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要說:「我怎能按上主本身思念上主呢?」對這問題,我只能答說:「我不知道。」 你 這一問,卻把我帶到我願你進入的「不知之雲」和黑暗裡了。人能完全瞭解、深究每一件受造物和它的作為,包括上主的工程在內;但人無法瞭解上主本身。人的思 想不能洞察上主。為此,我寧願丟下我能理解的,選用愛去愛所無法認知的祂。我們雖無法理解祂,卻能愛祂。祂可以用愛去接觸和擁抱,卻無法用思想。當然,我 們有時思念上主的尊威和慈祥,從而獲得灼見,也是不錯。不過,在真正的靜觀中,該把這一切擱置一邊,用一朵「坐忘之雲」把它掩蓋起來,然後,讓你溫和虔敬 的渴慕,堅定愉快地越過那朵雲,衝破那上面的黑暗。是的,要下斷地用渴慕之箭,向「不知之雲」射去
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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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願意進入這朵雲內安居,按我所說的去專務愛的靜觀,你該做到另一件事;猶如在你和上主之間隔著一朵「不知之雲」,你也該在你下面,在你與一切受造物之間,放上一朵「坐忘之雲」 (譯 注》。那「不知之雲」或許將使你有上主離你遙遠之感,其實不然,如果你的感受正確,你會發覺只因缺少了一朵「坐忘之雲」,你才遠離上主。每次我用「一切受 造物」一詞,不僅是指任何受造物本身,也指一切受造物的行動和境遇,沒有任何例外。我說擱在「坐忘之雲」之下,是要對任何受造物都不在意,不論它是物質或 是精神,也不管它的情況與作為是好或壞。簡言之:在進行靜觀時,把這一切統統擱置在「坐忘之雲」以下。 所 以如此的理由是:雖然有時在某些情況下,跟別人一樣參與特殊處境,採取特殊行動,是必須、也是有益的;不過,這事對於靜觀本身幾乎毫無益處。思考和回憶是 理性認知的一種方式,在這項行動中,理性之眼對準它的目標開開關關,宛如射擊手的眼瞄準靶子一樣。不過,我告訴你:作靜觀時,你所注意的任何東西,會構成 一種與上主合一的障礙。原來如果你的心神留意這些喧雜,便無法關注上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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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己稍微描述了靜觀牽涉些什麼,現在要進一步,就我所知的討論它,好使你能安全正確地去做。 這工作並不要求很多時間,在這點上雖見仁見智看法不一,但實際上所花的時間,只是你能想像的短短一刹那,不過這瞬間關係重大;原來對這短短時分,寫著:「你須對生命的全部時間負責。」這點正確無誤,因為意志,你主要精神生活的官能,只需這短促的刹那走向它所願望的物件。 假 如你賴聖寵恢復了人原始的完整,你便可以沒有偏差地,在各種激蕩中完全自主地,飛向唯一美善、眾望所歸的上主。原來上主按自己的肖像創造了我們,造我們相 似於祂。而且祂在降生時,空虛了祂的神性,成了和我們相似的人。只有上主,單單祂就能滿全我們心神的饑渴,救恩使我們的心神足以在愛中擁有上主。憑弱小的 悟性,人和天使都不能容納的上主,卻能憑愛去把握。 我們要試著瞭解,有理性的人和天使,賦有兩項主要官能:一種是認知,另一種是愛。人和天使都不能憑認知而完全瞭解自身即根本而非受造的上主;但兩者都能夠以不同方式,憑著愛完整地把握上主。一個有愛心的人,憑著愛,而能擁有上主——祂的本性本體充塞天地,也超越整個創化,這實在是愛的永恆奇跡。任何蒙受恩寵能賞識這話的人,願他把我的話深記在心:經驗這愛,便是永生的喜樂;失落這愛,便是永遠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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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要以謙沖的愛,舉心向主,只嚮往祂自身,而不企求祂的任何恩惠。要專心貫注地渴願祂,只讓此事成為心神唯一在乎的事。盡你所能地忘掉其它一切,使你的思念 和願望不受任何受造物的羈絆,也不受任何個別和一般事情的牽掛。這看似不負責,但聽我的話,讓一切自行其道:不必去介意。 我 現在描寫的是使上主欣悅的心神的靜觀。因為當你忘懷一切,專心貫注于祂時,天庭天使和聖人是多麼樂意用各種方法協助你,而魔鬼必怒氣衝衝,不斷設法把你從 這情況中拖走。你的鄰人必因你的靜觀而獲益,縱然你不完全知道;煉靈也能受益,因著靜觀的效果,他們的苦得以減輕;當然,你的心神被靜觀精煉強化,勝過其 它工作合在一起的作用。而且,這種種都有上主恩寵的振奮,做來是如此的輕鬆,如此樂意;不過,沒有祂的恩寵時,卻是極端的艱辛,而且我要說,幾乎是超乎你 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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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弱的人呀,鼓起勇氣認清你自己吧!你 自以為是個特殊人物,配得接受上主的恩賜嗎?你的心怎能如此頑梗不靈,而不被祂的愛和呼聲繼續喚醒呢?仇敵授意叫你棲息在成功中。小心,務必提防這項陰 謀。不要中牠的計:因為你聽到偉大的召喚、或邁入獨特的生命道路,便以為自己比人更聖善。正好相反,除非有上主的恩寵和引導,忠心竭力回答這召喚,你畢竟 是個最可憐不堪的罪人。你不但不敢妄自尊高,反該因蒙受全能上主,萬王之王,萬君主君的垂顧與召叫,更顯謙下,忠心耿耿去事奉祂才對。原來,祂從眾人中與 眾不同地鍾愛了你,選你做祂特愛的朋友。祂引領你到鮮嫩的草場上,用聖愛滋養你,仿佛勉強你擁有天國的產業一樣。 為此,我勸你務必再接再厲地奔跑。忘掉過去,展望前程。不管過去有何成就,注意把握在你面前的。這麼做才是踏實。目前,要維持成長,就該在你心中熱切願望上主。這愛的願望雖確系上主的恩賜,卻也需要你自己去培養。請注意這點:上主是有妒愛的情郎!祂 在你的心靈中工作,不容其它干預者插手。祂需要的只有一個,就是你。祂要求你的是:專心貫注於祂,讓祂單獨和你相處。關上心靈的門窗,免受瘟疫和仇敵的侵 襲,在祈禱中找力量。若能如此,上主必保你安全。願你在行動上擇善固執。上主常準備賜恩,只看你是否跟祂合作。你會問:「我該怎樣走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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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的朋友,我希望能跟你談談我 對基督徒生活的粗淺領悟。一般說,它的成長過程可分為普通的、特別的、獨特的和成全的四個階段。前三階段可在今世開始與完成,第四階段,雖在現世開始,卻將無止境地、直到進入永福中仍延續不止。你看出我為何特意佈設這個程式嗎?因為我深信慈愛的上主正 召你順著這些步驟邁步前進。在你內心燃著緬懷上主的願望,我看出你蒙受了這項召叫。 你發覺你曾跟世上朋友們一樣,過 一個「普通」的基督徒生活。不過,我想從永恆便愛你的上主,既從烏有中創化了你,繼而用祂流血的犧牲從亞當遺害中救贖了你,不忍見你繼續離祂遠遠的,過著 普通的生活。因此,格外待你慈悲,激發你對祂的願望,加緊愛的聯繫,吸引你跟祂更親密,而進入我所說的「特殊」的生活方式。祂召叫你做祂的朋友,在祂的朋 友行列中,學著去過那較普通生活更成全的內心生活。 上主難道不再多作一些嗎?是的,上主一開始就對你懷有如此深情大愛,祂無法滿足於此。祂做了什麼呢?難道你沒有理會祂已無聲無息地把你引進第三種「獨特的」的生活方式?是 的,你正活在生命核心深處,學著把心願指向我所說的「成全的」、最高的、最後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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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眾心所歸的上主, 一切心願都在向禰傾訴, 在禰眼裡沒有絲毫隱密: 求禰傾注禰的聖神, 潔淨我心的思念, 使我能以純潔的愛去愛稱, 相稱地讚美禰。 阿們。 前言 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 任何擁有這書的人,請知曉:我把 一項愛所能承擔的嚴謹職責交托給您。不管這書是您自己的,或是您替人保管的;不管是借來的或要轉借給人,除非您確信自己或那人決意要在成全道上追隨基督, 否則不該讀、寫、講論,或允許別人這樣做。我心目中的讀者是那已盡力完成積極生活,決意靠上主的恩寵,盡其所能,做一個深沉靜觀的人。憑您的明智,衡量他 是否先有一段時間,忠信地滿全了積極靈修的要求,否則他絕對無法把握本書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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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配聖事 訂婚禮儀 禮儀開始之前,在聖堂內正對著聖門的地方安置一張合適的桌子作爲婚禮聖台,在上面鋪上適宜的臺布,臺上放 置著聖福音書、兩頂婚禮冠冕、一杯紅葡萄酒和兩支點燃的蠟燭。司祭將訂婚戒指——一枚爲金制,一枚爲銀制——放在聖台的右端,銀制的在右面,金制的在左 面,彼此靠攏。來賓在聖堂內就座,男賓席在右側(即面對聖像屏風上基督聖像的一側),女賓席在左側(即面對聖像屏風上誕神女聖像的一側)。司祭和輔祭在至 聖所內穿上禮服。隨後司祭來到聖堂的門廊,向等候在那裏的新郎新娘頭上畫十字聖號三次,授予他們點燃的蠟燭,隨後司祭手持香爐,作十字形奉香,新郎新娘在 司祭的引導下進入聖堂。 在衆來賓面前,司祭詢問新郎新娘是否願意彼此結合(可參考如下的問詢,也可以採用其他類似的詞句) 司祭先詢問新郎: 某某(新郎名),你是否願意接受某某(新娘名)爲你的合法妻子,並盡你的一生去關愛她,珍惜她? 在得到了新郎的肯定回答之後,司祭同樣詢問新娘: 某某(新娘名),你是否願意接受某某(新郎名)爲你的合法丈夫,並盡你的一生去關愛他,珍惜他? 雙方都做了肯定的回答後,禮儀開始: 輔祭: 君宰,請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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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婚姻 –東正教的婚姻觀 正如前文所說的,東正教教會承認世俗法律所認可的婚姻,不但不加以廢除,同時也不去破壞法律運作之下的社會秩序。如果初期教會將婚姻看作是參與上帝王國喜悅的「聖事」,那麼,我們要如何解釋,東正教教會為什麼沒有以任何典禮或儀式來認可婚姻呢? 答 案就是,非基督教徒的婚姻,是建立在兩個非基督教徒之間,然而,基督教徒的婚姻,是建立在兩個基督教徒之間。兩者的區別不在於結婚的形式,而是雙方是否為 基督教徒。聖保祿(保羅)宗徒經常被提起的教誨之一,就是上帝不是活在「人造的聖殿」之中,「我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聖殿」,在婚姻之中,夫妻成為「一 體」,如果彼此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在他們體內的活生生的聖靈,會印可他們的結合。 如此,聖體聖事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迦納的婚宴(John 2:1-11)提到了婚姻聖事和聖體聖事的連結,當代「加冕」禮儀還採用了這些文句。這是若望(約翰)福音中,指出聖洗聖事和聖體聖事的章節之一(註4):當水變成酒,因著基督的示現,罪惡的人生也被轉化,成為天國裡的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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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附錄三 教會法規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Canon Law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附錄三教會法規 正教會的法規是以古老的文獻為基楚,這些文獻反映出基督教在一千多年歷史中的修行與實踐,其中包括了: - 七次的大公會議的教會法規。 - 區域性或行政區的宗教會議所定出來的法規,而後被全面地採納。 - 教父所制定的法規,也就是說,一些教父所提出的忠告與告誡,而後被宗教會議所贊同。 第六次大公會議(第二條)同時也為集結而成的85條「宗徒時期的法規」背書,這是第四世紀安提阿教會所訂定的規範。 大部分的內容,都可以找到英文譯本。(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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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XVI. 婚姻、獨身與出家生活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Marriage, Celibacy and Monastic Life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XVI. 婚姻、獨身與出家生活(MARRIAGE, CELIBACY AND MONASTIC LIFE) 在基督教倫理中,其中一個似是而非的議論就是關於婚姻生活與獨身生活,如果假設在上帝的國度裡,它們是以相同的神學為基礎,只是在實際生活中有不同的行為表現,那麼,我們可以說,這兩種生活是立足於相同的靈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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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XVII. 總結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A Word in Conclusion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婚姻 – 正教會的婚姻觀 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John Meyendorff著 XVII. 總結(A WORD IN CONCLU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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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XV. 已婚的神職人員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Married Clergy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XV. 已婚的神職人員(Married Clergy) 從新約裡我們得知,有一些宗徒是已婚的,包括了聖.彼得,對我們而言,這是一個正面的訊息;對於那些繼承神職的人而言,已婚是一個常態:「當主教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應慎重,端莊,好客…善於管理自己的家庭,使子女們服從,凡事端莊。」(弟茂德前書/提摩太前書3:2-4) 然而,早期的律法規定,一個已婚的人,想要成為祭司或主教必須符合一個前提:他們的婚姻必須保有完整的基督徒特質:「一個人若在受洗之後,結兩次婚,或是納妾,就不可以成為主教、祭司、執事,或是神聖人員。」(宗徒法規 17)我們之前已經討論了,教會只能容忍信徒再婚。事實上,祝聖儀式也包含了完整的基督教真理的教導,特別是根據「基督與教會」獨特的婚姻關係所發展出的教理。因此這樣的要求,就被拿來當作神職人員的妻子的條件:「一個人若是迎娶了一位寡婦,或是離婚的婦女,抑或是娼妓、奴隸或女演員[21],就不可以成為主教、祭司、執事,或是神聖人員。」(宗徒法規 18)這與基督教理中的一夫一妻制完全符合,它受到聖餐禮儀的印可,具有完整的聖事意義。讓我們謹記,「再婚」是不受教會所祝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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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XIII. 家庭與家庭計畫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Family and Family Planning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XIII. 家庭與家庭計畫(Family And Family Planning) 耶穌在受難的前夕與門徒一起共進「最後晚餐」的神聖時刻,回憶起了孩子所帶來的喜悅:「婦女生產的時候,感到憂苦,因為她的時辰來到了;既生了孩子,因了喜樂再不記憶那苦楚了,因為一個人已生在世上了。」(若望/約翰福音16:21)所有的父母都知道,當孩子出世時,那個完全被遺忘的「劇烈產痛」不只是母親身體上的痛楚,也是人類心中的煩惱與經濟上的擔憂,這是為人父母者常有的壓力。當一個無助的小嬰兒突然闖進你的家庭,渴望著愛與關懷,並且完全「屬於你」的時候,一切煩憂都消失無蹤。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耶穌看待孩子的態度:「耶穌就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中間,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變成如同小孩子一樣,決不能進天國。』」(瑪竇/馬太福音)這個告誡似乎是整部福音當中最有啟發性的。然而,如果有人故意剝奪自己孕育或養育孩子的機會,那麼,這人真的能夠瞭解上主如此告誡的真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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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X. 結婚的條件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Conditions For Marriage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X. 結婚的條件(Conditions For Marriage) 基督教婚姻是兩個人相遇而產生愛,並且將人性之愛藉由聖靈的恩典(也是聖事的恩典)轉化為永恆的結合,就算是死亡也不能將兩人分開。然而,這種藉由聖事而達到的轉化,並不能超越人性特質(一切情感、行動、喜悅、無常)與婚姻的連結:相識、約會、求婚、決定心意、共同面對艱難的責任與生活。新約實實在在的教導我們,婚姻不只是對基督的承諾,也要在現實生活中接受考驗。基督徒也必須遵守各種婚姻的規範,這是為了在現實生活中保護婚姻最根本的意義。這些規範並不是最終目的,它們將被愛取代,這些規範是為了守護婚姻當中的人性與神性而存在的,目的是要避免人類的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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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IX. 再婚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Successive Marriages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IX. 再婚(Successive Marriages) 我們已經多次提及教會法規與聖禮儀傳統上一貫的堅持,「再婚」違背了基督教教義,現今教會之所以允許再婚,是出於仁慈和對人性弱點的寬容(請參考:哥林多前書7:9),我們也可以將它視為教會給予那些在第一次結合時犯錯的人第二次機會,使他們能夠進入基督體內真實的婚姻(我們必須明白,並不是所有的人性錯誤,都能藉由教會的祝福就神奇的修復)。那些再婚的聖徒(例如:Georgia的皇后St. Tamara)都指出,依據教會法規,唯有第一次婚姻才是最真切的,我們不能用律法的角度來衡量此事。 然而,聖巴西略(St. Bas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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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VIII. 聖禮儀方面的建議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A Liturgical Suggestion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VIII. 聖禮儀方面的建議(A Liturgical Suggestion) 深入教理,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問題:「是否應該修復教會儀式中『聖餐禮儀』與『婚姻』之間的原始連結?」我們的意見是肯定的,這個連結必須在教會的指導下,以一種既負責又適當的方式著手進行。 事實上,希臘的Euchologion和斯拉夫的Trebnik兩種儀軌都要求儀式必須「在聖禮儀之後」當祭司仍然在聖壇內的時候舉行。儘管,這個要求未曾實現,依照現況,聖餐禮儀與婚姻之間的連結在加冕儀式(通常在下午舉行)中並沒有顯現出來。然而,我們相信,原始聖禮儀架構下的加冕儀式(請參考第IV章),無論在牧靈或聖禮儀的意義上,皆是表現基督教婚姻真實面向的最好方式,面對當前的加冕儀式,我們應該加以修復。 很顯然的,訂婚儀式必須分開慶祝,提前一天(很有可能是婚禮前夕)舉行。加冕儀式則在一般週日的聖禮儀(Sun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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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XII. 離婚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Divorce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XII. 離婚 羅馬天主教會對於婚姻的「無可解除性」十分堅持,他們完全無法接受一個尚未喪偶的人離婚或再娶,長久以來,這個議題一直引起很多爭論。對此,正教會的立場往往被大眾定位成「與羅馬天主教相反的」,大家甚至簡單的認為「正教會同意離婚」,這樣的說法真的正確嗎? 關於再婚的議題,羅馬天主教的傳統觀點和教會法規都以這兩種考量做為基礎:(1)對基督徒而言,婚姻是一個合法的契約,而且依法具有「無可解除性」。(2)婚姻的契約只涵蓋了世間的生命,因此,當夫妻雙方有一人過世,這個契約就無效了。如之前的章節所示,正教會方面則是以不同的考量為依歸: (1)婚姻是一個聖事,藉由神父的祝福,參與教會(基督與眾人結合而成的身體),婚姻隸屬於上帝國度裡的永恆生命的範疇,因此,即使是死亡也無法拆散,它在夫妻之間,按照夫妻雙方的意願,創造一個永恆的連結 — 「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才能領悟。」(瑪竇/馬太福音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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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VII 加冕儀式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The CROWNING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VII 加冕儀式(THE CROWNING) 在莊嚴的隊伍和詩篇(聖詠)第128首的唱誦聲中,神父引導新郎和新娘進入教堂的中央。每一首詩篇(聖詠)還伴隨著重複不斷的唱禱:「光榮歸於你,我們的主,光榮歸於你。」 凡敬畏上主、遵行祂道的人便是有福的! 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 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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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姻聖事 Sacrament: Marriage家庭生活 Family Life
正教的婚姻觀—VI. 當代訂婚儀式 Marital Viewpoint of the Orthodox Church: Engagement
by siaoliangby siaoliang正教的婚姻觀 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John Meyendorff著 VI. 當代訂婚儀式 利奧六世(LeoVI)與阿列克塞一世(Alexis I)所制訂的新法律,一方面賦予了婚禮合法性,一方面也迫使教會發展其它形式的婚禮。這些新的儀式必須反應出婚姻的永恆性,並且保存教會在婚姻方面的教導。拜占庭正教會,憑藉著衍義經典的卓越能力,將新的儀式與基督奧秘的核心巧妙的連接在一起,並且,運用某些象徵與標誌,來表達基督教信仰的真實意義,在十、十一世紀間,創造了沿用至今的「訂婚儀式」與「加冕儀式」。 現今,「加冕儀式」通常緊接在「訂婚儀式」之後。儀式在教堂後方舉行(更確切的說,是在門廊或是前廳舉行),在莊嚴的儀式進行中,兩位新人面對著讀經台,那裡是待會兒進行「加冕儀式」的地方。就特徵而言,教會保留了兩個可以分開舉行的儀式,它們在本質上有所區別,分別對應於婚姻的不同觀點。「訂婚儀式」是一種新式的婚約,新郎、新娘立誓彼此互信。最初,這只是民法中的儀式。由於責任使然,教會並沒有摒除這些合法且合乎道德的規範,這些舊約與羅馬法令中強制執行的規範,甚至沿用至今,不僅如此,教會還賦予它們靈修上與聖經詮釋上的展新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