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教義學 Dogmatics

基督教教義—A.教義學和教義—6. 教條的威望和權威 Christian Dogmatics—A. ON DOGMATICS AND DOGMAS 6. The prestige and the authority of dogmas

6. 教條的威望和權威 持久性的威望 教會團體的威望 教會的「無錯誤性」 教父們的錯誤 教父們的教條之詮釋 從我們至此已說過了的可以看出: A. 教條是從它們對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的最初形式所展示出的持久性中所獲得到其之威望的,而這個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不僅僅是被顯露為一種理智形的 (noetic)「知識」,而且是被實現為一個唯一的在基督中所形現的, 在上帝, 世界, 和人類之間所有的共融;這個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更是出現在第一代門徒和使徒團體的體驗中,以及被記錄於新約聖經中。

 

A. ON DOGMATICS AND DOGMAS

6. The prestige and the authority of dogmas

 

A.教義學和教義

 

6. 教條的威望和權威

 

 

持久性的威望
教會團體的威望
教會的「無錯誤性」
教父們的錯誤
教父們的教條之詮釋

 

 

從我們至此已說過了的可以看出:

 

 

A. 教條是從它們對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的最初形式所展示出的持久性中所獲得到其之威望的,而這個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不僅僅是被顯露為一種理智形的 (noetic)「知識」,而且是被實現為一個唯一的在基督中所形現的, 在上帝, 世界, 和人類之間所有的共融;這個上帝和世界之間的存在性的關係更是出現在第一代門徒和使徒團體的體驗中,以及被記錄於新約聖經中。

 

 

B. 為了能使教條擁有威望和權威,那個聖餐團體 (Eucharist community; 或,感恩團體) 必需恰當地進行其作用;換句話說,它是必需恰當地被建造出的,也就是說它必需擁有所有我們已經提及到的要素,並且,它必須是以一個包括所有魅力和所有社會階級的團體形式而進行其功用的。 所以,教條的權威不是從高處被一個被認為是擁有司法權力的名義者(= 在一個機構團體中已存在的)壓制在我們身上的,而是因整個教會團體的「阿門」之說而被認定為是明顯正確的以及被鞏固的。因此,從教條以這種方式被完成了的以及在教會的良心中被鞏固了的時刻開始,其權威即變成不能取消了的,並且,從那時候起,唯一許可的事情是教條的體驗和詮釋(比如說,以贊美詩的著作,以苦行生活,以教義神學 ,以聖徒傳記 的研究, 等等)。

 

 

所以,(就上)的意思來說)被「」頒布出」的「教條」(dogm)s) 是具有絕對性的威望和權威的; 任何後來的教會會議 (synod) 或神學創作皆不可能將其「取消」的。 它們只能解釋這些教條,或是製作新的教條,而這些新的教條呢,為了能有一個跟以前的教條同等的威望和權威,則必須履行我們在上面所提及的同樣的先決條件和程序。

 

 

C. 從以上所說過的我們可以了解到教條 (和教會)的「無錯誤性」(infallibi)ity) 的意思。對東正教來說,這個「無錯」性」並不是包含在任何團體機構的本身之中(例如在主教身中或在教會會議中),也不是包含在任何道德性的完美化中或是任何單獨的體驗中,更不是依據於經由體驗所作出的承認告解。僅僅是單獨個人的聖人或教父們,並不是自動地就可成為「無錯誤」的。 「無錯誤性」 是「與聖靈之共融」的結果,而聖靈即是「組成教會這個機構團體的整體性」的東西。因此,沒有任何一個單獨的人是可以成為「無錯誤」的;一個單獨的人的意思是說,不引用到教會的其它魅力以及其功用等等。但是,每個單獨的人可以在實際行動中將經由主教會議所作出的教會的真理以「無錯誤」的方式表達出 — 如果他是忠實於這個真理的話(例–一個贊美詩作者,或是一位聖徒傳記作者, 或是一個苦行生活者, 或是一個殉教者, 或是一個身為忠實的和謙虛的教會的感恩團體的身體的一名成員的普通的基督徒。)

 

 

D. 尤其是當我們說到教義神學之時,很明顯的, 它是不能擁有與被頒布的教條同樣的「無錯誤性」的。很多的神學學者, 當說到權威的時候, 將教父的神學主張搞錯為與教條一般的:「某某教父神學者曾如此說過這點,因此這一定不會是錯的」。這可以引誘我們到一種非常危險的混亂情形。為了能使一個教父的主張意見獲得充份的權威,我們必須將其通過以上所描寫過的「與聖靈之共融」的熔爐,並且,不論是教父的神聖性還是他的個人的威望, 皆不足以使他的個人意見擁有與教條同等的身份。例如, Athanasios the Great 在第 一大公會議開始作教條之前,已正確地敘述了教會的信仰。但是是只有當第 一大公會議 的教義在教會中被建立之時, Athanasios 的神學才被認作為一個「無錯誤」的「教條」,強制每個人將其接受。

 

 

當然, 有人提出過這個問題:當大公會議不被聚集之時, 或是當教條不被頒布之時, 這是該怎麼搞的呢。在這種情況下,教會將以各種體驗和告解的形式, 依照其當代的教父, 繼續居住在並認解於 (confess) 上帝之基督顯現的真理(記住,教會)是會有教父的);教父 (Patristic) 時代並沒有在第九世紀之時結束了 (絕大多數在西方的人則是如此相信的)。

 

 

但是, 這些教父們只解釋了現有的教條, 而未再製作任何新的教條;換句話說,他們並未期待教會接受他們所說的東西。因此,在有關於教義學的這個題目中(我們大家,或是以學生的身份或是以老師的身份,都是關心於神聖的教條這件事的),我們所尋求的是有關教條的存在性的詮釋,而這是不能要求有任何權威的一種東西。

 

 

如果一位神學家認為他對教條的的詮釋將會是一個完全正確的教條之詮釋的話, 這將是有點極端的, 如果我們不說是太大膽的話 。每一個人皆可以犯錯,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必須一直謙遜地聽著彼此的意見。 我們要是不謙遜的話,我們就有宣佈自己為「無錯誤性」的教宗的危險; 這種事經常在正教歷史中出現,於此一個神學家似乎是要成為一名「教宗」了。只有當我們謙遜地結合於教會的身體中, 以及讓渡於聖靈的共融和團體之時, 真理才會被顯露和鞏固的(也就是變成「無錯誤性」的)。因為上帝,畢竟呢,是只能在神靈中被認識到的,也就是說, 透過愛。我們將在關於知識學( Gnosiology) 的下一章中再講到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