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害怕神的審判嗎?
如果答案:是。那麼,你對神的認知就是錯誤的。
因為: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聽聽傳承於初代教會李亮神父怎麼說:https://youtu.be/oYHwsQjUvfM
聖經提及神再來時會審判所有的人,但神的審判並非以法庭式的審判,這是愛的審判,如同愛你極深的人,對於你所做的事,你對他的認知,所發出的感受。這就是神對我們的審判。
舉例來說審判,及公義:在古希臘柏拉圖時期,柏拉圖說公義,是人的第三部分,就是說如同靈魂,思想及行為,在身體一切所行使出來,必須達到和諧一致,並能控制在正確知識下所執行的,這就是公義,非常奇怪。如果不是公義的人,那就是病人,因為你的靈魂處在不和諧的狀態,如同一個人的身體,一隻手臂特別長,一條腿大比另一條腿巨大,身體處於不平衡的狀態。
我們必須了解當聖經原文“稱義”這希臘詞,是當時所了解的稱義,而非我們自己的認知,當人們問柏拉圖稱義的意思,他沒有多做解釋,反而是在思想中,塑造出一個城!而這個城就是知識與靈魂對應,這意味這什麼?就是你無法獨自稱義,因為稱義是融合在一個城市裡,是在共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