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給我們的,並非「命令」; 因為愛無法強迫,沒有誰能命令誰愛任何人。 神給我們的,並非「命令」, 因為神首先為我們做了: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約翰壹書4:10)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壹書4:19) 即使十誡,也不應從「律法」的角度來理解, 因為律法必定有其跟隨的刑罰。 十誡應從「關係」的角度來理解: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 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翰14:23) 神真正給我們的「命令」,只有一個,就是復活。 末世,不論善的、惡的、基督徒、非基督徒, 神會命令所有的亡者復活。 然而,復活之後,人們要愛祂,或恨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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