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財定義生命尋找自由的自我
失去錢財…失去自由…無依無靠
才發現真實的自我…..
聽聽來自傳承於初代大公教會李亮神父的證道
Luke 15:11-32
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 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 他對父親說:『我服侍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他去到遙遠的國家,而不是留在以色列的聖地,到遙遠的異邦,他享受生活揮霍家產,這些錢終究有耗盡的一天,他沒有工作,也不創業,意味著非常糟糕的人格。任何一個成熟的人,去到異邦會開始規劃生活、工作、未來,他什麼也不做,當他破產沒錢,那些酒肉朋友,也不想認識他。在那種窘境他居然依附在異邦人,本來他是要尋找自由,反而依附倚賴在外邦人。在他的老家時自由自在,無憂無慮、不愁吃穿。他想要自由,反而成為奴隸。那時剛好鬧饑荒沒有人給他食物,他的老闆叫他去餵豬,也沒有給他食物吃,他餵豬時同樣也吃豬的食物,他想得到自由找到自我,能成長,不但沒有找著,反而跟豬一樣,與豬一起進食。猶太人視豬為不潔非常髒的動物。
在聖經中提到非常重要的,他回神過來,之前他以為他找到真實的自我,以前他覺得自由,就是自我完全獨立不需仰仗任何人。什麼是他真實的自我呢?他是兒子,他還記得並確信他有父親,他記起父親,如果你有父親,你就是父親的兒子,促使他再次找回自我,理由當然包含遇到飢荒,飢餓…….
他再次重建自我兒子的身份,故此,他說:我要回到我父親的家,而不是去到陌生人的家。他悔改,不是後悔,因為他會實踐了,他會離開異邦,返回父親的家,他會先說:我得罪神,然後說:我得罪了你。
所有的人犯罪,例如:我打了你,首先是我對神,然後才是你,因為每個人都有神的形像,無論是不是基督徒,無論是動物與否,神愛一切。如果我打在場的一個小孩,他的父母親會抓狂的對抗我。父神愛一切,我傷害某人,我首先傷害神,再來才是傷害那人……….待續part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