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我們要來討論,對於人類的存在而言,這樣的存在論有何深意。現階段我們所關心的,是上帝與世界之間的關係,先前對於Maximus思想的討論,應該足以顯示出,教父神學提供了許多哲學工具,以實現一種愛的存在論,在此種存在論當中,自由與「他性」是基本而不可或缺的,並且具有存在性意義,也不受「分離」、「距離」、甚至是「虛無」、對「他性」的排拒等合稱為「後現代現象」(post-modernity)的介入,此種愛的存在論,被認為是在探討「他性」主題時所不可或缺的。
(c)以我的觀點來看,若要探討一個包含了「他性」與「共融」的存在論,在哲學性上最佳且最合適的方式,就是在Maximus式的存在論中,加入另一種教父思想所提及的、把「上帝的存有」和「世界的存有」相連接的方式,也就是透過上帝之「能」(energies),這樣的考量,是出於一些歷史因素。藉由上帝之「能」來認識上帝,而非藉由完全超乎理解範圍的存在(ousia),這樣的理念已經被Cappadocian教父們所採用 ,但是,主要由十四世紀的聖徒Gregory Palamas,在與Barlaam論戰的背景下,並參考自己的靜修(Hesychasm)經驗,加以發展與推廣。
這個勝負未定的議題,又涉及了上帝與其受造物之間的關係:祂是以自身非受造的部分,與這個世界交流嗎?換句話說,上帝與世界之間的「共融」具有存在性意義嗎?Palamas給予了這個問題肯定的答案。他會這樣詮釋Maximus的思想:「圓滿的上帝,走進那些堪當祂到來的『全人(complete being)』(όλοις),並安住其中,而聖徒們,則將『全(όλω)上帝』放入心中,並且,全心全意以其之『全』,安住於『全上帝』之中。」 然而,這樣的看法,馬上衍生出「他性」的問題:如果上帝以其之「全」,安住在聖徒們的「全」當中,在論及受造物時,在存在性意義上,上帝如何保有「他者」的身分?依據Palamas的說法,如果想為問題尋找答案,一方面必須將「本質」(essence)與「能量」(energy)區分開來,另一方面,要將「存有(being)」的概念同時加於「本質」(essence)與「能量」上,除此之外,將難以提出更令人滿意的答案:「能量」,也是一個具有存在性意義的概念 。神聖的「本質」(essence)難以表達出來,也無法被人知曉 —- 這樣的特性,保護了上帝的「他性」。唯有透過「能量」,上帝與受造物之間的共融才會實現。既然「能量」是「上帝之存有」的一個面向,共融的特性就會與存在性意義相合,然而,只有將「本質」(essence)與「能量」(energy)區分開來,並且尊重「他性」、保有「他性」,這一切才會成立。
這樣的論述,顯然與Maximus思想非常相似:在這兩位教父的思想中,受造物與非受造物之間的鴻溝,在存在性意義上,已經搭起一座橋樑,這並不是一座倫理上的或是心理學上的橋樑,而是一座尊重「他性」而同時保有「共融」的橋樑。然而,這兩位神學家在哲學成就上的非凡之處,仍有一些細微的差異。
Ousia(Οὐσία),是古希臘文當中的名詞,由希臘文中的動詞「是」(εἶναι)(英文當中的be)的陰性現在分詞演變形成,意義為英文中的分詞being。
「靜修」(hesychasm),來自希臘文的「寂靜」(hesychia)一詞,是東正教傳統中,發源於心的一種內在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