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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審判 (1) last judgment (1)

出人意料之外的最後審判
我餓了…渴了…做客旅…赤身露體…病了…在監獄…
你們給我吃…喝…..留我住…..給我穿…看顧我….來看我…
義人回答: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
聽聽來自傳承於初代大公教會李亮神父的證道

福音書Matthew 25:31-46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做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做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今日福音書來自耶穌偉大的教導,關於最後的審判,最後的審判是極為重要的,不該讓人覺得懼怕,反之我們該喜悅、盼望,這就是為什麼在聖經最後一本書卷啟示錄以及彼得後書,是的,主前來(啟示錄22:17,20),這是教會的教導,我們要喜樂,因為世上的邪惡將會終止,處處充斥著不公義將會終止,故此我們要喜樂,哲學家康德對他來說,唯一能證明神的存在,就是能伸張正義,在這世代我們看到有權柄的人就能得勝,如果這是生命自然法則,大魚吃小魚,我們則依樣畫葫蘆,因此想要得勝必須擁有權柄行不義佔取他人的利益,這就是自然法則,還有另一種不效法不義之事,無論世上是否如此行之,因為神存在,終有一天將會為所有的人伸張正義,無論有錢有勢為所欲為者,這不會是永恆的,神會審判他,對他說你所行之是不公義的。

因此你了解到最後的審判,回覆世上的人,公義是存在的,神會對每個人以公義審之,為要伸張公義人類將會復活,復活是神蹟,每個人將會見到神的顯明,這就是我們所期待的,我們要喜悅。例如此時神是如此謙卑、有禮,他並沒顯明讓所有的人看到,因為祂首先要我們愛祂,然而祂才會顯明出來,祂給我們自由選擇。

在最後審判神會顯明出來,對每一位強烈地顯明,神將以無窮無盡真實呈現,無論你喜不喜歡神,再也不能否認神的存在,祂的顯現是充滿愛,祂將會顯明在創世之前所隱藏奧秘,祂會解決我們所面對的困難與傷痛,那是什麼在創世之前就隱藏的奧秘呢?並非神要懲罰我們,將我們驅離伊甸園,祂釋放我們而不是懲罰我們,神偉大的奧秘是祂在每個苦難的核心,當你受苦時,當我受苦,祂在我們受苦的核心中,是神的兒子祂成為人類,未有天使前就有的奧秘,所以當你受苦時,祂首先嚐盡我的苦難,神不會採取報復我們,不會因為你不信我或你是惡人。然而這就是神的奧秘,我容許傷痛,因為我先承受了傷痛,因為我,你的傷痛得以減輕,這是主旨。

有些人質疑神為何容許邪惡存在,在彼得後書,世上的邪惡不斷增多,並非如此,縱使使徒所說的是,但基督耶穌不專注於此……待續part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