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對告解的概念來自好萊塢的電影與現代小説。因爲無論如何電影還是小説,作者寫書還是寫劇本的時候目標並不在於解釋告解是什麽,使得很多人被誤導,對此教會的聖事連初步的了解也沒有,反而有不少偏見。 告解的時候,我們會轉向上帝。告解並不是非常冷靜看到自己的罪然後對自己說:好了,我把這個罪告訴上帝。我們要真的悔改,而不是只是看見自己的罪。有神學家說,告解的過程很像考古的工作,一開始我們只看的很模糊的考古物,但是慢慢挖的時候我們可以看越來越清楚。 第一次告解的時候我們很容易覺得我們沒有任何罪。我們不是殺手,不是土匪我們在自己的心理找不到任何罪,甚至於很容易對自己說我算是好人,我的老闆,老婆,同事等才是有問題。不過以後我們慢慢的會發現我們跟任何人一樣都有罪。我們會越多告解,會越多看到自己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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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解,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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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告解的誤解 最近聽到很多對告解概念的誤解,因此決定寫這篇小文章,解釋告解不是…..什麽(或是與….無關)。 1 告解並不等於跟某個朋友談私密事。朋友有可能無意(或故意)將你告訴他的內容告訴別人。神父不可如此做,如果他做了,按照教會的法規,他永遠不能再作神父。 2告解的時候不是告解給神父而是對神告解,神父是你告解的證人。 3可以選擇任何神父聽你告解,對正統神父的告解有效,這是教會神聖的吿解聖事。 4不能自己對自己告解,告解聖事是神聖的,是耶穌給宗徒及繼承人的神職權柄。 5告解並不等於交期末報告,不是告訴神父你做什麽,而是真心徹底悔改決定再也不如此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