用方式產生影響,就會有不同的名稱。如果它使人潔淨,就被稱為「潔淨的恩典」,如果它使人受啟發,就被稱為「光明的恩典」,如果它使人與上帝合一,就被稱為「神化的恩典」。同樣地,有時候它被形容成一種恩賜,有時候它被形容成生命的給予,有時後它被形容成智慧。一切受造物都分享了上帝非受造的恩典,然而,他們分享的方式卻完全不同。因此,我們不應該混淆了聖徒所分享的「神化的恩典」和其他能量。還有,在「永恆的生命」方面,我們也不該將上帝的恩典與其他能量混淆了。正直的人將會享有上帝光明的、神化的恩典,罪人和污穢的人,將會體驗到上帝的能量不斷地燃燒著、懲罰著他們。

在許多聖徒的隱修著作中,都可以找到這樣的教導。例如,St. John of the Ladder曾說,同樣的「火」會有不同的名稱,有時它被稱作「焚燒的火」,有時被稱作「照亮的火」。他提到了神聖、天上的火,那是上帝的恩典。有些人因為心靈的污穢,所以,在他們的人生中,受到「上帝恩典」的焚燒,有些人因為心靈的潔淨,因此,受到「上帝恩典」的啟發。當然,每個人依據自己的靈性狀態,會得到不同程度的啟發[22]。誠然,在來世的生命中,上帝的恩典確實無法使那些不願意懺悔的罪人得到淨化。直到今日,St. John of the Ladder的說法還是與事實相符。聖徒在隱修與禁欲苦行當中的經歷,也可以為此作見證。剛開始的時候,他們會感覺到上帝的恩典就像火一般燃燒著他們的情欲,之後,當他們的心靈越來越潔淨時,就會感覺到上帝的恩典像光一般。當代有許多人,在朝聖的旅程中見到上帝,他們宣稱,如果有人在恩典中體驗到地獄,只要他們願意懺悔,他們就會在恩典中體驗到非受造的光。無論是地獄或光的體驗,都是上帝同樣的恩典。剛開始,恩典會淨化人類,當人類達到真正懺悔與潔淨的境界時,就會見到恩典的光。因此,關鍵在於人類對「上帝非受造的恩典」的體驗。

 

 

[5] See John Romanides: Romiosyni, ed. Pournaras, Thessaloniki 1975, p. 96ff.

[6] Isaac the Syrian: The ascetical homilies, Hom. 46, op. cit. p. 223.

[7] Ibid. Hom. 28, p. 141.

[8] Ibid.

[9] Ibid.

[10] Ibid. p. 140f.

[11] Nicodemus the Hagiorite, op. cit. vol. 1, p. 110.

[12] Basil the Great, On Psalm 28, PG 29, 297 A.

[13] John Romanides, op. cit. p.99.

[14] Ibid. p. 96f.

[15]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40, 45, On holy Baptism, NPNFns vol. 7, p. 377.

[16]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17, 7, To the citizens of Nazianzus, PG 35, 973D.

[17]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39, 9-10, On the holy Lights, PG 36, 344D.

[18]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45, 11, On Easter, NPNFns vol. 7, p. 427. PG 36, 637D.

[19]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23, 13, On peace 3, PG 35, 1165B.

[20] Gregory Palamas, Homily 59, EPE 11, p. 498 (GK).

[21] Gregory Palamas, Syggrammata vol. 2, p. 145 (GK).

[22] John of the Ladder: Step 28, CWS p. 280.

 

 7.3 教會生活中的天堂與地獄

7.3 Paradise and Hell in the life of Church

在上文的討論中,我們引用了許多偉大教父的思想作為見證,也清楚瞭解了教會的生活。我們所提到的幾位教父,都不像哲學家那樣,喜歡用邏輯方法來論證信仰中的真理,他們比較善於詮釋教會中的真實經歷,向我們描述教會的啟示。由以下兩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上文所討論的概念確實普遍存在於教會生活當中。

第一個例子是關於「聖禮儀」(與基督的聖體、聖血合而為一)。根據每個人不同的狀況,聖禮儀會產生不同的作用。如果有人在心靈不夠潔淨的狀況下參加聖禮儀,就會有被焚燒之感,如果有人努力使自己淨化,或者,努力使自己與上帝合一,就會幫助他更能領受上帝的恩典。

使徒保羅在給哥林多人的信中寫到:「所以無論何人,不配地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該擔受辜負主身主血的罪責。」(哥林多前書11:27)為了要更清楚地說明這樣的後果,保羅又寫到:「吃喝的人若不分辨這身體是什麼,就是吃喝了自受的定罪。」(哥林多前書11:29)也就是說,與基督的聖體和聖血融合在一起的時候,對於那些潔淨和達到神化境界(與上帝合一)的人來說,就是獲得生命,對於那些不潔淨的人來說,就是審判和死亡,不但在心靈方面是如此,甚至是肉體方面也是如此。就好像使徒保羅告訴我們的,有一些不配的人,在領受了那「珍貴的禮物」之後,變得虛弱而死亡。因此,使徒保羅建議我們:「人須要察驗自己,然後吃餅喝杯。」(哥林多前書11:28)

「人須要察驗自己」這句話發自於保羅內在整個靈魂,這句話的意義是,一個人內心必須有上帝的恩典,這一段聖經文字也與此相互呼應,「因為心靠恩惠而得堅固」(希伯來書13:9)。這段文字指出,為了要真正與上帝合一,一個人必須要察驗自己靈魂的狀態。對於那些內心潔淨的人而言,聖禮儀就是潔淨的,對於那些受到啟示的人而言,聖禮儀就是光明的,對於那些達到神化境界的人而言,聖禮儀就是與上帝合一的,對於那些不潔淨又不願意懺悔的人而言,聖禮儀就是審判和地獄。

因此,在聖禮儀的祈禱中,神父懇求上帝,讓聖禮儀不至於變成人們的審判與懲罰,而是為人們赦免罪過。St. John Chrysostom有一篇著名的祈禱文寫到:「求主應允,讓我們參與祢在天上令人敬畏的奧秘,讓我們以純淨的心靈,坐上那神聖的、屬靈的餐桌。求主赦免我們的罪,寬恕我們的過錯,讓冒昧的我們在祢面前與聖靈合一,成為天上國度的繼承者,而不是要接受審判與懲罰。」

我們會發現,在聖禮儀當中,還有聖禮儀開始之前和結束之後所念誦的祈禱文,都具有同樣的精神。

在聖禮儀當中所發生的一切,在基督第二次來臨的時候也會發生。因為,對於那些心靈潔淨、虔誠懺悔的人而言,上帝就是天堂,對於那些心靈污穢的人而言,上帝就是地獄。

第二個例子出自於舊約,它為我們闡述了教會的教導。在修道院的走廊上,常會掛著以基督第二次來臨為主題的聖畫像。從這一幅畫中我們可以看出,上帝的寶座散發著光芒,照在聖徒的身上和周圍,上帝的寶座也生出一條火焰的河流,不斷向前奔流,燃燒著所有不願意懺悔的罪人。上帝的寶座是光芒和火焰共同的源頭。這巧妙的意象表達出教父的教導,它也向我們展現了神性恩典所具有的、「光明」與「燃燒」兩種不同的特質。確實,這些特質的展現與人類的靈性狀態脫離不了關係。

 

 7.4 天堂與地獄的真理在神學與教會學上的影響

7.4 The theological and ecclesiological consequences of this truth

上文所闡述的並不是神學上的真理,而是與教會生活緊密結合的真實經歷。而且,教父對於「天堂」與「地獄」的教導,是詮釋聖經、教父著作和教會生活的重要關鍵。在這個章節裡,我們要更深入的探討,正教會對於「天堂」與「地獄」的看法是如何影響著教會的生活與靈修的生活。

(甲)「天堂」和「地獄」都是一種蘊藏在「上帝非受造的恩典」中的能量,人們可以體驗到這樣的能量,因此,它們都是非受造的。根據教父的教導,我們會發現,羅馬天主教會所提出的「天堂是非受造的,地獄是受造的」是一個錯誤的觀念。法蘭克人尊崇奧古斯丁的思想,深信受懲罰的罪人無法見到上帝,因此,他們認為地獄之火是受造的。眾人心目中的地獄與懲罰就像是但丁所描述的那樣。因此,法蘭克人想像世界分成三層,幸運的人會進入永恆的「天堂」,一般人會進入無常的「世間」接受試探,罪人和必須接受淨化的人,會待在無常的「地下」世界受懲罰。這樣的觀點還導致了另外一個後果,就是「淨化之火」理論的出現[23]。

因此,「天堂」與「地獄」並不是上帝用來威脅和懲罰人類的手段,而是因為上帝想要治療人類的疾病。那些被上帝治癒的人,還有那些心靈潔淨的人,會經歷神性恩典所散發的光明能量,然而,那些不健康又尚未痊癒的人,就會經歷上帝燃燒的能量。

在聖經當中,通常會用相反的詞語來襯托上帝的光榮,例如:在黑暗中的光、在黑暗中的火、雲裡的光亮、煙霧中的光亮。那些擁有無私的愛,並且與上帝友好的人,就會在「神性黑暗的光中」見到上帝,然而,那些自私又不潔淨的人,見到上帝的時候,就好像在「黑暗中被火燃燒」,接受著審判[24]。

因此,我們會發現,在聖經中提到的天堂,有時是光明的,有時是黑暗的。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光明」與「黑暗」這兩個詞表現出相反的概念,因為,「光明」是「黑暗」的反義詞。然而,事實上,如果從教父傳統出發,「光明」就是「黑暗」,因為它們蘊含的意義「超越了光線的明暗」。就好像聖經會用「火」和「黑暗」的意象來表達地獄,然而,「火」和「黑暗」這兩個詞也表現出相反的意義。

因此,我們可以說,事實上,地獄既不是「火」也不是「黑暗的」,而天堂既不是「光明的」也不是「黑暗的」。因此,對於那些超越言語的事情,教父們寧可採用一些特別的方式與術語來表達,這樣才能避免讀者的誤解與困惑。

重點是,無論「天堂」或「地獄」都不是一個受造的存有,他們是非受造的。正直的人和罪人都會在死後的生命中見到上帝,然而,正直的人將會與上帝合而為一,罪人則否。在拉撒路與財主的比喻中就可以看出這一點。當他們死亡之後,拉撒路被亞伯拉罕抱在懷中,然而,財主雖然見到了亞伯拉罕,卻沒有與上帝合一,因此,他感覺自己好像被火燃燒著。他從上帝的意象中,接收到了燃燒的能量。儘管這是一個比喻,它還是道出了事實。為了向讀者闡述真理,聖經採用了一種比喻的手法來詮釋。

(乙)由於,擁有不同靈性狀態的人,對於神性恩典會有不同的體驗,我們有必要在有限的生命中淨化自己的心靈。根據神聖教父的教導,淨化主要發生在人類的心靈和智慧當中。智慧在靈魂當中扮演著支配的角色,透過智慧,人類才能與上帝結合。如果,智慧被蒙蔽而變得晦暗,就無法與上帝結合,這並不表示人與上帝就此分離,它只代表了此人無法參與上帝。人類墮落了之後,罪蒙蔽了心中的智慧,讓人被情欲、周遭環境和心中的想法牽著走。因此,使智慧清明、潔淨是非常必要的。

St. Gregory認真地提醒我們,人們必須要先淨化自己,否則,在接觸上帝時,就會產生反效果。他說:「如果有人想要與上帝接觸,明白關於祂的知識,卻沒有先接受必要的考驗(也就是心靈的淨化),就會像聖經中所描述的這些例子那樣。」出埃及記中描述了,以色列人不敢看摩西的臉,因為它散發著永恆主恩典的光芒。(出埃及記34:29-30)在瑪挪亞的例子中,瑪挪亞對他妻子說:「我們一定死的,因為我們看見了上帝!」(士師記13:22)彼得宗徒也曾有過類似的經驗,他在奧妙地捕到魚之後,跪著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加福音5:8)保羅宗徒也是如此,當他還沒有悔改之前,遇到了他所逼迫的耶穌,但是,他睜開眼睛卻什麼都看不見。(使徒行傳9:8)百夫長也有類似的遭遇,他要求基督治療他的僮僕,卻不敢邀請基督進他的屋內,因為他覺得自己配不起。儘管最後他的謙卑受到基督的讚美。(8:5-10馬太福音)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針對以上的例子,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認為,如果有人像百夫長一樣,喜歡對世界發號司令,此人的心肯定是不夠潔淨,我們應該要讓他明白這一點,並且勸他學習百夫長的態度,和他一樣說:「主阿,你進我舍下,我配不起。」(8:8馬太福音)當然,停留在這樣的態度是不夠的,如果他想要見到基督,就必須要學習撒該。為了要看耶穌,他爬上無花果桑樹,又「讓節制的雙腳回到地上,挺起謙卑的身軀」,回到家中招待耶穌(路加福音19:1-10)。

察覺心靈的污垢是很重要的,努力讓自己的心靈得到淨化,還有治療內心的疾病也是很重要的。我們應該要使自己變得純潔,使靈魂變得美好,此外,我們還必須借助基督的能量和力量,使自己變得光明。因此,如果我們盡力守護自己的心,時時警覺自己的心靈狀態,接受屬靈的禁欲苦行,「我們就是讓自己心中的靈性知識散發光芒,這個靈性知識就是蘊藏在上帝奧秘中的智慧,我們用此光照亮別人」。因此,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寫下這段話來警惕我們:「就在此刻,讓我們淨化自己,在聖言面前做好準備,這樣我們才可能真正受益,與上帝合一,怡然自得地迎接聖言的來臨」[25]

因此,正教會常常提醒我們要淨化心靈和懺悔,基督也教導我們:「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馬太福音4:17)人們唯有透過懺悔才能體驗上帝,因為,上帝並不是認識論所說的概念或理論,我們可以真正體驗到、見到上帝的存在。

(丙)教會最有意義的工作就是治癒人類,淨化人類的智慧和心靈。人類在得到淨化之後,必須要有光明的智慧,這樣,他才能進入樂園和天上的國度。

這一切可以藉由聖事和禁欲苦行來達成。事實上,這兩件事必須同步進行。教父的傳統告訴我們,在接受洗禮和參加聖禮儀的前後,都必須實踐禁欲苦行。若是我們只參加聖事,而沒有實踐禁欲苦行,或是只實踐禁欲苦行,卻沒有參加聖事,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教會生活。

如果我們仔細檢視祈禱文本,就會發現它提供了一條「治療之道」。我們可以將它比喻成一本靈性醫療的書,告訴我們如何治療人類的靈魂。誠然,從所有聖事的祈禱文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出,這個治療的重點是放在「使心靈的智慧更明晰」。因此,神父並不是站在天堂的門口「剪票」而已,他必須治療人們,這樣一來,當人們見到上帝的時候,才會體驗到上帝就是天堂,而不是地獄。我們所有的人,無論是正直的人或是罪人,總有一天都會見到上帝。如果我們仔細檢視法法蘭克人的「禁欲主義」,會發現它將重點放在「如何引導人們見到上帝的異象」。然而,「見到上帝」並不是努力的重點,因為,所有人都將見到上帝,並且與祂交流。關於這一點,上主談到審判的文字中,就已經告訴我們了。因此,我們應該把重點放在,當人們見到上帝的時候,是不是已經被治癒而成為一個健全的人。

在《Philokalia》的副標題中,寫下了正教會的治療方法。它寫到:「藉由實行Philokalia的神聖心禱,透過上帝的異象,智慧會得到淨化與啟發,達到完美的境界。」

(丁)我們不應該被好奇心充昏了頭,為了見到上帝用盡旁門左道,像是東方的打坐…等。這樣的好奇心常常使人遠離真理、誤入歧途。正教會明確地告訴我們,對於那些心靈污穢的人而言,他們體驗到的上帝就是地獄,因此,我們認為,淨化靈魂是最主要的任務。心靈淨化與人類疾病的治療是一體的,當然,無私的愛是最佳的良藥。

(戊)許多人說,地獄是一個沒有上帝的地方,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只是,在地獄中的人所見到的上帝,就像是火焰一般。當然,正如我們在其他章節中所說的,我們有可能已經嘗到天堂和地獄的滋味。因此,更正確的說法是,我們現在如何體驗上帝,當基督第二次來臨時,我們就會如何經歷祂的來臨。

根據Elias the Presbyter的描述,天堂是理智界的異象。Elias the Presbyter已經透徹了上帝的知識,他「進入祈禱,就像是進入自己的家一般自然」。禁欲苦行的實踐是心靈淨化的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中,我們「只是過客」,就算我們想要再回去,也會遭遇到靈性年齡(spiritual age)的障礙[26]。天堂充滿了平安,它使靈魂得到轉化。Elias the Presbyter說,那充滿了平安的天堂,就蘊藏在我們心中,「正直的人將會安住在其中」[27]。

根據St. Gregory of Sinai的說法,那充滿火、黑暗、蟲、爬蟲類的地方,或者說「地獄」,是一個充滿「自我放縱、陰沉、冷漠、誘惑、恐懼和罪所散發的惡臭」的地方。因此,在地獄中,我們會感受到放蕩、冷漠、陰暗、驚駭、和罪的氛圍,或許此刻的我們,就已經可以體驗到這樣的氛圍了,而這就是「地獄最初結出的活生生的苦果」[28]。

我想要做個總結。教會是一個醫院和療養所,人們在教會裡可以得到治療和療養。神父最主要的工作是要醫治人們。當然,神父還是可以在其他方面付出心力。例如:神父可以幫助人們解決問題,或者投入慈善的工作,然而,他們最重要的任務還是要醫治人們。

心靈的治療是慈善工作的極致,它將為人們帶來永恆的利益。因為,如果神父只關心人們眼前的物質需求,卻忽略了人們未來永恆的生命,這樣的幫助又有什麼用?這樣的教會充其量只是世俗的教會。人類之所以被創造出來,不只是為了現在有用,而是為了成為肉體與靈魂完美的共同體。

有些人批評教會,對於人的社會性需求漠不關心。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教會應該要繼續提昇這方面的功能,然而,我們必須先思考一個問題:難道「死亡」不是一個社會性的問題嗎?人從出生那一刻開始,就必須面對死亡的逼近,每個人都必須經歷死亡的磨難,也無法逃避親人的死亡所帶來的哀痛。難道「死亡」不會造成社會性的問題嗎?教會不斷致力於死亡所產生的社會性問題,也幫助人們過著與基督結合的生活,進而克服死亡的痛苦。

然而,當教會致力於治療人們的心靈、啟發人們的智慧時,對於社會造成了一個直接的影響。被治癒的人,內心平和、虔誠,不受欲望支配,無論在家庭或社會上,都是一個正直的好人。此外,就好像無論我們的世界上演著怎樣的社會問題,醫院還是會繼續醫治人們的疾病,教會也是如此,無論面臨多少問題,教會永遠不會放棄醫治人們。

因此,我們生活在教會中,應該要利用各種方法使自己痊癒,例如:聖事、禁欲苦行。這樣一來,無論是當下的這一刻,或者,在基督第二次來臨的重要時刻,上帝的恩典對我們而言,才會是光明和救恩,而不是一種懲罰。

 [23] See John Romanides, op. cit. p. 96.

[24] Ibid. p. 99.

[25]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39, 9-10, on the holy Lights, PG 36, 344C-345B.

[26] Philok. 3, p. 55, 58.

[27] Ibid. p. 49, 19.

[28] 137 texts, 34, Philok. Vol. 4, p.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