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把「自我」的範圍擴大,讓其他人也成為自我的一部份。每次當我們藉著神的恩典,原諒並應對人際間的衝突,就是在實踐十字架的生命。
【 馬可福音 8:34~38;9:1 】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
【 東正教 李亮神父 講道 】
今天是聖十字架節。
我們應該常常沈思十字架的深意。十字架是「非受造的神能」(uncreated engergy of God),在創世之前就已經存在,是神謙卑的愛。十字架也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
耶穌說,想要真正獲得生命,就必須先失去生命。有些人可能會問:想要得到真正的生命,難道需要先自殺嗎?當然不是如此。這句話有其深奧的意義。
讓我們先來談一談存在的意義。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將自己視為世界的中心,讓一切都環繞著自我而存在」具有特殊意義,在心理學的領域也做了許多探討。如果一個人受到傷害,往往造成悲慘的痛苦。我們認為受傷的是「我」而不是「你」,因為「我」絕對不會是「你」。事實上,這是一種認知錯誤,也是人類墮落的原因。
神創造人時,創造了「一對」人。聖經中提到神創造了人,「人」這個詞是用複數。人類以夫妻的型態被創造出來,是共存的一體,這才是完整的生命。完整的人,必須與人結合為一。如果真正了解了這個道理,「我」這個字,包含了我的伴侶,不只是自己。這才是真正的愛。在聖經中我們也看見,人類墮落的時候,亞當不再視夏娃為他自己「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反而譴責神給了他這樣的女人。因此,「我」所代表的意義是很深刻的。
我們的神是如何存在呢?是聖三:父、子、聖靈。那是三個位格共同存在的奧秘。
我們受洗的時候,舊的「我」從此死去,新的「我」注入我們體內。教會中盛大的奧秘之一就是婚姻聖事。在教會中,就是在「合一」之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應該將這奧秘運用在生命中。儘管這些教導,聽起來很像是深奧的哲學或神學,最重要的還是努力在生活中實踐。
在現實生活中實踐這樣的奧秘,是一個很大的挑戰。舉例來說:當有人在背後批評我們,我們會想要反擊,甚至訴諸暴力,或者以冷漠的態度來對待。真正的基督徒不會這樣對待彼此。
當遇到這樣的狀況時,我沒辦法給你一個標準答案,但我會建議你,要努力視對方為基督的一部份。或許有人會問:如果他真的是耶穌基督的一部份,他就不會這樣在背後說人壞話。
我想告訴你一個聖經的故事。記得耶穌怎麼回答撒馬利亞的婦人,他說:「拿餅來餵小狗是不好的。」如果我們是這位婦女的角色,應該要如何回應耶穌呢?
不要繼續壯大自我中心的生命。有些人隨時準備好要與人鬥爭,讓身邊的人感到恐懼,感受到一種攻擊性。如果用這種方式,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終究會導致孤單的結局。每次當我們藉著神的恩典,原諒並應對人際間的衝突,就是在實踐十字架的生命。
在心理學上,「自我中心」是許多巨大傷害的源頭,我們應該把「自我」的範圍擴大,讓其他人也成為自我的一部份。一個自我中心的人,常常會覺得被孤立,就會漸漸地遠離神,失去真正的生命。
自我中心的人,會在心中築起一道牆,就像監獄一樣,將自己囚禁起來。這些人可能會說,我不想讓大家打擾我內心的平安,事實上,他們不願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正如耶穌所言:「如果你不願意揹起十字架,就無法追隨我。」
一個孤立的人,就像活在一個充滿鏡子的房間。他們每天照鏡子告訴自己:「我很平安。」扛起自己的十字架,儘管非常痛苦,卻是值得的,因為這個世界充滿苦難、戰爭、窮困、疾病。甚至在小小的家庭中,也會有爭吵和分裂。
邪惡終將導致死亡。有些人會說,我根本不在乎,因為人人都會死。然而,死亡畢竟是不好的,因為死亡終止了愛,而我們都在乎我們所愛的人的死亡。
我們所愛的人,無論在苦難之中,或者已經死亡,我們都要為他們熱忱地祈禱。
十字架就是愛的方式。今日讓我們好好扛起自己的十字架。或者,至少,我們不該將十字架的重擔加在別人身上。今日回家的時候,讓我們都好好思考這件事情。
願至聖聖三一保守我們每一個人。
阿們。
東正教 App 繁體中文版 Traditional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