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得愈深,傷愈痛;愛得愈深,愈存在。十字架就是在愛之中,敞開懷抱。對人敞開自己,對神敞開自己。承擔十字架,空虛自己,不是為了進入天堂,也不是為了脫離輪迴,只是出於愛,為了愛他人。
【 東正教 李亮神父 講道 】
身為基督徒,我們相信十字架。十字架的意義是什麼呢?十字架的意義,就是新的生命之道(way),也就是神的「道」(way)。我們必須先回溯伊甸園裡的生命,那被我們錯誤地稱為「原罪」的事件。「原罪」是奧古斯丁所創的詞彙,初代教會並不這麼稱呼,但我們就姑且使用這個詞彙吧!
伊甸園裡被稱之為「原罪」的事件,反映出人們的生存之「道」,就是爭奪權力(power)。我們也在自己的生命中,經歷權力的鬥爭。我們稱呼神為「全能者」(The Almighty),認為祂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然而這是個悲劇性的錯誤觀念。我們錯誤地學習到生命就是權力的鬥爭,我們渴求權力。因為我們誤以為神就是權力,結果在婚姻中或者丈夫想要掌權,或者妻子想要掌權。整部人類歷史,成為一部權力鬥爭史。
這樣的權力,並不是為了服務眾人的集體式權力,而是為了我們自己,將自己擺在他人前面,好能夠滿足自己的享受(pleasure),也就是心理學家弗洛伊德所說的力比多(libido):性的慾望,以及由其衍生的所有慾望。也可以說是自戀、自我吹捧、自我崇拜。
從某個觀點來說,我們擁有權力。但從另一個觀點來說,由於我們無法總是握有權力,我們無法滿足權力慾望,因此我們需要「代罪羔羊」:讓別人為我們失去的權力負責。因此,權力慾望會促使我們控訴別人:「我失去權力,因為這、因為那,因為你,你要給我負責!」由此衍伸許多爭端。
在詮釋福音的時候,有些神學家認為神就是至高的權力,而人類做了某些不好的事,因此某人必須付出代價。這種恐怖的、糟透的神學理論,這種「敵基督」的神學理論,錯誤地認為有人必須向神付出代價。這種理論觀點是「敵基督」的。對他們來說,必須要有「代罪羔羊」,某人必須為失敗付出代價,必須為權力的損失付出代價。
從這個觀點來看,我們發現「爭權」撕裂了所有愛的關係。在權力鬥爭中,有人必須成為受害者,為所有失敗負責,好能夠鞏固其他人的權力,好能夠解釋為何我們失敗了,或者為何我們犯錯了。
我們崇拜權力,因為我們稱呼神為「至高無上的權力」。爭奪權力的結果,崇拜權力的結果,實際上慘不忍睹。「愛」被殺害了,「社群」(sociality)被殺害了,促成戰爭,死傷無數,毫無意義地慘遭殺戮。在人類歷史中,數以萬計的人無辜死去。這些都揭露了「權力」和「受害者」之間的殘酷真相。
十字架的意義,就是神親自說:「不,我不是權力。我接受、我成為受害者。我承擔世界上所有失敗的責任,我將這個重擔背起。在我身上,這些失敗死去了,這些失敗不再存在。」因此,神並不是全能者。神全能與否,並不重要,我們並不以「全能者」的角度來認識神。神對我們,就是實際的、無窮無盡的愛。祂成為無有(He becomes nothing),上了十字架,因為祂愛,單單因為祂愛。
因為這愛,祂將一切包容在自己之內。耶穌基督,因為祂愛得如此深切,祂也為我們揭示了一條道路,那和「權力」無關的道路。當時的猶太人,逮補耶穌,並對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說:「如果你真是神的兒子,你就有無比的權力,那你就自己從十字架下來吧!」但正因為耶穌是神的兒子,因為祂是愛,所以耶穌待在十字架上,向我們揭示神的「道」,並不是權力之「道」,而是承擔最終極(ultimate)的責任,向我們說道:「好了,你們再也不需要爭奪權力了」,祂讓自己成為代罪羔羊。
一位偉大的作家,也就是詳盡闡述「代罪羔羊」理論的那一位,他寫道:「代罪羔羊的終結,就是十字架」(Cross is the end of the scapegoat)。這也是為何教會如此強調十字架。沒有十字架,我們就不是基督徒。因為十字架就是在愛之中,敞開懷抱。對人敞開自己,對神敞開自己。當我們敞開自己,所謂的「自我」將會改變。舉例來說,這就像你敞開家門,我就能進到你家。但如果我進入你家時,你質問我:「你是誰?幹嘛不敲門?你以為自己是誰啊?這是我的財產欸!」 這就像築了一道牆,在你我之間。有趣的是,如果你聽過樂團Pink Floyd的歌曲「牆」(The Wall),你就能了解何謂在關係之中築起一道牆。十字架,拆毀了這道牆。
你會問:「受苦值得嗎?這是愛嗎?」不幸的,是的。我們都曾體驗過,我們愛著某人,而且為愛受苦。這就是為何舊約聖經中最美的段落之一,就是《雅歌》:愛得愈深,傷得愈痛。愛如同火焰,這愛的火焰,燒盡一切。即使人付出自己擁有的一切,愛仍會使人痛苦,如同歸於無有,成為愛的受害者。這就是十字架,十字架就是接受這一切。
因為神接受了這一切,實際上只有一個十字架—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耶穌在十架上承擔了所有的苦難、世界的邪惡。祂在十字架上吸納(absorb)了所有邪惡:我的邪惡、你的邪惡。不要以為我們自己能夠吸納邪惡,其實我們只稍稍分擔了基督的十字架,分擔了非常非常渺小的一部分。沒有十字架,我們就無法了解存在之「道」,那是神呼召我們活出來的。
神賜予我們復活,賜予我們永恆的生命,但如何得到呢?就是透過十字架。關於「復活」的詩歌中寫道:「基督藉著祂的死,踐踏了死亡。」基督是神,祂當然有力量停止死亡,不費吹灰之力。但是基督不想用這種輕而易舉的方式來停止死亡,祂選擇了另一種方式,好能教導我們:讓孤立的個體死去,拆毀你我之間的高牆,即使這令人痛苦。
如果有人真的去愛,他/她將會被釘十字架。但不是被厄運或邪惡釘上十字架,而是被最靠近他/她的親人、朋友、愛人,釘上十字架。他的朋友,會如同猶大一般的親吻他。請試著了解,這就為何教會紀念十字架,將聖十字架主日安排在大齋期的中間時刻,好讓我們更深地思索十字架的意義。
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好使我們得自由。這是一種新的存在方式:接受他人的傷痕。有人會說:「你瘋了嗎?你在說什麼啊?」尼采說的,剛好相反,他說:「生命就是權力的鬥爭,而我必須掌握權力。」然而我們看見,權力最終造成什麼結果呢?在啟蒙運動時期,哲學只關注人,不再關注神,結果在十八世紀,演變為納粹大屠殺的悲慘結局。
今天,我們禮敬十字架,請記得,耶穌承擔了我們的十字架。耶穌承擔了我個人的十字架,你個人的十字架,和你個人的痛苦。東方人,受到東方宗教影響,認為生命就是「苦」,這個觀點十分正確。而最極致的「苦」是什麼呢?就是死,死是極苦。佛教的解決之道,和基督教不同。佛教認為,「苦」是因為你想要很多很多東西,而且總是想要更多。但是耶穌基督的教導更深一層:承擔十字架,空虛自己,不是為了進入天堂,或脫離輪迴。我們所做的,只是出於瘋狂的愛,為了愛他人。愛得愈深,愈存在(The more I love; the more I exist)。我們必須牢記這一點,愛,以及愛的痛苦,就是真正的生命。
耶穌上十字架,並不只是為了拯救我們脫免罪惡,不,這一點也不重要,也不真確。祂是為了承擔我們的痛苦,並且向我們揭示:藉著苦,有了愛,孤立的自我也因此死去(Through the pain, we have the love, and the death of individuality)。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耶穌基督的死亡,終結了自私的思考方式,開啟了愛的道路。什麼是愛呢?就是共存(co-existence),這種存在方式,和聖三一相同。沒有聖餐,我們就無法達到「共存」。因此,在聖十字架主日,以及接下來一整週,請沈思默想聖十字架的奧秘。
願至聖聖三一保守我們眾人。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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