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其他聖事 Sacrament: Funeral, Memorial, Blessing 死&愛 Death & Love

喪禮/告別式的儀式內涵 The Meaning of Funeral Service

告別儀式(FUNERAL SERVICE) 基督徒的死亡所影響的層面,並不局限於家庭,也涉及整個教會,因為,在教會裡,我們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事實上,正教會的告別儀式(Funeral Service)不是一個讚揚亡者生前豐功偉業的場合,也不會以感性的方式,表揚亡者一生的德行,相反的,在告別儀式當中,眾人會唱誦各式各樣的祈禱文和讚美詩,除了道出死亡的嚴苛無情之外,也會告訴眾人,基督的復活是如何征服死亡。此外,告別儀式的舉行,也是為了安慰那些失去至親者的心,透過這個儀式,整個教會都為這個死於基督信仰中的弟兄(姊妹)祈禱。對正教會而言,肉體的滅亡只不過是某個人生階段,上帝的愛比死亡強烈得多,而基督的復活就是這種強烈的愛的見證。 正教的告別儀式包含三部分。第一部份稱為「Trisagion Service」,就是亡者過世之後的守夜儀式,通常在下葬前一晚舉行。教會向基督祈求:「基督,請將聖徒心中的平安也賜給祢的僕人,讓他不再有任何痛苦與苦惱,而只有永恆的生命。」當教會為亡者的靈魂祈禱的同時,也為遺體獻上極大的敬意。正教會相信,基督徒的身體是神聖的,因為那是聖靈的住所,是充滿聖靈的聖殿。

 

 

喪禮/告別儀式(FUNERAL SERVICE)

 

基督徒的死亡所影響的層面,並不局限於家庭,也涉及整個教會,因為,在教會裡,我們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事實上,正教會的告別儀式(Funeral Service)不是一個讚揚亡者生前豐功偉業的場合,也不會以感性的方式,表揚亡者一生的德行,相反的,在告別儀式當中,眾人會唱誦各式各樣的祈禱文和讚美詩,除了道出死亡的嚴苛無情之外,也會告訴眾人,基督的復活是如何征服死亡。此外,告別儀式的舉行,也是為了安慰那些失去至親者的心,透過這個儀式,整個教會都為這個死於基督信仰中的弟兄(姊妹)祈禱。對正教會而言,肉體的滅亡只不過是某個人生階段,上帝的愛比死亡強烈得多,而基督的復活就是這種強烈的愛的見證。

 

正教的告別儀式包含三部分。第一部份稱為「Trisagion Service」,就是亡者過世之後的守夜儀式,通常在下葬前一晚舉行。教會向基督祈求:「基督,請將聖徒心中的平安也賜給祢的僕人,讓他不再有任何痛苦與苦惱,而只有永恆的生命。」當教會為亡者的靈魂祈禱的同時,也為遺體獻上極大的敬意。正教會相信,基督徒的身體是神聖的,因為那是聖靈的住所,是充滿聖靈的聖殿。

 

身體終究會回歸到一切受造物當中。告別儀式則會在教會內持續舉行,直到下葬的那一天,最理想的情況是再加上聖禮儀(Divine Liturgy)的舉行。在告別儀式之後,教會成員會向亡者獻上最後的道別,並且,在亡者的墓邊也會不斷重複舉行「Trisagion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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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儀式(Memorial Service)

 

死亡雖然改變了愛與信仰之間的連結方式,卻永遠無法摧毀它,它將永遠存在於教會所有成員的心中。正教會相信,透過祈禱可以喚醒那些「在信仰和復活的希望當中沈睡」的人,使他們保有接近上帝的機會。教會不斷為那些在基督懷中安息的人祈禱,我們信任上帝的愛,也信任寬恕與互愛的力量。我們祈求上帝原諒亡者的罪過,也祈求上帝讓他們與聖徒們在天上的國度相遇。

 

正教會在每一次的聖禮儀(Divine Liturgy)中紀念離世的人,除此之外,教會還會舉行紀念儀式。根據傳統,紀念儀式會在死亡後第三、第九和第四十天舉行,也會在每年的祭日舉行。除了這些日子之外,在四個「週六靈魂日」(Saturdays of the souls),也會為了教會內的所有亡者舉行紀念儀式。這四個日子分別為大齋期(Great Lent)前的兩個週六,大齋期的第一個週六,五旬節(Pentecost)前的週六。在美國,紀念儀式通常在追悼日(Memorial Day)當天舉行。依照風俗,亡者的家人會在家中烹煮一盤麥子,並且將它帶到教會。在儀式中,這盤麥子會被放置在教堂中央的桌子上。麥子(即kollyva)是復活的象徵。當我們提起復活,上主說:「Unless the grain of wheat falls into the earth and dies, it remains alone, but if it dies it bears much fruit.」(John 12:24)

 

死亡是每個人生命歷史的最後一章。往往,一個人對死亡的理解,會穿透整個生命,就像一條串起人生的每個抉擇與行為的紅線。死亡,是人生尾聲最獨特的事件,也是哲學家、科學家和一般老百姓最想深入瞭解的議題。生命中再也找不到另一個事件可以像「死亡」這般一視同仁,無論你有什麼宏願,有什麼急切的請求,也無論你的身份地位如何,在「死亡」之前都是平等的。某位先知曾經如此吶喊:「我在墳墓間沈思默想…人死之後,究竟有誰還能分出誰是國王?誰是富人?誰是貧民?誰比較正直?誰是罪人?」*

 

死亡是一個奧秘,只有以耶穌基督之名,留在永恆生命的光裡,死亡的威脅才會被轉化為喜悅和榮耀的事件。宗徒保羅在致哥林多人前書15章50節的開頭中,給予死亡一個深刻的詮釋:「When the perishable puts on the imperishable, and the mortal puts on immortality, then shall come to pass the saying that is written: ‘Death is swallowed up in victory.」(1 Cor. 15:54) 儘管如此,基督徒不該忽略世間的生命,基督教信仰永生並不意味著世間的生命沒有意義,相反的,基督徒的永恆生命應該始於世間。

 

造物主賦予了世間生命許多的天賦、意義與目的。尤其在耶穌基督帶來許多教導,加上福音帶來許多啟示之後,世間變成了一個學習未來生命的處所。然而,最重要的關鍵在於:「身為基督徒,是否走在救贖的道路上?道德境界是否有成長?」基督徒在世間的任務,就是要使自己從「與上帝相似」進步到「與上帝一模一樣」。

 

除此之外,基督徒應該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為了要完成生命的任務,基督徒除了要給予身體食物的營養之外,也必須用靈性食物滋養靈魂。有人說,基督徒並不支持「身體與靈魂共存」的理論,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一般人常常忽略肉體的重要性,或是誤解了肉體在個人與群體中的意義,然而,基督徒相信「身體與靈魂共存」,並且認為兩者具有相同的重要性,他們也試著提醒大眾,應該要重視肉體的地位。每個人的肉體都是上帝根據聖經所創造的,肉體總是與靈魂緊密結合、共同運作,肉體與靈魂的分離則象徵著人與人之間的分離。如果沒有肉體的存在,人類的靈魂無法圓滿全能者上帝精心策劃並且授與人類的使命。很顯然的,肉體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為耶穌基督的肉體從死亡中復活了。宗徒保羅堅稱,如果沒有耶穌基督或是基督徒的「肉身的復活」,縱使有福音和信仰,都是枉然。保羅曾說:

 

「But if there is no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then Christ has not been raised; if Christ has not been raised, then our preaching is in vain and your faith is in vain.」(1 Cor. 15:13-14)

 

最初,上帝所創造的肉體是如此尊貴!即使在肉體受了原罪之後,並沒有從此失去它的榮耀,因為,永恆的人子(上帝之子)恢復了他從前的光榮。人子「為了我們人類,也為了我們的救贖」而「取得肉身」。透過那些具有特殊人格特質,並且願意將身體與靈魂完全奉獻的人,上帝傳達了神聖的訊息,他們也將合為一體,共同遵行上帝的旨意。簡言之,神聖的訊息,是一種透過「人」(personalities)來傳達的真理。上帝創造了人類的肉體,使人類的肉體成為尊貴的,我們應該尊重上帝的旨意,好好照顧我們的身體,並且一步步朝向「更美好的基督教社會」的理想邁進。

 

維持身體的健康是我們的責任,也是對造物主的回報。盡力延長人類的生命,不但符合了自然的法則,也是一種遵守上帝誡命、圓滿上帝的旨意的美德。的確,健康的身體,是圓滿這個任務的必要條件。因此,給予身體安全的保護和完善的營養不只是一種心中的欲望,也是我們報答造物主的方式。基督徒一生都是積極而忠實的工作者,必須時時警惕,日夜都不能鬆懈,以維持身體與靈性的健康所需。健全的生命是上帝給予我們的禮物,也因為我們有健全的生命,才能完成他的旨意。這也是為什麼,教會認為,自殺的行為是被禁止的,教會甚至無法為自殺者舉行儀式。

 

為了維持身體的良好狀態,我們可以遵循兩個重點。第一,我們應該給予身體適當的食物與營養,這裡所說得營養不只是物質上的,也包含了靈性的,因為「健康的身體」必須依賴著「健康的靈魂」而存在。第二,我們應該保護身體,使他免於疾病。人類的肉體具有複雜的運作機制,我們應該定期請教醫學上的專家、醫師,請他們為我們的身體把關。有人認為:「在信仰當中,我們應該忽略肉體的一切,因為,肉體的病痛只不過是『心』的某種狀態」,這是一個十分錯誤的看法。當我們知道「身體」在我們的「祖先」和「原罪」當中的角色,就可以明白「身體」的自然法則,還有「維持身體的健康」是如何幫助我們安然的度過一生。醫護人員是上帝的僕人,我們應該要懷著感恩之情,感謝全能的上帝對我們的眷顧,使我們的身體能夠得到完善的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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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的生命(The Everlasting Life)

 

我們應該要深入探討關於「永恆生命」的問題,檢視那個給予「永恆生命」的「光之泉源」,這個永不枯竭的「光之泉源」給予我們知識,幫助我們在真理中建立信仰。我們所信仰的,是永恆的、活生生的上帝,而這個上帝,就是我們永恆生命的泉源。如果沒有活生生的上帝,我們的永恆生命也會失去價值。人類的內心深處(conscience)是如此堅定的信仰著這個真理,這是與生俱來的,無論是生命的外在或深層,都不需要藉助任何身體上或精神上的輔助,就能自然升起這樣的信仰,除非施以後天的破壞,才會使人類失去信仰。事實上,無神論者就是例子之一,他們頑固的堅持一種毫無根據的假設,也刻意保持知識上的絕緣。這也證明了,上帝的存在與永恆的生命無法被任何新的知識理論、藝術或科學所取代,也無法被摧毀。

 

古典的理論證明了宇宙的「存在」與「存在的目的」,也間接支持了「上帝的存在」。很顯然的,如果能證明鐘錶裡面複雜的力學機制的存在,就等於是證明了鐘錶師傅的存在。如果沒有詩人的解說,我們就無法完全瞭解詩的意義,同樣的,如果沒有造物主的心靈,我們將無法了解世界存在的目的。「因果定律」明白指出了人類的理解力和推理能力,藉由「因果定律」,人類的心靈可以推理出明確的結論。十八世紀的哲學家康德(Kant)對於上帝的存在提出了倫理學上的證據,他宣稱有一個永恆的審判者會依據人們的德行和一切行為來給予賞罰。對康德而言,上帝是一種永恆的存在,祂依據「人類自由意志」下所做的行為來做賞罰,這個事實也是「人類心靈」存在的有利證據。正如聖保羅所言:

 

「Because that which may be known of God is manifest in them; for God hath shewed it unto them. For the invisible things of him from the creation of the world are clearly seen, being understood by the things that are made, even his eternal power and Godhead; so that they are without excuse.」(Romans 1:19-20)

 

聖經當中提到的耶穌基督的生命與教導,對「永恆的生命」提出了最強有力的主張。耶穌基督畢生的教導都以「上帝」與「永恆的生命」的存在為先決條件,並且以「人類可以永遠分享上帝與永恆的生命」的思想貫穿教理,這也是許多聖經章節強調的思想,事實上,除了耶穌基督,還有初期教會與宗徒們,都十分強調此信仰內涵。宗徒保羅是這個思維的先驅,他認為「永恆的生命」是信仰上帝的必然結果,也是我們的希望。在路加福音中,那個年輕人所提出的問題:「What shall I do to inherit eternal life」(Lk.10:25)不但指出了堅定的信仰,也表達出對永恆生命的強烈渴望。

 

虔誠的基督徒對於「永恆的生命」懷有強烈的信念,所以,對他們而言,活在世上和死亡之後是沒有分別的,事實上,世間的生活和死後的生命是緊緊相連的。宗徒保羅以這段話向我們保證:「For to me to live is Christ and to die is gain.」(Philippians 1:21)。我們只有一個教會,教會將世上的人與離世的弟兄姊妹結合為一。教會就是「一」,因為,耶穌基督就是「一」,祂是教會的頭,也是「聖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我們所說的「活生生的上帝」,並不是一位只與過世的弟兄姊妹同在的上帝,而是一位與所有人(無論活在世上或者已經死去)同在的上帝,祂活在世間,也活在天上。人類的靈魂將永遠不死。一旦我們信仰了耶穌基督,成為教會的一員,就永遠是教會的一份子,耶穌基督也將永遠在祂的國度中記得我們。靈魂的本質是「純淨的靈」,靈魂將永遠存在,不會消失。唯一不確定的是,靈魂將永遠與上帝同在?或者,靈魂將永存但是不與上帝同在?他會「unto the resurrection of life」還是「unto the resurrection of Damnation」(John 5:29)?事實上,靈魂的命運究竟是如何,上帝在某個「特定的時刻」會針對每個人在世間的行為做出審判,而這個「特定的時刻」就是人類的靈魂與肉身分離的時刻,即「死亡」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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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在人類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The Role of Repentance)

 

耶穌基督的教導總是圍繞在「上帝的國度」與「人類的懺悔」的交互作用上。耶穌基督曾經教導世人,要「Repent; for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at hand.」(Matt. 5:17),這樣才能從罪、恐懼和迷信當中解脫出來。在俗世當中,人類可以用是非之心來分辨是非善惡,並且將不好的行為導正,使它成為符合基督理念的行為。在上帝的國度裡,或者說,在永生的天國裡,上帝給予眾人精神上的支持 – 在那裡,耶穌基督帶領著迷路的羊。懺悔是人類自由意志的運作,如果沒有人類發自內心的懺悔就沒有救贖。懺悔不只是一種自我懲罰或是後悔犯錯的心情,懺悔也是人類面對耶穌基督的出現而有的自然反應,它將帶來一種因新生命誕生而有的喜悅。這是一種獨特的轉化,讓我們心中模糊的信仰,變成對上帝與天國的堅定信仰。以這樣的懺悔方式,人們在世間與上帝結合,也讓這種結合成為永恆。懺悔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工作,這是為了在人類心中建立起上帝的意志。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拋開所有的歧視與曲解,愛身邊的所有人,也愛著上帝,這就是「懺悔對人類生命的滋養」與「上帝國度」之間的關係。藉著上帝的啟發與協助,我們圓滿上帝的旨意,而懺悔的人也不斷學習天國的語言,研習天國的地圖。

 

信仰能夠轉變死亡的樣貌。虔誠的信仰者如果能夠瞭解上述的「懺悔」、「上帝國度」和「以耶穌基督之名」的關係,就能無畏的扭轉死亡的力量。過去,死亡的確是恐懼之源,因為人們並不相信救贖,心中也沒有得救的希望。然而,如果已經做好了光榮離世的充分準備,信仰可以改變死亡令人懼怕的面貌。有兩種極端狀態的人會忽略這種準備:一種是無神論者,另一種是完全放棄真誠信仰的人,我想,他們口中說出的基督教是不值得一聽的,我甚至覺得他們和基督教傳統劃清界線說不定會更好,因為,不真誠又失去熱情的信仰,並不一定比那些沒有信仰的人好。「So then because thou art lukewarm and neither cold nor hot, I will spue thee out of my mouth.」(Rev.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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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思與紀念(Memory and Remembrance)

 

對死者的「紀念」是人性的流露。對死去的摯友或親人致上最誠摯的懷念,是人性的自然表現。要一個兒子忘記自己過世的父親是一件違反自然的事情,尤其,對於一個孝順而感恩的兒子來說,這是一個強人所難的要求,更不用說要孩子忘懷自己過世的母親,因為,對孩子而言,懷念母親的心情又更加深層而敏感。當一位基督徒用真誠來追念亡者的時候,難道他會忽略上帝的恩典嗎?當一位基督徒以虔誠之心祈禱時,難道他會不願在耶穌基督及祂永生的教會裡實踐自己的信德嗎?如果一個基督徒,當心愛的人還在人間並且是「人間教會」的成員時,就常常為他祈禱,有一天,心愛的人離開了人世,成為「天上教會」的成員,難道他會不肯為他祈禱嗎?在基督徒的心中,也在基督徒對耶穌基督的信賴中,「天上的教會」和「人間的教會」是沒有分別的,它們都以耶穌基督為首。如果一位基督徒經常為了自己心愛的人祈禱,如今,心愛的人過世了,卻終止了這樣的祈禱,很顯然的,這是有違天性的,也不太可能發生。除非一個人受到錯誤觀念的誘導,或是受到犬儒主義的影響,才會變得如此無動於衷。為心愛的親人或朋友,向全能的上帝祈禱,是信仰的自然表現,也符合耶穌基督與教會的教導。

 

教會已經開啟了人性的自然反應,這個神聖的教導也建立了:一﹑關於「永生靈魂的真理」與「上帝的審判」的教導。二﹑為亡者及其死後生命而作的「祈禱文」及「葬禮儀式」。

 

聖.保羅以完全的奉獻與殉教,換取了珍貴的信仰,對基督教信徒來說,追念聖.保羅正是為了表達對他的感激。然而,如果只是單純的追念,卻忽略了祈禱文中全能的上帝,這樣的追念,就無法真正向聖.保羅致敬,因為,這代表我們沒有完全理解保羅的教導。對一個基督徒來說,對摯愛的亡者的追念,只有在「以謙卑又誠懇的心向上帝祈禱」中進行,才具有真正的價值。否則,這種追念,充其量只是一顆未受啟發的心所做出的最普通的表達。在這種狀況下,「基督徒」將無異於「無神論者」。特別是憶起已故的愛人時,基督徒應該回應上帝的召叫而不斷地祈禱,並且隨時隨地以上帝之名進行施捨。這樣的美德,將使他聽到天使的聲音,就如同百夫長(Cornelius)所聽到的:「Thy prayers and thy alms are come up for a memorial before God.」(Act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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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審判(God’s Judgement)

 

福音上所提出的「上帝會根據每個人一生當中的德行和信仰深度對某人的靈魂做出審判」是大家所公認的教導。這樣的說法對與生俱有「良知」與「演繹能力」的人類而言,是不證自明的。基督教會出於以下兩個原因而認為人在死後的特殊時刻會接受審判:
第一﹑任何靈魂的道德進化都會因為與肉體分離而停止。
第二﹑人類死後將失去懺悔或的改過希望。

 

靈魂的道德進展,要不就更好,要不就更壞,而這樣的演變恰好在靈魂與身體分離的那一刻停止;在這個關鍵時刻,永生的靈魂將面臨命運的安排(參見:Androutsos Dogmatics 第409頁)。靈魂的審判,並不是針對每一個「單一」行為來判決,而是依據每個人行為及意念的整體成果而定。正教會相信,在這個時刻,亡者的靈魂將承受他在世時「所有思考和行為的結果」,也就是說,亡者有可能在天國裡享受永生,或是在地獄裡承受苦難。那時,將沒有悔改的機會,也無法逃離,沒有輪迴轉世,也沒有辦法從外在世界得到幫助。在那個地方,一切完全由造物主及上帝的審判所主宰。

 

正教會並不相信「煉獄」(一個可以淨化自我、洗去罪行的地方)的存在,也就是說,正教會不相信死後存在一個中間狀態,讓靈魂可以藉著接受暫時性的懲罰,洗去身上的罪,使靈魂淨化,為進入天國做準備,並且讓靈魂達到完美的境界,直到與上帝相遇,獲得最後的救贖。正教會也不相信藉由「煉獄」的懲罰和某種「特權」就可以赦免罪過。「煉獄」與「特權」的說法是兩種互通的理論,聖經或古老教會的教導,都不曾見證它們的存在。是否全能的上帝,會在祂仁慈的愛裡,改變罪人的可怕處境,對基督的教會而言,還是一個未知數。然而,教會已經存在一千五百年,卻從未有過這樣子的理論。

 

最後的審判並不是一切的終止。靈魂的審判是在靈肉分離的那一刻舉行,但是,這並不影響「靈魂的轉化」和「靈魂與上帝的合一」,審判之後,靈魂還是能夠得到永生。在靈肉分離之後,靈魂還是具有清醒的意識,能夠去感覺、瞭解和運用靈魂的所有能量(請參考啟示錄6:9-10, 7:15;彼得前書3: 19;希伯來書12:23;路加福音16:27-28)。「安眠(Sleep)」這個詞,雖然道出了死亡的特徵,但是它並非針對「靈魂」而說,而是針對「肉體」而說。在馬太福音27:52 裡,我們看到許多長眠的聖人復活了。而最後的審判則發生在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後,教會以「信經」(The Creed)宣告了堅強的信念:「祂將在榮耀中再來,審判生者與死者」。依據啟示錄的說法,無論如何,耶穌基督再來的時間是無法預知的,也無法以任何方式來臆測。

 

基督是「救贖」、「審判」和「永生」的創造者。簡而言之,如果活在耶穌基督的信仰中,「死亡」對於我們來說,就如同「救贖」、「審判」和「永生」。我們可以確知:能夠在基督和祂的教會內找到救贖的道路的人,才稱得上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而且,基督徒的未來命運,是由現世的生命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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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死亡的征服者

 

一個深受啟發的基督徒,應該要時時懷抱著「希望」,這是最重要的美德,也是最基本的態度,因為,懷抱希望可以給人神性的視野和生命的目標。「希望」並不是一種不確切的感受,它不是一種對某種世俗的生命價值的期待。耶穌基督教導我們,「希望」與「人類對於神聖真理的企望」息息相關。我們可以說,「希望」是「對救贖的期待」,「希望」是期待著全能的上帝可以用父愛關切我們,「希望」也是人類意志當中所蘊藏的力量,讓我們可以接受生命中的所有事物,將它們當作是上帝的旨意。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上帝的旨意所帶來的希望是我們內心深處的慰藉,尤其在死亡的時刻。這種神聖的慰藉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禮物,只有上帝的膚慰才能使我們心靈平安。對於生命中的各種事件,基督徒都必須做好心靈上的準備,尤其在面對摯愛的人的死亡。基督徒的希望就是安慰的泉源。宗徒彼得將此稱為「a lively hope」(1 Peter 1:13),「The hope that is in you」(Ibid., 3:15)。

 

身為基督徒要如何才能滋養心中的希望而使它茁壯呢?又要如何才能不斷獲得面對生命與死亡的勇氣呢?宗徒保羅將「希望」與「愛」及「信仰」連在一起。「愛」是虔誠的為我們的同伴們服務,而「信仰」則是因愛而奉獻給上帝。基督徒的「希望」的穩固根基,來自於「信仰」一位活生生的上帝,藉著不斷的祈禱,基督徒的生命和心中的仁慈,將在社會上發揮,並且擴大到極致。因此,無論面對順境或逆境、悲傷或愉悅,基督徒都不該動搖,因為「the hope we have (is) as an anchor of the soul, both sure and steadfast」(Heb. 6:19)。

 

資料來源 http://www.goarch.org/en/ourfaith/articles/article7076.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