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信徒聖事
「眾信徒,讓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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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剛看過了禮儀的第一個部份,包含了如同教會般的聚會、入祭以及聖言聖事,皆由「熱誠連禱(The Litany of Fervent Supplication)」或「連串禱文The Augmented Litany」,為慕道者設計的祈求或祈禱,以及慕道者的遣散作結。
就如同大連禱一樣,「連串禱文」 不只對聖餐禮來說是個不可分割的部份,對所有教會儀式來說亦然。但是當我們在每場儀式的開頭發現大連禱時,在它們的結尾就會依照慣例出現連串禱文。今天這 兩種連禱之間的分野幾乎已經消失殆盡了。連串禱文之中包含了與大連禱相同的祈求,以相同的順序出現。因為兩者之間有所重複,所以啦,就好比在希臘舉行的聖 餐禮儀式中,這部份就乾脆省略掉了,然後就跟儀式的下一步驟直接連在一起。但是在最初的順序中,連串禱文不只是與大連禱之間存在少部分不同的祈求內容而 已,而是要完成儀式當中的一項功能,作為對比大連禱所象徵的意義之用。這項功能究竟是什麼?
為 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回想所有的基督教與教會的全副生命,都是架構在結合起兩件乍看之下好像互相矛盾的肯定事項上。一個是教會,就像基督一樣,也就因 為它屬於基督,所以被指派給整個世界、所有的被造物、所有的人類。基督犧牲自己,是「為了所有人類並且代表所有人類。」然後祂派遣祂的門徒,所以後來有了 教會「到全世界去,向所有的人傳福音。」(馬可福音16:15)祂是這個世界的救主。 另外,教會確認了經由祂的救贖之愛,基督被轉化到每個人類身上,因為人類不只是作為基督愛的對象而已,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也是不可能重複出現的,所以藉由 上帝造人時給予他們的獨特性,人類也與基督有所聯繫。從這裡衍生出基督教生命基礎中的一項二律相悖理論,就是基督徒被要求必須否定自己,「為朋友捨命」(約翰福音15:13—譯按);然後同樣一票基督徒又被要求說要「棄絕肉體,因為它會消逝,卻要關切靈魂,因為它才是永恆不死的。」拜占庭讚美詩第八調—譯按)只是為了救贖其中一個罪人,牧羊人會留下九十九個義人去尋找他。但是同樣一個教會,卻會了本身的純潔和完善,將罪人從它裡面去除掉。
我們可以在宗教思想中找到相同的兩極化現象。在教會中永遠有一票人體驗到來自教會的普遍呼召,但是也有另一些人,可以這麼說吧,對於這些事實不聞不問,卻是把基督教看成一種「個人救贖」的宗教。同樣的情形出現在虔誠,以及教會的祈禱和代求上。一方面為了要成就教會作為基督的肢體,他們就用愛與信仰的團結吸引人前來;另一方面他們歡迎我分享我的需要、我的悲傷,我的喜樂。雖然說並沒有停止「禮儀」(教會的共同任務)的執行,但是後來信徒卻要求為他進行祈禱服事、為他進行紀念儀式。在此,無論這兩種基督教經驗中涵蓋了什麼樣的扭曲現實,卻很少有人會去懷疑它們並非根植於基督教經驗的本質當中。對於基督教的二律相悖論而言,它們都是同時指向整體—指向所有的被造物、整個世界與所有人類—而且還指向每一個獨特並且不可能重複出現的人類。如果人的個性是成就於「與大家一起維繫這個聚會」,那麼世界的成就豈不變成上帝把世界賜予每個人當作是生命。基督教信仰可以把這世界稱作給予每個人的贈禮;也可以說每個人是為了這世界才被創造,所以每個人要臣服於「這個世界的生命」。
實際上在每天的生活中,實在很難在基督教這兩種不可分割又同等重要的維度之間保持平衡。但是不可避免、甚至合理的是,在每個不同的人身上的確存在互異的體驗、存在於呼召個人參與教會的「經綸(economy)」與神秘之中,然後是在教會的信仰常規之中,表現於教會的祈禱律上,向我們彰顯教會二重呼召的充分圓滿。
為了理解與確認這層道理,讓我們比較最初的「大」連禱,以及最後「連串禱文」。大連禱是賦予我們,並顯示出教會的祈禱,或者更精確的說,做為禱者的教會,作為「共同的任務」,可以達到完整普遍的程度。教堂的會眾被要求放棄、並將他對於不屬於他個人的每件事所產生的「憂慮」擺在一邊,好像要讓他在教會的祈禱中使自己以及屬於自己的事物「消融」。唯有達到每個人都接受這個觀點,內化為出於本身的意見這個地步,才能成就他的「成員身分」、克服經常腐蝕教會與宗教生命的自我本位主義。然而個人的與實際的事物並未從教會祈禱中被剔除。這裡就是結尾的「連串禱文」之本質要義。「連串禱文」:在其之中教會將它的祈禱聚焦在人們「私下的」、個人的需求上。如果在第一個例子中,每項私人的事件都「死亡」,只因為身處整體裡面,那麼這裡教會祈禱的所有力量、所有教會的愛、都被聚焦在這個人身上,在他的需求上。但這只因為我們能夠在基督的愛中,先行辨識出何者為我們本身、何者為普遍整體,因為我們能從我們自身的自我中心主義當中解放自己,現在我們便能藉由存在於教會之中的基督之愛,轉向「每個基督徒苦惱而厭倦的靈魂,都需要上帝的慈悲與幫助」(晚禱的祈求)。
「連串禱文」的現代版,是無法提供這種功能的,因為它反映出(對於儀式而言相當平常)越來越固定的傾向。因此,舉例來說,在每場禮儀其中的一段祈求禱詞我們:「為基督內的司祭神品、輔祭神品、全體神職人員」祈禱,這個禱詞是自耶路撒冷的儀式中發跡,後來便形成慣例。這是一個「在地的」禱詞,跟聖墳中的兄弟會成員有關。在耶路撒冷的儀式中執行這個部份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對於其他地區的絕大部分信徒而言就無從理解。但是即使在這個「連串禱文」約定成俗的「慣例」中,還是具有更多的空間:現在甚至像是為了病患、旅人,或是為了經歷特定活動的家庭等,都可以隨需求不同而插入特殊的禱詞了。這個部份需要更深入的探討。因為每當個人的私人紀念與祈禱服事,從禮儀當中、從「共同任務」中被離析出來,變成私人的「服事需求」時,教會意識中共同的與私人的相互關聯會被削弱,然後我們就不再將禮儀視為救贖這世界的宇宙聖事,或者是獻給上帝的「人民的苦惱,俘虜的嘆息…」(語出米蘭主教聖安博St Ambrose of Milan)
修道院院長克恩(Kiprian Kern)曾針對從禮儀中分割出私人「服事需求」這件事發表過專論,他說:「…執行次於禮儀的任何這種私人服事,與我們的崇拜之間產生出極大的矛盾…執行次於禮儀的祈禱服事就是一種禮儀上的矛盾。」然而整個重點在於只要是共同事務與私人事務之間的分野無法隨著禮儀本身而被復原,這個義正辭嚴的指控,依舊是發揮不了什麼效果的。換句話說,只要每件個人化的、私人的事情不能再次被基督的愛擁抱,不能回歸那獨一無二又完整的基督之愛,也就是我們在聖餐禮中所完成的聖事,一切終歸徒勞。
在熱誠連禱過後,這時我們要唸誦慕道者連禱,以及其中的祝文,然後「遣散」慕道者。在早期教會裡,慕道者這個名詞指的是準備要受洗的基督徒。當時與現代的實施方式可不一樣,現在是為了因應個人的「服事需求」,任何一天都可以進行這個儀式,以往則只能在逾越節前夕。我們已經知道這個為了受洗而做的準備,有時要持續好長一段時間—可能是一到兩年—其中包含對新信徒在真理與信仰上的指引,並且循序漸進的向他們介紹教會的禮儀生活。隨著時間過去,這個入門制度漸漸消失,因為聖洗禮大部分在出生後即實施完畢,而時至今日獻給慕道者的禱詞聽來相當過時,更嚴重的是有時可說是有名無實。克恩神父在著作中提到:「當輔祭宣讀:『眾慕道者,請向主祈禱。』這一段時,根本就無從知道當他再來說的:『慕道者,請離開…』究竟指的是哪一群人要從會眾當中離開,因為根本就沒有慕道者,而這個祝文和連禱是唸給不存在於教會會眾裡的人、或者說教會根本不想教導、啟發與施洗的人所聽的。」正因為如此,希臘正教會在許久以前就省略掉這個連禱,直接從「熱誠連禱」後面接上「革魯賓之歌」,也就是祭獻供物的開場白。在俄國的教會呢,甚至在共黨革命之前,莫斯科教會委員會籌備成立時,就有一些大老贊同去除禮儀的一部份,只因為這些部分不能符合現代教會的實際需求。克恩神父指出,所有這些觀點皆出於有力人士,其實也算是正確。他觀察到:「教會保守勢力的絕大多數所講述的理由,認為我們應該謙卑地將關於慕道者的祝文和連禱對著自己默念,並且把自己放在和他們平等的地位上,這種說法過於牽強了些。」有名無實的作法是不容許在教會中存在的,但就某種程度而言,去質疑這些連禱究竟是不是只為了裝裝樣子,還有「對於實際需求的服事」本身的意義究竟為何,並不算過分。
禮儀傳統的其中一項重要功能,是為了保存這世界、教會,以及人類的基督教概念與教義的完整。這個完整性既不是單獨的個人、單一時期或單一世代可以自行保存的。我們每一個人,連同每一個「文化」或社會,不論是不是在有意識的情形下,選擇了基督教信仰裡頭能夠滿足我們「需求」或是疑難的某種事物。所以說由教會以及它的教規、教義定律、祈禱律所構成的傳統有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就是不容許任何一種這樣的「選擇」或主張,被視為與基督天啟的完整性具有相同的意義。西方基督教目前正在發生的現象,就是一種用傳統跟「時代的需求」以及「現代人的問題」之間的聯繫程度為何,來對傳統進行再評估的過程。而對何者為永恆、何者該淘汰的評斷標準,幾乎毫無異議地架構在「現代人」與「現代文化」之上。為了適應此種標準,已經有人打算要摒棄教會裡面所有看來「無關」的事物。這種來自現代主義的無盡誘惑,三不五時就擾亂教會的健全性。所以,一旦又有人想要討論這個或那個不合時宜的慣例或傳統,一定要十分小心處理,並且必須把重點聚焦在所談論的主題是否能夠表達基督教永恆或本質上的意義方面—即使外表看來似乎有過時之嫌—而非其與「現代」究竟是否具備關連性。
如果要將以上所提拿來應用在慕道者祈禱上的話,我們就該問問自己這個祈禱究竟表達了些什麼,與基督教崇拜之間的關係又是什麼。過去的教會對於這部份投入極大的重視,甚至把聖餐禮聚集的整個開頭部份稱作「慕道者連禱」,難道是巧合嗎?這不就是在說,有一個深刻的指標指向整個開頭部份,指向它的本質精華,不可能讓人理都不理這個對禮儀來說具有重要意義的部份,就將它廢除的嗎?或者用類比的角度來說,我們可以問:既然連週日的禮儀都常常在沒有領聖餐者的狀況下舉行,那為什麼我們不乾脆在只有領聖餐者出席的情形下舉行禮儀呢?若干更正教徒就是這樣做,他們覺得這樣就沒有陷入「有名無實」的危險。換句話說,我們在這個為慕道者舉行的祈禱中看到了什麼?只有乾燥枯萎的樹枝,或是看到了基督教崇拜的教規中一項十分重要的部份?
我相信後者的答案比較接近事實。因為慕道者的祈禱是教會重要呼召的禮儀性表達形式,也就是教會作為傳教的任務彰顯。教會出現在這世上,就是以傳教的身分而來—「你們到全世界去,向所有的人傳福音。」(馬可福音16:15)當然也就不會違背它的天職,停止傳福音的任務。以歷史角度來看,當然,慕道者的祈禱剛出現時,教會所採納的不僅僅是慕道者的制度而已,實際上當時教會認為自己的任務是向世界傳福音,讓世界信仰基督,它帶著這樣的理想奉獻自身而來。這時教會把世界看作是它的任務目標。後來經過歷史背景的改變,結果看起來好像這世界已經變成基督教世界了,可是今日我們難道不是再次活在一個對基督教感到厭煩、或者甚至根本沒聽過基督是誰的世界嗎?難道教會意識不該再度把傳教視為中心任務嗎?對於教會社群來說,違背教會基本的呼召,把自己鎖在自己的「內部」生活中,認為自己只要「照顧本身成員的精神需求」,儘管這樣的意圖違背教會「在這個世界」的基本職份與任務,難道不是一項罪過嗎?
也許在我們的時代,重要的是該去保存結合傳教與傳教成果的崇拜儀式所具有的架構,包括「慕道者的禮儀」和「信眾的禮儀」。當我們聽到慕道者連禱:「為求主憐憫他們…以真理的言語教導他們…以正義的福音啟示他們…使他們融合於他神聖,大公,及傳自宗徒的教會。」時,我們是在為誰祈禱?當然首先是為了即將要進入教會的人,像是孩童、新信徒、「追求者」。事實上還應該有更多,要不是因為我們的懶散、冷漠,還有把教會視為「我們的」財產的習慣、它只為了我們而不是神聖的任務,也不是為了那一位「希望所有人類都得救並能獲得真理的知識」而存在,我們本可以將更多人帶到「公義的太陽」面前。因此,在保存直接意義之際,慕道者的祈禱對我們來說像是一個持續的提醒與評判:你們所做的,你們的教會所做的,是否是為了基督在這世上的傳教任務而做?以及你們如何完成教會的頭,要求你們最基本的事—「你們到全世界去,向所有的人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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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禮儀的開頭部份,是以遣散未受洗但是準備受洗的人作結。在早期,那些實施贖罪善功的,也就是暫時從聖事中被逐出的人,也會跟著慕道者一塊兒離去。「一個慕道者也不可留下。」在聖大國瑞(St Gregory the Great)的著作中,提到輔祭的這個高聲遣散,提醒大家:「任何未經過施洗的人,就讓他從會眾當中離開。」只有信徒,也就是受過洗的教會成員才能繼續留在會眾之中。此刻他們被召喚要進行為祭獻作準備的全體祈禱。
「眾信徒,讓我們…」只有信徒。這些話帶我們進入儀式的一個轉折點,也是現代教會意識中幾乎喪失的最重要意義所在。現代的儀式中,聖殿的門在整個禮儀的過程中敞開著的,任何人要何時進來、何時離去都沒有限制。因為如果以現代的角度來理解儀式的話,基本上只有司祭在「執行」這個祭壇上的服事,既是為了平信徒,也代表平信徒。平信徒此刻正「以個人身分」出席,並藉由祈禱、藉由專心參與、有時還藉由領受聖體的活動參與在儀式中。不只是平信徒,連神職人員都忘記了在本質上聖餐禮是屬於教會的封閉性聚會。在這個聚會中,每個人都是被授予聖職的,每個人都是要服事的,在這場完整的禮儀活動中,每個人都有他該有的地位。換句話說,執行服事的人,不是神職人員,甚至不是神職人員與平信徒,而是整個教會,它是完整地架構並表現在每個人的結合上。
今日關於平信徒參與教會生活、關於他們的「君尊的祭司」、關於提升他們的「教會意識」這些議題,存在諸多討論。不過卻有人擔心要恢復平信徒在教會中正當地位的所有努力,只從「神職人員—平信徒」這樣的關聯性出發,而非發自「教會—世界」這種關聯,因為單靠後者就能解釋清楚教會的本質以及它的不同成員所具備的地位與關聯。此種現代教會的心理缺失,與教會的整體生命,也就是神職人員與平信徒之間的相互關係有關。我們把教會和神職人員畫上等號,把「平信徒」跟這世界畫上等號,請看平信徒這個名詞在俄文和希臘文中所使用的字,是miriane與kosnikoi,都表示世界的意思,這種看法逐次扭曲了這項相互關聯性,還有對於神職人員與平我們發現自己正身處一種弔詭之中。一方面「神職人員」的用途似乎是在「服事」平信徒—意思是說他們要執行儀式,經營管理教會事務,教導並關切會眾關於精神與道德的狀況;另一方面,許多人認為平信徒本身不參與在這個管理事務中, 還有讓教會生活的所有層面都交給神職人員去領導並不是正確的作法。今日一旦有人提到平信徒在教會生活中的參與,通常他說的會是他們參與在教會管理當中、在禮儀講道中、在委員會中—反正所有都是那些自古以來就屬於教階的特別職份,而因為它們早就在教會中出現並且持續至今。一項錯誤的兩難由此而生:要嘛就是把平信徒當成一個「被動的」元素,把所有教會活動都交在神職人員手中,不然就是把神職人員的工作分享出來,最後必然的結果是被轉化到平信徒的身上。這個兩難局面事實上導致純粹「教權主義(clericalism)」之間的衝突,把教會分裂成「主動的」與「被動的」兩個部份,並要求平信徒盲目順從神職人員,以及服從教會「民主」的一種特別的形式。根據這個民主,神職人員活動的唯一一個特別的層面就只有服事(執行聖事與多項次要職務),其他的事務通通要與平信徒共同分擔。但是如果第一個例子導致每個人都想要變得「主動」,不可避免的想要加入神職的行列,那麼第二例會出現的問題是神職人員會成為所有教會事務的平信徒「代表」。
然而以上這些都屬於一種錯誤的兩難困境,終究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胡同。追根究底探討神職人員與平信徒之間的關係,就要回歸到討論教會本身目的為何。如果撇開這個問題不予以探究,所有一切都不具意義。在我們釐清處理教會「事務」時神職人員與平信徒所扮演的角色之前,我們必須提醒自己究竟教會被呼召、被指定要去實踐的基本任務為何。它的工作重點在於作為上帝的新子民、被救主耶穌基督召集、救贖、聖化。在經過基督的祝聖之後,教會便要在這個世界,以及 在這世界的面前做基督的見證。
基督是這個世界的救主,而世界的救贖已經在祂的道成肉身、祂在十架上的犧牲、死亡、復活與榮耀中完成了。在祂裡面上帝降生為人,而這個人被崇拜。罪與死都已被征服,生命被彰顯並獲得勝利。所以第一點,教會就是祂的生命,「並且向你們宣揚這本來與父同在,又向我們顯現過的永遠的生命。」(約翰一書1:2)意思是基督自己就住在已經接受祂,而且已經在祂裡面與上帝合而為一,並與大家共融的人裡面。在基督裡面與上帝結合,也等於與大家一起在基督之中合為一體的程度有多深刻,那麼你獲得嶄新而永恆生命的程度就有多透徹。這裡所說的永恆不只描述時間的長度而已,還與「品質」相關,這是創造與救贖的目標。教會本身沒有其他的「事務」,唯有對聖靈表達持續不斷的接納,以及不斷成長進入基督的完全之中,而基督是住在教會裡面的。在基督裡每件事都已經「完成了」,沒有人需要再為祂的工作增加些什麼。因此在教會本身裡面,它永遠是住在「最後的日子」當中,而它的生命,根據聖保羅的說法,是「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裡面。」的。在每件聖事裡,它見到來臨的救主,並擁有天國的完整,正從權能中到來。在它裡面每一個饑渴的人都能夠在住這個世界、這個世代,獲得他泊山(Tabor)上不滅的冥思之光,擁有在聖靈裡面的喜樂與平安。在這個新生命當中,強弱之間、奴役與自由之間、男女之間沒有任何分別,「如果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7)。上帝給予聖靈的,並沒有限度,所有都因祂成為神聖,所有都被召集,到達充分、完美的境界,到達「豐富的生命」。
這就是為何教會本身的教階制度結構,司祭與平信徒之間的分野,以及所有教會職務的各個層面,除了在基督的肢體中成長,到達完美境界之外,並沒有其他的目的。教會並非一個由上帝藉著司祭來管理人民的宗教社群,而是基督的肢體,在它的生命中除了基督本身的神-人生命之外沒有其他的來源與內涵。這裡指的是在教會裡面沒有誰是向誰順服的(就如平信徒向神職人員順服)。在教會裡教階的權威的確是「絕對的」,但是並不是基督賦予他們這樣的權威,相反的這是基督本身的權威,就如同平信徒的順服就等於是對基督的順服。因為基督不是在教會外邊,不是在上方,祂就在教會裡而教會就在基督裡,當祂的肢體。安提阿的聖依納爵(St Ignatius)曾寫道:「遵照主教指示,一如基督遵照天父指示。」教會神秘之中的確有一種深刻的理解,多方努力要去「限制」教階的權威,把神職人員的職份減少到只剩下聖事或是禮儀的範圍,就好像行政的職份或者任何其他服事可以在除了「聖事」根源之外,擁有其他的來源。聖事的根源比如說是聖靈本身,猶如「權威」與「順服」並未消失,只是在它們的「聖事性」當中,只是變成人的而非變成與基督一般;彷彿到頭來教會中權威與順服兩者以及其他職份,除了愛基督之外還有其他內容似的;好像除了為所有人進行所有服事,還具有向教會完整性努力以外的目的似的。聖伊格那丟又點出:「不要讓某人因為他的職務就變得妄自尊大,因為信仰與愛才是一切—沒有什麼比這兩件事更珍貴的了。」而假使在這個職務當中,教會成員在服事上有虧於基督一般的本質,從愛與恩典的律法倒行逆施走向目無法紀,那麼當然,基督的靈就不會經過「這個世界的律法」,經過制度到立法機關回到教會生活中,而是經由不停息的「神藉著我按手給你的恩賜」(提摩太後書1:16),因為這恩賜從未拋棄過教會。
但是在基督之中成為完美以後,救贖就在這個世界完成了,甚至當基督最後勝利的時刻,當「神在萬有之上」(哥林多前書15:28)的時刻尚未來臨,整個世界仍就身處邪惡之中,因此這個一次就永遠獻上的犧牲品,就是永遠被獻上的,而救主因為這世界的罪惡被釘上十架。祂依舊在天父面前作為這世界的祭司與中保,而因此教會,祂的肢體,祂的肉與血的一部份,藉著祂的代求成為參與祂司祭職與中保的一部份。教會獻上的,並不是一份新的祭獻,因為所有救贖的完成都已經「藉著耶穌基督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希伯來書10:10)以及「因為他獻上了一次的祭,就使那些成聖的人永遠得到完全」(同上10:14),給予這世界了。但是作為祂的肢體,自己就擁有祭司職位,要獻上祭禮與犧牲。如果我們經由基督的愛住在教會之中,如果教會的生命源頭、內涵與目的是愛,那麼這個愛就會存在,「因為他怎樣,我們在這世上也怎樣。」(約翰一書4:17)祂來到世上就是為了要把自己的生命給它,如果不是基督的犧牲,世界憑什麼被拯救?而如果我們不成為祂犧牲的一部份,我們又要如何進一步完成基督的職份?這也是教會的「普遍的祭司職務」,教會在其中被聖化,成為祂的肢體。這是它與這世界有關的第一個服事,藉著這個服事它被留在世界上,「去宣示主的死亡,去宣認祂的復活、去等待祂的來臨」。就著這個職份,每個在聖洗禮中加入基督行列、並成為祂的肢體一員的人,都是被授予聖職的。我們是被授予聖職的,所以我們一起構成了這個教會,我們可以為了這個事的罪惡獻上犧牲,而在祭獻時,作救贖的見證。
教會中這個「高貴的」或是「普遍的」祭司職務並不等於教會作為祭司的社群,因為在教會裡面既有神職人員又有平信徒,而事實上教會是一個整體,就如基督的肢體,與這世界之間具有祭司職務的關係,教會成就救主本身的祭司職務與中保。再次說明,在教會中介於神職人員與平信徒之間的界線是有必要的,為了要讓教會可以處在一個神聖機構的完整當中,因為如果祭司是聖事的執行人員,那麼經由聖事整個教會都是為了基督的職份被聖化,而它本身會變成基督神人二性的奧秘。平信徒中的「祭司職務」並不具備他們就是教會中二等公民的暗示,因為職份有別,不該混為一談。但因為身為教會的一份子,也就是信徒,基督的職份是賦予他們作為聖職的,要為這世界來服務。而平信徒明白這一點,在代表世界獻上基督的犧牲這件事上尤為清楚。
到此,就是我們對於「眾信徒,讓我們…」這個高聲呼喚的解釋。經由這個宣告,教會把自己從世界中分離出來,因為做為基督的肢體,它已經「不屬於這世界」。但是這個分離是為了這世界而完成的,因為基督犧牲的祭獻是「代表一切、為了所有一切」。如果教會本身裡面不具備救贖的完整性,它就沒有什麼是可以為這世界做見證的了。如果它不做見證,如果它的呼召和服事不是祭獻的基督的犧牲,那麼基督教不會是世界的救主了,而是離開這世界的救主。最後,這個呼喚提醒我們禮儀的意義,並不是說要讓神職人員去服事平信徒,也不是平信徒僅只為了自己參與儀式,而是一個聚會的整體,在所有職份當中彼此順服,構成實現耶穌基督祭司職務中一個肢體。
因此,當我們聽到這些字眼時,讓我們捫心自問:「我們宣認自己是信徒嗎?我們同意在受洗的那一天,成就我們每個人都被賦予的職份嗎?」在此不容許假裝的謙卑存在,或是把自己從眾人當中切割出來,做為我們罪惡的藉口。沒有人配得這個參與,人類絕對沒有足夠的正當性可以為世界獻上基督的犧牲,但是基督本身已賦予我們聖職,聖化我們並將我們置於這個職份之中,而祂在我們裡面成就了這一切。最後我們要記得,我們不是為了自己,或是我們的慾望而上教堂的,而是為了服事基督在這世界的工作。因為除了將我們的生命給予基督之外,別無他法完成我們的救贖—「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把我們從我們的罪中釋放出來, 又使我們成為國度,作他父神的祭司。」(啟示錄1:5-6)我們為聖餐禮而聚首,是為了完成這項服事,現在我們來到它最初的禮儀行動,也就是祭獻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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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聖言禮儀結尾與信徒禮儀開頭的莊嚴行動演示,是掀開祭壇上的桌布(antimension)。這個希臘名詞的原本的意思是「替代桌子」,指的是亞麻質或絲質的長方形桌布。通常上面會有主被放置在墓園的圖案,連同一小塊聖髑附在桌布中央繡上的一個小口袋裡。底面會有主教簽名,表示聖化這塊特別的桌布的意思。
正教會中使用桌布的歷史發展極其複雜,甚至還曾引起爭論。舉例來說,對俄國人而言,他們覺得桌布的主要意義是在縫進裡面的那一小塊聖髑,而希臘的東正教徒所用的桌布是沒有聖骨的!這塊桌布在崇拜儀式中到底該扮演什麼角色,就在這裡就出現矛盾。我們現在討論的焦點,會是在整個正教會中普遍而因此成為基準的桌布特徵,也就是它與主教的關係。就像是聖化聖油一樣,桌布只可以被主教聖化,而主教在桌布上的簽名就證明它的「有效性」。而不論往後發展出什麼樣多層次的意義解釋,最原始的意義就是代表主教託付予地方教士的「委任」,表示該教士有權執行聖餐禮服事。先前我已經提過,早期教會時一般主持聖餐禮的主禮司祭教是主教,接著因為聖餐禮被會眾實現並體驗後被認為是所有會眾的聖事,是教會的聖事(上帝子民聚會的聖事),後來主禮司祭的職份就很明顯的存在於這個至一(unity)的創造、表達與保存上。這就是為何即使教會都已經不再作為一個屬於小眾信徒的團體而去擁抱整個帝國的人口時,這個將聖餐禮的前提視為「全體會眾、一處聚會」的痕跡依舊存在。因為在教會的慣例中單一主教的職位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舉例來說,在七世紀的羅馬,基督徒人口已經多到不得不分地舉行聚會,但還是只執行一個聖餐禮,被聖化的祭物是由輔祭分配到其他聚會場合去。這點強調了作為教會的統一意義的聖事,也象徵克服這世界罪惡的四分五裂。即使到了今日,正教會中禁止一位司祭在同一祭壇邊執行超過一項聖餐禮的服事,就等於是對聖餐禮這一項理解的見證,可以追溯到基督教早期,當時教會聖事可說是最典型的正統代表。我們必須在這層關係中去理解這個桌布的意義。
就歷史角度來看,桌布的崛起是為了要處理日常生活的需求。一方面,它是代表聖餐禮作為整個教會的演示活動,表達出教會一統性,因此也就具有代表主教首要地位的意義;另一方面,是聖餐聚會多種層面的需求。聖伊格那丟在著作裡提到:「有效的聖餐禮必須是由主教來主持,不然就是被主教指定的人選來主持。」在此指出早年已出現主教因故無法主持聖禮時,會將執行責任轉予他所指定的教士。在往後就會生活的發展愈形複雜之後,原本只屬於例外的情景後來竟然變成常態。主教漸漸由實際教會社區的領導人,轉變為範圍都多少都更加廣闊的禮教區(eparchy)。而原本具有生命力的社區教會,就變為堂區(parish)了。可能有一小段時間教會不知道何者為較佳選擇:是保留先前與社區最接近的那個主教,然後增加主教的數量,可是由一位主教來領導各堂區(這便是短暫存在於歷史上,功敗垂成的皇家主教chorepiskopoi實驗),還是保留全體主教在各區後來也就是大公的重要性,並賦予主教議會(或稱prebyterium)的成員新的功能,並命令長老(prebyter)作為堂區的領導。歷史告訴我們第二項選擇贏得勝利,而且持續沿用,逐漸形成「本堂神父(pastor)」,也就是較大教區的單一領導人,是最接近牧民的神職人員,為該教區執行儀式與聖事。
在現代的教會意識中,這種本堂神父的精神主要是與該區教士相關,而非主教,這一點大概不會有人懷疑,因為主教已經變成大主教了,而且更強烈地被視為神職人員的領頭或監督,是教會的「行政長官」,反而比較不像教會一統性裡面的傳播者,以及教會生活的重心(從我們稱呼司祭「神父(father)」,稱呼主教「導師(master)」就可見一斑)。但是撇開在教會裡林林總總發生的這些改變,毫無疑問的是,現代的「堂區(parish)」,其意義與最初社區—教會的意義是不一致的。早期的「教會」,在主教統一的況狀下,擁有的是神職人員、信徒、教會生活與教會恩賜的完整。相反的,堂區就缺乏這種完整性。不只是在行政上,還有在奧祕上、屬靈上,它都是一個大的統合體的一部份,而唯有與其他部分,也就是其他的「堂區」互相結合,這個堂區才能生活在教會的周全完整之下。必然的結果是主教轄區(episcopate)的呼召與奧祕本質,就是在於確認沒有哪個單一社區可以是獨立自主的,可以把門關上,並停止在教會的大公性之下生活與呼吸的。
因此,上面所提到的若干主要轉變,就是來自主教脫離實際社區,再加上由本堂神父所替代後發生。主教地位之所以會被縮減成一個地方性教會的領導,純粹是因為害怕自己被視為只具備地方性「需求」與「興趣」。因為這個轉變發生的時間正好是教會與帝國和解,基督教成為國教。當時地方教會—代表一個社區,原本在迫害時期把自己與自然生活切割開來—是在某個特定城市中的教會,而不是屬於某個特定城市中的教會,後來轉變成所謂的「宗教投射」,這個就逐漸代表了基督教心理與自我意識上的一種深層的轉變。本來是一堆住在異域,家鄉在他方的人,也就是「第三民族」(取自早期基督教文獻致狄奧尼書Letter to Diognetus中)的人民,到現在基督徒在這片土地上擁有與其他人一樣完整而平等的公民權,而信仰變成社會各階層自然而然的、強制性的、顯而易見的宗教,同時還為了避免末了教會和這個世界結合在一起的可能,教會某種程度被強迫更動自己原先的結構,並將主教置於本堂神父的地位之上,這樣他們每一位就都能夠被轉進教會之中,並且提醒他們教會超脫世俗的普世呼喚。
然而這同時也代表了聖餐禮的重大轉變,即使在聖餐禮聚會的順序亦然。長老,一開始作為主教的「共祭」,而且唯有在特殊場合才替代主教作為主祭的,現在變成堂區中聖餐禮聚會的主祭。到現在的聖餐禮職務分配中可以更清楚地感受到,尤其是在聖餐禮的第一個部份。但是聖餐禮、教會、主教之間依舊存在著組織性的連結,即使當聖餐禮把主教切割出去,不讓他擔任理所當然的主祭,而把工作分到教區神職人員的份上,聖餐禮依舊與主教互相連結,而這個連結的見證與捍衛,就是這張桌布。從任何一個深刻的角度來看(而且不會再被削弱成行政或教會法的範疇下),今日的聖餐禮,不論在哪個地方,都必須要由主教委任來完成。或者用司法的口吻來說,就是必須藉由主教指定的權限來完成。但這不是說主教這個人擁有權限。在前尼西亞大公會議前期的早期教會,主教是在他的「議會」中或是「主教議會」中行使權限,而「君主制的主教轄區(monarchical )」這種說法,常常在教歷史書中看到,非常拙劣的表達了早期教會的精神與結構。這裡講述的重點不在「權限」,而是聖餐禮作為教會聖事的本質,作為教會一統性內的一項演示行動,以及教會超脫世俗而普遍被完成實現的本質。不只在「量」上、在「質」上、本體上,教會的意義都遠超過教區。而堂區要成為教會,其前提必須是堂區參與教會事務到完全的程度。意思是堂區必須「超越」本身僅僅是堂區的身分,並克服內在的、天生的「自我本位主義」,以及克服把每件事視為「在地」特有的這種狹隘心態。更正教的公理制,就是把每個堂區都視為相同的教會;而羅馬公教的中央集權主義的確認方式,卻是認為教會必須與「全部」、與所有的「堂區」都結合在一起才算數,這些對正教會來說都不是正統的概念。正教的理解是,教會存在,所以它的每一個部份都可以活在完整之中,而且成為教會完整性的化身。所以換句話說,它的每一部份可以藉著整體而活, 並能活得完整。堂區一方面只是教會的一部份,惟獨在主教裡面,惟獨藉由主教,堂區才能與教會的完整結合在一起,它會不斷接受這個完整,不斷去「表現」。這是對於堂區依賴主教,而且要藉由主教倚賴一個「完整」教會的意義。另一方面,聖餐禮是教會給予堂區的一項饋贈,而藉由聖餐禮每個堂區都能參與在「完整的基督」裡面,接受這個贈禮的完整,並參與教會。從這裡發展出聖餐禮依賴主教、依賴他的「委任」,並且與聖餐禮這個再明顯不過的特性,作為堂區以及它所有生命的焦點。聖餐禮如果缺少與主教之間的這層聯繫,就會停止成為整個教會的演示行動,無法去克服教區的自我狹隘傾向。如果堂區缺少了聖餐禮,它就不再是教會的一員,不再藉著教會贈禮的完整性而活。
所有一切都表現在這張桌布上。我再重複一次,無論這塊桌布的意義後來有了什麼樣多層次的發展,最終的重要性依舊在此:當司祭在祭壇上將它攤開,準備供上聖餐禮的祭獻品,然後當他親吻桌布上主教的簽名,祭壇就被「成就」了,不只是做為整個聖殿、整個在地社區的祭壇而已,還是上帝教會的祭壇,是獻上供品的地方,是整個基督臨在與到來的所在。在主教裡我們才得以與基督的所有肢體一起,在祂裡面所有的「部份」、所有的分裂、全都被「整體」所克服,並被賜予新生命的贈禮與恩典,以及最重要的部份—生命的完整。因為這個完整性是被保存並成就在與主教、聖餐禮與教會之間牢不可破的關係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