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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 尋找自我 prodigal, find identity 1

小兒子急著分家產離開家
去尋找他的自我
然而他潛意識
希望父親……
聽聽來自傳承於初代大公教會李亮神父的證道

Luke 15:11-32
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 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 他對父親說:『我服侍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我們都很熟悉耶穌所說的比喻,教師們常運用比喻來教導,在歐洲,希臘會引用理論……,這是一般平民百姓在社交習俗,一般人能夠理解的比喻,這就是為什麼?故事只提到父親,故事中並沒有出現母親,並非家中沒有母親,比喻的主軸是在父親,這是男係社會,男人掌主權,女性是沒有身份與地位的。如果耶穌當時引用父母親做比用,當時的民眾則無法理解,會被譴責質疑用無地位的女性做比喻,耶穌讓男女平等,在祂日後的教導中,福音書經文也記載著。當你聽到父親,也包含著母親,比喻中父親有兩個兒子,小兒子有強烈的念頭要離開家,不知道因什麼原因及發生了什麼事。
他的父親是一位好人,之後我們知道他善待僕人。我們明白一件可怕的事,從小兒子的潛意識反映出希望父親早點往生。為什麼這樣說,因為他跟父親說:『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事實是要等到父親過世才會分遺產,講明了,就是他等不及,也不想等到那時候,他現在就要分財產。這是極度的無禮,無論在任何國家習俗裡。
無論是在中國、台灣,亞洲各地,對父親說:反正你死了,我會繼承遺產,乾脆現在就給我遺產,這是什麼樣的態度。這就是他潛意識希望父親早點死,他想要切斷父子的關係,去找尋自我,覺得他不屬於這個家。父親是一位非常好的父親,父親將家產分給他。
如果是我,我會說:你說什麼,我若死了,你別想分到分文錢 。他的父親是一個非常好的人。他分到財產後變現了,幾天後就離家了。根據猶太的律法,他所做是違反律法的,因為不能將祖產變賣,顯然他帶著錢離開,必定將祖產賣掉換成錢,這是他做的第一件惡事。
聖經雖然沒有記載,大兒子沒有出面規勸弟弟留下來。這是人之常情非常合理的事。想想有人要脫離家庭,大兒子沒有說弟弟,我們是兄弟留下來吧,親戚朋友都住在這裡,大兒子根本都沒有出現,顯然他一點也不在乎。
當然家裡有父母親,但這比喻是在猶太家族文化習俗 ………待續Part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