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 (天堂與地獄) Salvation (Paradise and Hell) 書籍:死後的生命 Book: Life after Death

07. 天堂與地獄 Paradise and Hell

教父告訴我們,從上帝的眼光看來,天堂與地獄並不存在,天堂與地獄只存在於人類的眼中。乍看之下,天堂與地獄的存在,確實像兩種生活方式,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它們之間的分別並非來自於上帝。( 死後的生命,第7章 )

伊甸園是人類歷史的開端,然而,最終的結局卻有天堂與地獄之分。因此,聖經當中不僅提到了天堂,還提到了地獄。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很基本的概念,就是人類被創造出來的時候,被安置在伊甸園當中,然後,人類漸漸失去了與上帝的連結。從那一刻起,人類的心中就已埋下追尋天堂的種子。藉由基督的道成肉身,人類獲得了重返天堂、再一次與上帝結合的可能性。因此,有些人,尤其是那些讓生活與教會結合在一起的人,終其一生都很用心遵守上帝的誡命,參與上帝的恩典,努力獲得上帝的救恩和進入天堂的機會。

由此可知,「天堂」與「地獄」的議題,是聖經和教會最重要的中心。我們必須要好好探究「天堂」與「地獄」到底是什麼,還有,正教會的教父是如何詮釋「天堂」與「地獄」,因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夠正確地註解聖經的文字,並且瞭解教會的工作。正如下文所述,這個主題向我們顯示了教會最重要的本質與工作。如果沒有用心檢視正教會對於「天堂」與「地獄」的看法,就無法真正瞭解教會的使命。因此,我們可以說,關於此主題的研究是影響深遠的。

 

 

7.1 聖經中的天堂與地獄

7.1 Holy Scripture on Paradise and Hell

                                     

在這個章節中,我們所要談論的是新約當中基督和神聖的宗徒所教導的「天堂」與「地獄」,而不是舊約中那個概念性的「天堂」與「地獄」。

在新約當中,有三段文字提到天堂。第一段是基督對十字架上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基督所說的樂園,就是上帝的國度。我們應該特別留意這一點,因為,那犯人請求基督:「耶穌阿,你進你國的時候,請記得我。」(路加福音23:42)基督也向他保證,他將會進入樂園之中。St. Theophylactus對於這段話有非常獨特的詮釋,他說:「基督對那犯人說,他將會與自己同在樂園裡,基督指的樂園就是上帝的國度。而且,除了這個犯人之外,保羅列出的那些人也將如此,只是,他還沒有真正享有那圓滿的喜樂」。

第二段關於天堂的文字,是由保羅宗徒所提出。他以親身的經歷教導大家:「我不過知道這麼一個人,或連身體,或不帶身體,我都不知道,上帝知道;他曾被攫到樂園去,聽到了不能言傳的話語,是人不可以說的。」(哥林多後書12:3-4)

Nicodemus the Hagiorite參考了前人的詮釋,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說:「『樂園』是波斯語,它的意思是有各種樹木的花園…」他又說「使徒保羅被攫到樂園去」的意思是,「直到目前為止,樂園一直是無人知曉的領域,而保羅卻聽到了關於樂園的那些奧秘的、不能言傳的話」。St. Maximus the Confessor教導我們,根據這個意象可以知道,保羅被帶到第三層天堂,也就是說,他穿越了實踐哲學(practical philosophy)、自然沉思(natural theoria),達到奧秘神學(mystical theology)的境界,這就是第三層天堂,從這裡可以進入樂園。基路伯拿著發火焰的旋轉劍,把守生命樹的路,守衛著樂園的大門。保羅進入了樂園中央的生命樹,這些樹就是辨別善惡的知識樹,樹中還蘊藏了舊約其他偉大的真理。

第三段出現於啟示錄。以弗所的主教聽見:「有耳的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示錄2:7)根據Andrew of Caesaraea的詮釋,「生命樹」暗指永恆的生命。上帝承諾要「分享未來的一切好事」。同樣地,Aretha of Caesaraea也認為「受上帝祝福的樂園可以被解釋為永恆的生命」。

因此,「樂園」、「永恆的生命」和「天上的國度」指的是相同的意思。在此,我們就不再深入分析「樂園」、「上帝的國度」和「天上的國度」之間的關聯。事實上,「樂園」的意義就是「與上帝合而為一的永恆生命」。

「地獄」這個字來自於「kolazo」這個動詞,它擁有兩個意義。第一是「修剪樹枝」。第二是「懲罰」。聖經當中大部分採用後者,然而,聖經中所說的懲罰並非來自上帝,而是來自於罪人拒絕了上帝的恩典,因此活在痛苦之中。無論如何,失去了與上帝的合一,就是一種懲罰。畢竟,我們都知道,人類是上帝所創造的,是上帝的肖像,這是人類存在最深層的目的與意義。

在聖經當中有兩段文字明確地指出「地獄」。

第一段是基督談論未來的審判。基督說:「這些人必往永世的刑罰裏去;那些義人呢,必往永世的生命裏去。」(馬太福音25:46)還有一段文字與上文很有關聯。「被咒詛的人哪,離開我,去進入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世之火裏去。」(馬太福音25:41)由此可見,「地獄」與「永恆之火」的意義相同,這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不是為人類預備的。

在聖經當中,第二個提到地獄的章節,是在傳福音者約翰所寫的第一封書信裡面:「在愛裏沒有懼怕;完全的愛能把懼怕趕出。因為懼怕隨著刑罰;懼怕的人是未曾得完全於愛裏的。」(約翰一書4:18)為了使讀者更清楚,我必須特別說明,他指的刑罰,並不是指在地獄受的苦(也就是基督第二次來臨之後罪人的生命狀態),而是指遠離了「愛」而產生的懼怕。

聖經當中提到罪人在地獄的狀態時,使用了其他的詞彙,像是「永世之火」(馬太福音25:41)、「外面的黑暗」(馬太福音25:30)、「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2)…等。當然,分析這些詞彙並不是本章節的目的,在下文中,我們討論「教父著作中的天堂與地獄及其影響」的時後,還會回到這個主題上。

Theophylactos, On Luke, PG 123, 1106.

Nicodemus the Hagiorite: Interpretation of the 14 Epistles of the Apostle Paul, Athens, 1971, vol. 2, p. 113, note 3.

On Ephesians, PG 106, 233.

Ibid. PG 106, 529.

 

7.2 教父著作中的天堂與地獄

7.2 The holy Fathers on Paradise and Hell

教父一直是教會最可靠的教師,他們是清淨樂園的擁有者,因此,在研讀聖經時,少不了他們受上帝啟發而做出的詮釋與教導。用心研讀教父對於天堂與地獄的教導,是十分重要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其中融合了神性與人性,教會為聖經提出了正確的詮釋。

教父告訴我們,從上帝的眼光看來,天堂與地獄並不存在,天堂與地獄只存在於人類的眼中。乍看之下,天堂與地獄的存在,確實像兩種生活方式,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它們之間的分別並非來自於上帝。從教父的傳統中,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天堂與地獄並不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因為,對於聖徒來說,上帝就是天堂,對於罪人來說,上帝就是地獄。

這個看法,與教父對於「人類與上帝的和諧與對立」的教導密不可分。聖經從未提到上帝與人類和好,只有提到基督使人類重返上帝懷抱。整個教父的傳統都指出,上帝不曾與人類起衝突,而是人類對上帝有敵意,不願意與上帝合一。因此,人類把上帝視為敵人,而上帝從未將人類視為敵人。人類因為犯罪,所以一直把上帝想成是憤怒的敵人。在下文中,我想要簡短地與讀者分享教父對於這個主題的看法,我想,這個重要的主題值得我們好好研讀。

讓我們從St. Isaac the Syrian對於天堂與地獄的想法開始吧!談到樂園,他說,那是上帝的愛。當我們提到「愛」時,通常我們指的是上帝非受造的能。他寫道:「樂園就是上帝的愛,在其中可以享有上帝的一切祝福。」 他也提到地獄,他的說法幾乎與上文相同,他說,即使是地獄也是上帝的「愛的責罰」。他寫道:「我認為,在Gehenna受罰的人,是受到愛的責罰。讓我們想想,還有什麼會比愛的折磨還要更苦?」

因此,地獄是上帝的愛在心中引起的「愛的折磨」。此外,St. Isaac說,罪在心中引起的苦惱,將上帝的愛排拒在外,這種與上帝分離的痛苦,「比起任何對於懲罰的恐懼還要更強烈」。當我們拒絕別人的愛時,才真的是一種懲罰。當我們被愛時,卻無所適從,那才是最糟糕的。如果把「愛」想成是「上帝的愛」,我們就會瞭解地獄的折磨是如何了。關於此,St. Isaac也說,「我們不該認為地獄的罪人得不到上帝的愛」。

由此可知,即使是那些受懲罰的人,也能得到上帝的愛。上帝愛正直的人也愛罪人,上帝愛所有人,然而,每個人對於愛的感受,都有不同的方式和深度。總之,認為「地獄當中沒有上帝的愛」是很荒謬的想法。

上述的內容告訴我們,每個人對於上帝的體驗都不相同。「上主將會根據每個人的長處,來給予他配得上的一切。」「無論對於教的人或學的人來說,那愛都是一樣熱烈。」上帝將恩典給予所有人,人們因為擁有的心量不同,而容納著不同程度的愛。儘管上帝將愛獻給所有人,然而,它卻有兩種作用。一方面,它帶給罪人懲罰,另一方面,它帶給正直的人喜悅。關於這一點,St. Isaac the Syrian在文章中寫出正教會的思想:「愛的力量有兩種作用方式:第一種會給罪人帶來折磨,就好像朋友之間也會因愛而苦惱。然而,另一種,卻能成為喜悅的泉源,如果有人能夠察覺到它的職責。」

因此,上帝給予人類相同的愛和能量,然而,它的作用卻不相同。究竟它是如何不同呢?

上帝告訴摩西:「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埃及記33:19)保羅宗徒特地在書信中提到舊約的這一段文字:「這便是他不但願意憐恤誰,就憐恤誰,而且願意叫誰剛愎,就叫誰剛愎了。」(羅馬書9:18)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用正教的術語來詮釋。上帝怎麼可能對某些人很仁慈,卻對某些人冷漠無情?難道上帝是偏心的?

根據Theophylactus of Bulgaria的詮釋,之所以會有這種情況,是由於人的本性,而不是由於上帝的行動。St. Theophylactus說:「就好像太陽使蠟燭軟化,卻使陶土更堅硬。這並不是因為太陽的反復無常,而是由於蠟和陶土是兩種不同的材質。因此,在文中(出埃及記7:3)上帝說:我必使法老的心剛硬。」 因此,上帝的恩典,或者說上帝的愛,將會照亮每個人,並且根據每個人不同的屬靈狀態而有不同的作用。

St. Basil the Great也贊同這樣的觀點。他引用了詩篇的這段文字來詮釋:「永恆主的聲音砍開火焰來。」(詩篇29:7)他說,這個奧秘發生在火焰中的三聖子身上。在這個例子當中,火被砍成兩邊,因此,只有兩邊被燃燒著,三聖子是冷卻的,就好像在樹蔭下一般。接著又提到,上帝為惡魔和天使預備的火「被上帝的聲音砍成兩邊」。火有「燃燒」和「照亮」兩種力量,這就是為什麼它能夠燃燒,又能散發出光芒。因此,應當被燃燒的,就會感覺到火「燃燒」的特質,配得上光明的人,就會感覺到火「照亮」的特質。因此,他以這一段代表性的話作為結尾:「上帝的聲音砍開火焰來,火焰因此分成兩邊,地獄的火沒有光明,和平的光明不會焚燒」。

因此,我們可以得知,地獄之火是黑暗的,它不帶有任何光明的特質,正直的人所在的地方,光雖然熾熱,卻不帶有任何焚燒的特質,這是由於「上帝之能」導致了不同的結果。由此可知,人們根據自己不同的狀態,也有可能獲得上帝非受造的能量。

上文對於天堂與地獄的詮釋,不僅僅是St. Isaac the Syrian和St. Basil個人的想法,也是教會當中所有教父最基本的教導,這些教導向我們展現了永恆之火和永恆生命「超越言語」的真實意義。之所以說這些教導「超越言語」,並不是說教父的話扭曲了教會的原意,而是說,教父使用了一種跳脫人類思維和感官的方式,來向人們闡述這些主題。從這一點上,我們也可以清楚發現「正教會希臘傳統」的教父與「羅馬天主教會拉丁傳統」的教父有多麼不同。

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也是以這樣的方式來闡述重要的真理。在下文中我們也會談到,這種闡述真理的方式,對於教會的生活和屬靈的生活有多麼重要。

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向他的聽眾宣揚教會對於「肉體復活」、「審判」和「正直的人將會善報」的教導。他總是先教導大眾「心靈潔淨的人,未來的生命才會充滿光明,光明的程度與心靈潔淨的程度成正比」,而這光明的境界就是天上的國度。「對於那些盲目而沒有自制力的人來說」,這境界是黑暗的,也就是一種遠離上帝的狀態,「遠離的程度與盲目的程度成正比」。因此,對於擁有潔淨智慧的人而言,光明就是永恆的生命,對於智慧晦暗的人而言,那就是黑暗,因為,他們的生命從未得到啟發,也從未達到與上帝合一的光明境界。

我們也可以從感官界的角度來看它們之間的差異。同樣的太陽,「在健康的眼睛看來,太陽提供了光亮,而不健康的眼睛卻只見到一片黑暗」。這是由於眼睛的健康狀態不同,而不是由於陽光的不同。同樣地,在基督第二次來臨的時候,也會發生同樣的事情。唯一的基督「意謂著復活,也意謂著墮入地獄:因為對於虔誠的人來說,基督就是復活,對於不虔誠的人來說,基督就是墮入地獄」。無論是現在或是基督來臨的時刻,上帝唯一的聖言「對於那些不配的人來說,是非常大的劫難,對於那些準備好的人,卻是仁慈的恩賜」。並非每一個人都合適同一種層次的事物,「我想,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潔淨的程度,而有自己合適的層次」。人們將會因為不同的心靈和智慧狀態,對同一種「上帝非受造的能量」產生不同的體驗。

因此,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也提到,對於所有人而言,上帝本身就是天堂和地獄,每個人都會依據自己靈魂的狀態而感受到上帝不同的能量。因此,他在讚美詩中寫下了:「喔!上帝,求祢應允我,讓我向祢崇敬地禮拜。終有一天,所有人都將藉由光明,抑或藉由懲罰來認識祢!」 從他的讚美詩中,我們可以看出,上帝對於人類來說是光明也是地獄。聖人的話語總是明晰又充滿啟發!

我也想要向讀者介紹Thessalonica的主教St. Gregory Palamas的教導。對於天堂與地獄,他的看法與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一致。John the Forerunnner在著作中寫到「祂將用聖靈和火為你施行洗禮」,St. Gregory Palamas認為這段話的意義是,人類將會領受到他們應得的恩典或懲罰。他說:「John the Forerunnner告訴我們,因每個人的狀況不同而有光明或懲罰」。

為了要向讀者做更清楚的說明,我們應該要一起來研讀St. Gregory Palamas對於「上帝非受造的恩典」所提出的神學觀點。聖徒教導我們,一切受造物皆分享了上帝非受造的恩典,然而,卻是以不同的方式和深度來分享。因此,聖徒分享上帝的恩典的方式,與其他受造物非常不同。他強調:「假如,所有人共同分享著某一個東西,我們會發現,每個人都是以各自的方式分享著,這些方式皆不相同…因此,儘管所有的事物都分享著上帝的一切,然而,聖徒所分享到的,將會是那麼大又多,那麼的不同。」

此外,我們也從教會的教導得知,「上帝非受造的恩典」以不同的作用方式產生影響,就會有不同的名稱。如果它使人潔淨,就被稱為「潔淨的恩典」,如果它使人受啟發,就被稱為「光明的恩典」,如果它使人與上帝合一,就被稱為「神化的恩典」。同樣地,有時候它被形容成一種恩賜,有時候它被形容成生命的給予,有時後它被形容成智慧。一切受造物都分享了上帝非受造的恩典,然而,他們分享的方式卻完全不同。因此,我們不應該混淆了聖徒所分享的「神化的恩典」和其他能量。還有,在「永恆的生命」方面,我們也不該將上帝的恩典與其他能量混淆了。正直的人將會享有上帝光明的、神化的恩典,罪人和污穢的人,將會體驗到上帝的能量不斷地燃燒著、懲罰著他們。

在許多聖徒的隱修著作中,都可以找到這樣的教導。例如,St. John of the Ladder曾說,同樣的「火」會有不同的名稱,有時它被稱作「焚燒的火」,有時被稱作「照亮的火」。他提到了神聖、天上的火,那是上帝的恩典。有些人因為心靈的污穢,所以,在他們的人生中,受到「上帝恩典」的焚燒,有些人因為心靈的潔淨,因此,受到「上帝恩典」的啟發。當然,每個人依據自己的靈性狀態,會得到不同程度的啟發。誠然,在來世的生命中,上帝的恩典確實無法使那些不願意懺悔的罪人得到淨化。直到今日,St. John of the Ladder的說法還是與事實相符。聖徒在隱修與禁欲苦行當中的經歷,也可以為此作見證。剛開始的時候,他們會感覺到上帝的恩典就像火一般燃燒著他們的情欲,之後,當他們的心靈越來越潔淨時,就會感覺到上帝的恩典像光一般。當代有許多人,在朝聖的旅程中見到上帝,他們宣稱,如果有人在恩典中體驗到地獄,只要他們願意懺悔,他們就會在恩典中體驗到非受造的光。無論是地獄或光的體驗,都是上帝同樣的恩典。剛開始,恩典會淨化人類,當人類達到真正懺悔與潔淨的境界時,就會見到恩典的光。因此,關鍵在於人類對「上帝非受造的恩典」的體驗。

 

 

See John Romanides: Romiosyni, ed. Pournaras, Thessaloniki 1975, p. 96ff.

Isaac the Syrian: The ascetical homilies, Hom. 46, op. cit. p. 223.

Ibid. Hom. 28, p. 141.

Ibid.

Ibid.

Ibid. p. 140f.

Nicodemus the Hagiorite, op. cit. vol. 1, p. 110.

Basil the Great, On Psalm 28, PG 29, 297 A.

John Romanides, op. cit. p.99.

Ibid. p. 96f.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40, 45, On holy Baptism, NPNFns vol. 7, p. 377.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17, 7, To the citizens of Nazianzus, PG 35, 973D.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39, 9-10, On the holy Lights, PG 36, 344D.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45, 11, On Easter, NPNFns vol. 7, p. 427. PG 36, 637D.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23, 13, On peace 3, PG 35, 1165B.

Gregory Palamas, Homily 59, EPE 11, p. 498 (GK).

Gregory Palamas, Syggrammata vol. 2, p. 145 (GK).

John of the Ladder: Step 28, CWS p. 280.

 

 7.3 教會生活中的天堂與地獄

7.3 Paradise and Hell in the life of Church

在上文的討論中,我們引用了許多偉大教父的思想作為見證,也清楚瞭解了教會的生活。我們所提到的幾位教父,都不像哲學家那樣,喜歡用邏輯方法來論證信仰中的真理,他們比較善於詮釋教會中的真實經歷,向我們描述教會的啟示。由以下兩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上文所討論的概念確實普遍存在於教會生活當中。

第一個例子是關於「聖禮儀」(與基督的聖體、聖血合而為一)。根據每個人不同的狀況,聖禮儀會產生不同的作用。如果有人在心靈不夠潔淨的狀況下參加聖禮儀,就會有被焚燒之感,如果有人努力使自己淨化,或者,努力使自己與上帝合一,就會幫助他更能領受上帝的恩典。

使徒保羅在給哥林多人的信中寫到:「所以無論何人,不配地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該擔受辜負主身主血的罪責。」(哥林多前書11:27)為了要更清楚地說明這樣的後果,保羅又寫到:「吃喝的人若不分辨這身體是什麼,就是吃喝了自受的定罪。」(哥林多前書11:29)也就是說,與基督的聖體和聖血融合在一起的時候,對於那些潔淨和達到神化境界(與上帝合一)的人來說,就是獲得生命,對於那些不潔淨的人來說,就是審判和死亡,不但在心靈方面是如此,甚至是肉體方面也是如此。就好像使徒保羅告訴我們的,有一些不配的人,在領受了那「珍貴的禮物」之後,變得虛弱而死亡。因此,使徒保羅建議我們:「人須要察驗自己,然後吃餅喝杯。」(哥林多前書11:28)

「人須要察驗自己」這句話發自於保羅內在整個靈魂,這句話的意義是,一個人內心必須有上帝的恩典,這一段聖經文字也與此相互呼應,「因為心靠恩惠而得堅固」(希伯來書13:9)。這段文字指出,為了要真正與上帝合一,一個人必須要察驗自己靈魂的狀態。對於那些內心潔淨的人而言,聖禮儀就是潔淨的,對於那些受到啟示的人而言,聖禮儀就是光明的,對於那些達到神化境界的人而言,聖禮儀就是與上帝合一的,對於那些不潔淨又不願意懺悔的人而言,聖禮儀就是審判和地獄。

因此,在聖禮儀的祈禱中,神父懇求上帝,讓聖禮儀不至於變成人們的審判與懲罰,而是為人們赦免罪過。St. John Chrysostom有一篇著名的祈禱文寫到:「求主應允,讓我們參與祢在天上令人敬畏的奧秘,讓我們以純淨的心靈,坐上那神聖的、屬靈的餐桌。求主赦免我們的罪,寬恕我們的過錯,讓冒昧的我們在祢面前與聖靈合一,成為天上國度的繼承者,而不是要接受審判與懲罰。」

我們會發現,在聖禮儀當中,還有聖禮儀開始之前和結束之後所念誦的祈禱文,都具有同樣的精神。

在聖禮儀當中所發生的一切,在基督第二次來臨的時候也會發生。因為,對於那些心靈潔淨、虔誠懺悔的人而言,上帝就是天堂,對於那些心靈污穢的人而言,上帝就是地獄。

第二個例子出自於舊約,它為我們闡述了教會的教導。在修道院的走廊上,常會掛著以基督第二次來臨為主題的聖畫像。從這一幅畫中我們可以看出,上帝的寶座散發著光芒,照在聖徒的身上和周圍,上帝的寶座也生出一條火焰的河流,不斷向前奔流,燃燒著所有不願意懺悔的罪人。上帝的寶座是光芒和火焰共同的源頭。這巧妙的意象表達出教父的教導,它也向我們展現了神性恩典所具有的、「光明」與「燃燒」兩種不同的特質。確實,這些特質的展現與人類的靈性狀態脫離不了關係。

 

 7.4 天堂與地獄的真理在神學與教會學上的影響

7.4 The theological and ecclesiological consequences of this truth

上文所闡述的並不是神學上的真理,而是與教會生活緊密結合的真實經歷。而且,教父對於「天堂」與「地獄」的教導,是詮釋聖經、教父著作和教會生活的重要關鍵。在這個章節裡,我們要更深入的探討,正教會對於「天堂」與「地獄」的看法是如何影響著教會的生活與靈修的生活。

(甲)「天堂」和「地獄」都是一種蘊藏在「上帝非受造的恩典」中的能量,人們可以體驗到這樣的能量,因此,它們都是非受造的。根據教父的教導,我們會發現,羅馬天主教會所提出的「天堂是非受造的,地獄是受造的」是一個錯誤的觀念。法蘭克人尊崇奧古斯丁的思想,深信受懲罰的罪人無法見到上帝,因此,他們認為地獄之火是受造的。眾人心目中的地獄與懲罰就像是但丁所描述的那樣。因此,法蘭克人想像世界分成三層,幸運的人會進入永恆的「天堂」,一般人會進入無常的「世間」接受試探,罪人和必須接受淨化的人,會待在無常的「地下」世界受懲罰。這樣的觀點還導致了另外一個後果,就是「淨化之火」理論的出現。

因此,「天堂」與「地獄」並不是上帝用來威脅和懲罰人類的手段,而是因為上帝想要治療人類的疾病。那些被上帝治癒的人,還有那些心靈潔淨的人,會經歷神性恩典所散發的光明能量,然而,那些不健康又尚未痊癒的人,就會經歷上帝燃燒的能量。

在聖經當中,通常會用相反的詞語來襯托上帝的光榮,例如:在黑暗中的光、在黑暗中的火、雲裡的光亮、煙霧中的光亮。那些擁有無私的愛,並且與上帝友好的人,就會在「神性黑暗的光中」見到上帝,然而,那些自私又不潔淨的人,見到上帝的時候,就好像在「黑暗中被火燃燒」,接受著審判。

因此,我們會發現,在聖經中提到的天堂,有時是光明的,有時是黑暗的。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光明」與「黑暗」這兩個詞表現出相反的概念,因為,「光明」是「黑暗」的反義詞。然而,事實上,如果從教父傳統出發,「光明」就是「黑暗」,因為它們蘊含的意義「超越了光線的明暗」。就好像聖經會用「火」和「黑暗」的意象來表達地獄,然而,「火」和「黑暗」這兩個詞也表現出相反的意義。

因此,我們可以說,事實上,地獄既不是「火」也不是「黑暗的」,而天堂既不是「光明的」也不是「黑暗的」。因此,對於那些超越言語的事情,教父們寧可採用一些特別的方式與術語來表達,這樣才能避免讀者的誤解與困惑。

重點是,無論「天堂」或「地獄」都不是一個受造的存有,他們是非受造的。正直的人和罪人都會在死後的生命中見到上帝,然而,正直的人將會與上帝合而為一,罪人則否。在拉撒路與財主的比喻中就可以看出這一點。當他們死亡之後,拉撒路被亞伯拉罕抱在懷中,然而,財主雖然見到了亞伯拉罕,卻沒有與上帝合一,因此,他感覺自己好像被火燃燒著。他從上帝的意象中,接收到了燃燒的能量。儘管這是一個比喻,它還是道出了事實。為了向讀者闡述真理,聖經採用了一種比喻的手法來詮釋。

(乙)由於,擁有不同靈性狀態的人,對於神性恩典會有不同的體驗,我們有必要在有限的生命中淨化自己的心靈。根據神聖教父的教導,淨化主要發生在人類的心靈和智慧當中。智慧在靈魂當中扮演著支配的角色,透過智慧,人類才能與上帝結合。如果,智慧被蒙蔽而變得晦暗,就無法與上帝結合,這並不表示人與上帝就此分離,它只代表了此人無法參與上帝。人類墮落了之後,罪蒙蔽了心中的智慧,讓人被情欲、周遭環境和心中的想法牽著走。因此,使智慧清明、潔淨是非常必要的。

St. Gregory認真地提醒我們,人們必須要先淨化自己,否則,在接觸上帝時,就會產生反效果。他說:「如果有人想要與上帝接觸,明白關於祂的知識,卻沒有先接受必要的考驗(也就是心靈的淨化),就會像聖經中所描述的這些例子那樣。」出埃及記中描述了,以色列人不敢看摩西的臉,因為它散發著永恆主恩典的光芒。(出埃及記34:29-30)在瑪挪亞的例子中,瑪挪亞對他妻子說:「我們一定死的,因為我們看見了上帝!」(士師記13:22)彼得宗徒也曾有過類似的經驗,他在奧妙地捕到魚之後,跪著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加福音5:8)保羅宗徒也是如此,當他還沒有悔改之前,遇到了他所逼迫的耶穌,但是,他睜開眼睛卻什麼都看不見。(使徒行傳9:8)百夫長也有類似的遭遇,他要求基督治療他的僮僕,卻不敢邀請基督進他的屋內,因為他覺得自己配不起。儘管最後他的謙卑受到基督的讚美。(8:5-10馬太福音)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針對以上的例子,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認為,如果有人像百夫長一樣,喜歡對世界發號司令,此人的心肯定是不夠潔淨,我們應該要讓他明白這一點,並且勸他學習百夫長的態度,和他一樣說:「主阿,你進我舍下,我配不起。」(8:8馬太福音)當然,停留在這樣的態度是不夠的,如果他想要見到基督,就必須要學習撒該。為了要看耶穌,他爬上無花果桑樹,又「讓節制的雙腳回到地上,挺起謙卑的身軀」,回到家中招待耶穌(路加福音19:1-10)。

察覺心靈的污垢是很重要的,努力讓自己的心靈得到淨化,還有治療內心的疾病也是很重要的。我們應該要使自己變得純潔,使靈魂變得美好,此外,我們還必須借助基督的能量和力量,使自己變得光明。因此,如果我們盡力守護自己的心,時時警覺自己的心靈狀態,接受屬靈的禁欲苦行,「我們就是讓自己心中的靈性知識散發光芒,這個靈性知識就是蘊藏在上帝奧秘中的智慧,我們用此光照亮別人」。因此,St. Gregory the Theologian寫下這段話來警惕我們:「就在此刻,讓我們淨化自己,在聖言面前做好準備,這樣我們才可能真正受益,與上帝合一,怡然自得地迎接聖言的來臨」

因此,正教會常常提醒我們要淨化心靈和懺悔,基督也教導我們:「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馬太福音4:17)人們唯有透過懺悔才能體驗上帝,因為,上帝並不是認識論所說的概念或理論,我們可以真正體驗到、見到上帝的存在。

(丙)教會最有意義的工作就是治癒人類,淨化人類的智慧和心靈。人類在得到淨化之後,必須要有光明的智慧,這樣,他才能進入樂園和天上的國度。

這一切可以藉由聖事和禁欲苦行來達成。事實上,這兩件事必須同步進行。教父的傳統告訴我們,在接受洗禮和參加聖禮儀的前後,都必須實踐禁欲苦行。若是我們只參加聖事,而沒有實踐禁欲苦行,或是只實踐禁欲苦行,卻沒有參加聖事,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教會生活。

如果我們仔細檢視祈禱文本,就會發現它提供了一條「治療之道」。我們可以將它比喻成一本靈性醫療的書,告訴我們如何治療人類的靈魂。誠然,從所有聖事的祈禱文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出,這個治療的重點是放在「使心靈的智慧更明晰」。因此,神父並不是站在天堂的門口「剪票」而已,他必須治療人們,這樣一來,當人們見到上帝的時候,才會體驗到上帝就是天堂,而不是地獄。我們所有的人,無論是正直的人或是罪人,總有一天都會見到上帝。如果我們仔細檢視法法蘭克人的「禁欲主義」,會發現它將重點放在「如何引導人們見到上帝的異象」。然而,「見到上帝」並不是努力的重點,因為,所有人都將見到上帝,並且與祂交流。關於這一點,上主談到審判的文字中,就已經告訴我們了。因此,我們應該把重點放在,當人們見到上帝的時候,是不是已經被治癒而成為一個健全的人。

在《Philokalia》的副標題中,寫下了正教會的治療方法。它寫到:「藉由實行Philokalia的神聖心禱,透過上帝的異象,智慧會得到淨化與啟發,達到完美的境界。」

(丁)我們不應該被好奇心充昏了頭,為了見到上帝用盡旁門左道,像是東方的打坐…等。這樣的好奇心常常使人遠離真理、誤入歧途。正教會明確地告訴我們,對於那些心靈污穢的人而言,他們體驗到的上帝就是地獄,因此,我們認為,淨化靈魂是最主要的任務。心靈淨化與人類疾病的治療是一體的,當然,無私的愛是最佳的良藥。

(戊)許多人說,地獄是一個沒有上帝的地方,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只是,在地獄中的人所見到的上帝,就像是火焰一般。當然,正如我們在其他章節中所說的,我們有可能已經嘗到天堂和地獄的滋味。因此,更正確的說法是,我們現在如何體驗上帝,當基督第二次來臨時,我們就會如何經歷祂的來臨。

根據Elias the Presbyter的描述,天堂是理智界的異象。Elias the Presbyter已經透徹了上帝的知識,他「進入祈禱,就像是進入自己的家一般自然」。禁欲苦行的實踐是心靈淨化的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中,我們「只是過客」,就算我們想要再回去,也會遭遇到靈性年齡(spiritual age)的障礙。天堂充滿了平安,它使靈魂得到轉化。Elias the Presbyter說,那充滿了平安的天堂,就蘊藏在我們心中,「正直的人將會安住在其中」。

根據St. Gregory of Sinai的說法,那充滿火、黑暗、蟲、爬蟲類的地方,或者說「地獄」,是一個充滿「自我放縱、陰沉、冷漠、誘惑、恐懼和罪所散發的惡臭」的地方。因此,在地獄中,我們會感受到放蕩、冷漠、陰暗、驚駭、和罪的氛圍,或許此刻的我們,就已經可以體驗到這樣的氛圍了,而這就是「地獄最初結出的活生生的苦果」。

我想要做個總結。教會是一個醫院和療養所,人們在教會裡可以得到治療和療養。神父最主要的工作是要醫治人們。當然,神父還是可以在其他方面付出心力。例如:神父可以幫助人們解決問題,或者投入慈善的工作,然而,他們最重要的任務還是要醫治人們。

心靈的治療是慈善工作的極致,它將為人們帶來永恆的利益。因為,如果神父只關心人們眼前的物質需求,卻忽略了人們未來永恆的生命,這樣的幫助又有什麼用?這樣的教會充其量只是世俗的教會。人類之所以被創造出來,不只是為了現在有用,而是為了成為肉體與靈魂完美的共同體。

有些人批評教會,對於人的社會性需求漠不關心。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教會應該要繼續提昇這方面的功能,然而,我們必須先思考一個問題:難道「死亡」不是一個社會性的問題嗎?人從出生那一刻開始,就必須面對死亡的逼近,每個人都必須經歷死亡的磨難,也無法逃避親人的死亡所帶來的哀痛。難道「死亡」不會造成社會性的問題嗎?教會不斷致力於死亡所產生的社會性問題,也幫助人們過著與基督結合的生活,進而克服死亡的痛苦。

然而,當教會致力於治療人們的心靈、啟發人們的智慧時,對於社會造成了一個直接的影響。被治癒的人,內心平和、虔誠,不受欲望支配,無論在家庭或社會上,都是一個正直的好人。此外,就好像無論我們的世界上演著怎樣的社會問題,醫院還是會繼續醫治人們的疾病,教會也是如此,無論面臨多少問題,教會永遠不會放棄醫治人們。

因此,我們生活在教會中,應該要利用各種方法使自己痊癒,例如:聖事、禁欲苦行。這樣一來,無論是當下的這一刻,或者,在基督第二次來臨的重要時刻,上帝的恩典對我們而言,才會是光明和救恩,而不是一種懲罰。

  See John Romanides, op. cit. p. 96.

Ibid. p. 99.

Gregory the Theologian: Or. 39, 9-10, on the holy Lights, PG 36, 344C-345B.

Philok. 3, p. 55, 58.

Ibid. p. 49, 19.

137 texts, 34, Philok. Vol. 4, p.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