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RIAGE – An Orthodox Perspective
正教的婚姻觀
John Meyendorff著
VIII. 聖禮儀方面的建議(A Liturgical Suggestion)
深入教理,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問題:「是否應該修復教會儀式中『聖餐禮儀』與『婚姻』之間的原始連結?」我們的意見是肯定的,這個連結必須在教會的指導下,以一種既負責又適當的方式著手進行。
事實上,希臘的Euchologion和斯拉夫的Trebnik兩種儀軌都要求儀式必須「在聖禮儀之後」當祭司仍然在聖壇內的時候舉行。儘管,這個要求未曾實現,依照現況,聖餐禮儀與婚姻之間的連結在加冕儀式(通常在下午舉行)中並沒有顯現出來。然而,我們相信,原始聖禮儀架構下的加冕儀式(請參考第IV章),無論在牧靈或聖禮儀的意義上,皆是表現基督教婚姻真實面向的最好方式,面對當前的加冕儀式,我們應該加以修復。
很顯然的,訂婚儀式必須分開慶祝,提前一天(很有可能是婚禮前夕)舉行。加冕儀式則在一般週日的聖禮儀(Sunday Liturgy)當中舉行,流程如下:
– 例行的宣告:「天國是有福的。」
– 聖禮儀(Liturgy),再加上從加冕儀式當中節錄出來的「祈求」。
– 三個婚禮的祈禱,隨著聖禮儀當中的詩歌輪唱(在大節慶的前夕,彷照聖禮儀形式所舉行的晚禱,有時候也會省略詩歌輪唱)。
– 加冕儀式。
– 簡短的入場、三聖頌與聖經誦讀、聖禮儀的其它流程。
– 領完聖餐之後,新娘和新郎共進「共融之杯」,持誦適當的祈禱文並接受祝福。
– 撤下冠冕,儀式完成。
這個儀軌並不會延長聖禮儀超過十分鐘,在教會聖禮儀的實踐中,這樣的安排也會賦予加冕儀式最真切的意義,使它重回原先的地位。當然,如果是「異教通婚」或「再婚」的情況,就不能採用這樣的禮儀。在那些情況下,就不能把聖餐禮儀包含進去,婚禮必須與聖禮儀分開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