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告解的誤解
最近聽到很多對告解概念的誤解,因此決定寫這篇小文章,解釋告解不是…..什麽(或是與….無關)。
1 告解並不等於跟某個朋友談私密事。朋友有可能無意(或故意)將你告訴他的內容告訴別人。神父不可如此做,如果他做了,按照教會的法規,他永遠不能再作神父。
2告解的時候不是告解給神父而是對神告解,神父是你告解的證人。
3可以選擇任何神父聽你告解,對正統神父的告解有效,這是教會神聖的吿解聖事。
4不能自己對自己告解,告解聖事是神聖的,是耶穌給宗徒及繼承人的神職權柄。
5告解並不等於交期末報告,不是告訴神父你做什麽,而是真心徹底悔改決定再也不如此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