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非承擔亞當的罪
個體的背後意義…
愛人實在太難…
聽聽來自傳承於初代大公教會李亮神父的證道
當他看到父親時認知到自己非他人,這是悲慘是人類的墮落,個體的認知,其背後的意義是將自已至於首位,我的存在是在你之上,這就是原罪而非承受亞當所犯的罪,當他犯罪時,我甚至還沒出生根本無須負責。然而我卻傳流著這疾病,我傳載著個體性產生罪。
所謂罪:總是將自己置於他人之上,大多數以侵略的方式,例如夫妻間:丈夫以命令的口氣下達指令,妻子以強悍的態度反對,因此產生衝突。又如:父母親年邁退休沒事可做,干預摧毀兒女的家庭,完全忽略兒女的性格,徹底摧毀他們的人格。還有太多說不完的例子,每日發生在我們的家庭中,不需要提醒我們有哪些例子,我們在如此狀況下生活,與邪惡面對面衝擊著,這種現象抑迫我們的生命,然而我們又非天真無邪,我們知道如何迫害人,每個人都清楚以這簡易方式去加害他人,若要愛人實在太難了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