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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婚前為何不能有性行為? Can We Have Sex before Marriage?

婚前為何不能有性行為 性行為不僅是自然反應.是來自身,心,靈更深層的表達.聖經說過經由性行為男人和女人成為 “一體”, 其意義並不僅是肉體的連結,而是經由愛將彼此的肉體連結,性如果沒有愛那就是謊言,因為性行為有更深層的內涵----包含承諾---- 彼此相愛.關於性並不是靠著自我的想法所做的選擇;而是在性行為本身.然而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的敵意是因著性所導致出來的.單方或雙方感到被欺騙,即使雙方試圖說服他們自己,他們只是在做一件愉悅的活動。婚前性行為是沒有辦法不傷害到人。

 

性行為不僅是自然反應.是來自身,心,靈更深層的表達.聖經說過經由性行為男人和女人成為 “一體”, 其意義並不僅是肉體的連結,而是經由愛將彼此的肉體連結,性如果沒有愛那就是謊言,因為性行為有更深層的內涵—-包含承諾—- 彼此相愛.關於性並不是靠著自我的想法所做的選擇;而是在性行為本身.然而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的敵意是因著性所導致出來的.單方或雙方感到被欺騙,即使雙方試圖說服他們自己,他們只是在做一件愉悅的活動。婚前性行為是沒有辦法不傷害到人。

 

如果你問年輕人多少人想要自己婚姻的配偶能夠忠於他們;結果他們全部都舉起手來, 再問他們有多少人,打算忠於自己的配偶在他們的婚姻中,他們也都舉手。然後再問他們:為什麼不從現在開始呢?為什麼不忠於那位你將要與他結婚但你尚未未遇見他(她)?所以你可以告訴他或她,“我知道你有一天會到來。我知道你將是值得等待的人。我將自己留給你。”
年輕人必須知道,他們的性生活其實並不是屬於自己的一種習慣或可以任意給任何人。相反的,這是屬於未來的配偶也並不能贈送給任何人唯獨其配偶。

 

性是來自上帝的禮物只有與配偶一人來分享 — 主要是對家庭和愛有效益,不予以追求私人自私的樂趣。
有許多令人印象深刻的節目應用在當今美國“等待真愛”的主題這包含著年輕人的承諾甚至戴戒子及一些事蹟表明他們計畫持續保持處子之身直到結婚。年輕人似乎在這方面回應很好;特別是女性,但也很多的男性對此也認同。
真正的親密關係需要信任和承諾,可讓孩子健康茁壯的成長這需要父母親全然委任於對方。

 

有些人說,在彼此的關係中必須要“得到”某些事,(其意思是指性方面的享樂)。但在真愛,我強調,“真”愛,情人應該不要關注在將得到什麼,而是能給他摯愛的人什麼。哥林多前書13:5“愛是: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
真正愛你的人會說:我愛這個人因此我將會用此生讓他快樂,給予此人最大的尊重,榮譽奉獻及寬恕……等等……等等。(當然這並非意味著我會買毒品給他,如果他有毒癮,但會以我的愛並尋求醫療上的幫助來治療他)。
我不能將我個人的成功及負擔超越我所愛的人,但我會嘗試因著他(她)的愛,彼此扶持並鼓勵對雙方,成功,激發創造力…….等.當然對方並非聖賢,且有他的缺點,有他人格的陰暗面。

 

愛是接受,是需要耐心,去醫治並原諒。

 

時下的年輕人有些疑惑,我會試著提供一些答案,我閱讀了一些書並從網路上收集很多資料。

 

•沒有人會買一輛汽車駕駛未曾經過測試,所以他也無法想像婚姻不先做“性愛測試。”
但是他“試用”的心態上導致用來比較將成為他的妻子之性能力與其他人的表現。這意味著要與人抗爭來比較,只為從中得到更大的性快樂,如果他從未有過多次性交經驗,他很自然認為他的妻子是最棒的.

 

•其他的人也會感受到威脅,如果他(她)認為對方同樣的也在比較她(他)及以前的性伴侶的性能力。

 

•性,並不是人類唯一最基本的功用,而是來自上帝的一個禮物。性行為的過程是配偶兩者因愛互相達成。
他們應該要一起發覺他們的性行為,因這是在同一時間發現對方真實的自我並建立他們新的人格,讓他們成為一,身體與靈魂。
性行為不僅是一種生理上的功能運作如同走路或喝水…….等(甚至就算有這方面的機能障礙,有醫生和藥物可治療。)這是雙方共同一起學習,因為在性行為同一時間你建立了新的自我。
這是一個新誕生和嶄新花朵綻放的生命,二者成為為一體不斷繼續在不同程度時間和空間。這是不同性別的第一次,經由性成為父母,當你年邁時。在適當的靈性和真愛永遠擁有彼此的新經驗,在生活的新發現,蛻變,趨於成熟的愛。

 

•性是非常親密和私密的事,在靈性上有良好建議的人,在教堂祈禱,當然還有醫學和心理的幫助,特別是在性方面有問題需要協助的。因此,誰想要“試用”必須考慮這一點,必須明白即使有可能發生性功能障礙,總是有治愈的方法 沒有人獨自出生在這個世界上,我們必須謙虛並且明智接受來自他人的智慧。

 

•一些人堅持認為這是很好的方式與伴侶有性行為,因為“讓彼此更接近。”真的是如此還是不是真的呢? 一方面聖經說因為性“二成為一體。” 因此不僅是一個身體的行為,也是一種靈性相遇 (馬可福音 10:6-9)。但同時感覺親密建立“化學雞尾酒”,也就是在性行為時大腦所產生在性行為後彼此可保持長達 24小時。所以多數人親密關係可能是指生理的結合,但這不能保證一直持續下去。
生殖器是表達親密的行為,但不是親密的手段。真正的親密原動力從言語和情感的交流。

 

真正的親密關係是建立在誠實的託付,愛和自由上。
真正的親密關係不是主要建構在性行為。
親密關係,事實上,幾乎與我們的性器官無關。妓女可以展露她的身體,但跟她發生性行為很難是親密關係。
真正親密關係是指兩者的生活。
如果其中一個伴侶只要有腦海幻想的樂趣,並拒絕有一個完整的關係即:“二人成為一體”那麼他將此愛撕裂了。

 

•性是神偉大的禮物,不能免於照顧和培養。就像一朵美麗花朵無法開花因為缺乏照顧,它並非可生存在任何環境中,(例如:寒凍…等)。靈性是精神的糧食和愛的保護。如果沒有靈性經營,靈性的成長,有禮,互相尊重,伴侶雙方,那麼性生活便成了一種義務,大部分會感到無聊,有時痛苦或噁心。真正的性行為,應該是無法形容的體驗兩者結合的奇蹟,二者合而為一在身體與靈魂,這是一部分實現人類的存在。 最完美的實現是他的身體在教會合一. http://www.questia.com/read/42413038?title=Sex%20and%20Reason

 

•如果夫妻兩人一起祈禱,一起學習靈修,他們會更強烈的結合。神的恩典醫治他們人性的軟弱。沒有人是完美的。每個人都有他人格醜陋—不好的一面。但藉由一起祈禱,一起實踐靈修,一起悔改,請求對方寬恕,然後從上帝為他們封上保護愛的印記。

 

•我永遠記得,有一次我母親要告解,他告訴我令我感到驚訝的是有一位年長愛嘮叨的希臘祭司告訴我的母親:我父親的罪是她的罪!我母親很驚訝。她回答說:為什麼?我有我自己的罪,我丈夫的罪,是他自己的!然而,這個雖然沒有受過什麼高等教育的祭司,告訴我母親並教導我偉大課題。什麼是真正的婚姻。就是這種在一切中合一。

 

•作為一位祭司和屬靈父親,我感到很高興及感動,當人們告解及接受的教會的寬恕,因他們的愛受了傷得到醫治,復原他們的愛,轉為更濃厚更真實。

 

•而我總會給予勸告,當人們問我牧者的建議時,切記不要讓生命起了問題,只為工作賣命,孩子,卻成為每日的義務,甚而忘記他們初次的戀情。真的要去找一些時間,甚至整個星期只有給他們自己。去回憶初次的愛(啟2:4-5)並要不斷的加深它直到他們去世。

 

•但這是很奇怪的,愛不能自我封閉,不能被囚禁在自我,共有的快樂如同是一面鏡子彼此欣賞對方。愛是一種方式,一起去某個地方,順著人生的道路同行,一同實現某事。

 

•愛是富有創造的。愛是新生命的泉源,引出嶄新人類的生存法,孩子們,帶有父親和母親的 DNA從某個觀點來看,是生物生存及延續父母親。孩子們的父母更加合一,有新創造,在愛之間獨特的合一,可以改變和糾正他們的錯誤,可以醫治錯誤,可以使父母的愛更深厚,更多的自我犧牲,更聖潔。
這是非常重要的每個人都是愛的產物。但這愛應該是深厚且誠實的,因為這是從我們的身體傳遞給孩子們。

 

•在新約中性行為稱為“婚姻”。是希臘動詞 “γαμω”(讀作“嘎莫”)。
婚姻的儀式被稱為“γαμος”(名詞)(發音為 “嘎莫斯“)。幾乎是相同的字,(你知道希臘動詞的變化,它不像中文),因此從聖經的觀點來看,如果你在婚前有性行為,在神的面前你被視為已經結婚了,合一了,但是以一種錯誤和不健康的方式結合。參考哥林多前書6:16.
因此性行為事實上是一樁婚姻。

 

你可能會問:那麼為什麼要去教堂結婚呢?因為這個合一必須行使於正確和最佳方式。
這個合一必須發生在上帝的恩典,作為一個珍貴神奇的禮物,二成為一,而不是由自己成就,就像我們自己,嘗試將東西黏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身體,需由神愛的恩典將我們二合而為一。
亞當不是意外的發現夏娃在伊甸園裡,並不是他自己發現夏娃生命取自於他。而是聖靈啟示亞當,因此他視她為肉體的一部分,她是他的另一個不同性別的我。

 

聖靈正式介紹了第一次婚姻在樂園的創造人類如男人和妻子創世紀 1:27(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然後,祂以祝福賜予合一,安置了第一對夫妻,這就是第一樁婚姻。亞當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2: 24很顯然不只有他自己,也是從聖靈啟迪。亞當又如何知道父親,母親,妻子…..等等呢?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

 

上帝是發起者,他最終促使成合一,“二成為一”,這是東正教的神學.並非只有丈夫和妻子同意一般法律的做法。(又如:牧師或市長做主婚人問你願意接受這人成為你的妻子嗎?……等等 然後我宣布你們成為夫妻……等等。如同一般普遍的做法。)我再給你們舉個例子,這就如同我們自己想要與所愛的伴侶連結,身體合而為一。因此我們拿起刀子,將肉體畫開縫合連結後有醜陋的疤痕。 (其實這是一個結婚儀式在許多文化過去也一起發生)從某個角度來看,是的有某部分的合一,顯然我血液流入他者反之亦然。這也提醒我們 哥林多前書 6:16。但是從其他角度來看,這不是個好辦法。正確的方式我們應該去醫院找醫生,而不是我們,伴侶,將我們以成功健康的方式連結。我再多舉個例子,醫生可能會將我的動脈與我的妻子連結,或做相反的事,這是發生在生產時:孩子與母親藉由這條帶子連在一起,稱為臍帶。醫生將它剪斷,所以開始他自己本身的生命。在婚姻,我繼續多舉幾個例子:醫生(這裡指神)祂所做的卻是相反的。祂取來被剪斷的臍帶將兩個相愛的人連結,他不是剪斷而是連結,當然不是肉眼可見的,直到永恆。

 

這個隱形的連結是基督教的婚姻。因此愛是“一”不能以私人事件來達成,成為耶穌身體的肢體,在愛的共同體教會,就是意謂生命以“共存”方式,而非如獨立生存。

 

另一個例子是戀人的生活就像一個大花園中的花朵,他們有適當的環境和條件繁榮更加綻放,這愛並沒有改變成為悲慘孤獨的生命。
籌備結婚先從洗禮開始。我們受洗不只是公開承認我們的信仰(如果只是公開在報紙上登出廣告就可以),而且是成為新造物,成為耶穌基督身體的肢體,成為彼此的肢體,互做連結,這意味著結婚,體驗特別的恩賜,二人在屬教會的同一身體引導並遵循相互的愛,不是私有化卻可以成為高果效,有可能帶來新生命, 新人類愛的果效,誰想要參與生命的禮物,必先體驗愛.婚姻是從教會開始何時結束時呢?從未結束。

 

因為婚姻發生在樂園墮落之前,與墮落沒有任何關係。而且持續至永恆,(當然如果是屬靈的人更能持守他們的愛)不像是發生性關係而是無止盡的連結二人合而為一,永恆的繼續朝向神,擁有無止盡的幸福,不斷增進自我知識和愛。
這就是為什麼初代教會婚姻夫妻一起領聖餐做為印記。

 

婚姻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一個極大的聖事。弗5:32。
丈夫和妻子的愛須扎根於耶穌的愛及教會。
正如我們看到的聖經,一切都開始於婚姻(創造人類),所有結束也在婚姻,在啟示錄我們看到神的羔羊,神的兒子,創物者,婚姻教堂。
因此,男人和女人的愛須扎根於這種愛並宣揚神完美生命的方式。

 

有人會說,我喜歡這些想法但不幸的是我並沒有遵循這種方式在我的生命中。我是否有機會從現在起仍然可達成這個美麗的愛呢?當然你可以擁有。悔改寬恕聖事除去以前所有的生活藉由耶穌基督的聖體血。沒有什麼不能寬恕的。你總是可以開始新生命,在懺悔和寬恕之後,建立這種生命在神聖的感恩禮。

 

在網路上有很多想法關於婚前性行為,是那些仍然不相信上帝的人。
這些在婚前就生活在一起是最不易與對方結婚。
哥倫比亞大學研究說:新女性雜誌發現,“調查結果只有26%的女性和將近19%的男性與他們同居人結婚” 還有一個更全國性調查家庭和住戶,及基礎上的採訪13000人,結論是:“大約40%的同居者在美國分離也沒有結為夫婦。”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那些同居者從這位到另一位不斷的轉換尋找 “適當”的人選。一般同居者只有少數同居者終身相處。

 

那些有婚前性行為更容易有婚外情。
婚前性行為的態度和行為不改變唯一婚姻,如果一個女人在婚前與其他男人同居,她有更高的機率欺騙在婚後。研究表明如果一個人願意體驗婚前性行為,有較高可能性在婚後做出同樣的事。
特別是婦女更為如此,那些在婚前有性行為大多有發生兩次以上的婚外情比起那些婚前沒有性行為的。當要持守忠誠時,已婚者有較高的比率面對每一次的忠誠度。

 

一項為期五年的研究,報導性行為的態度和生活方式顯示90%的已婚婦女是一夫一妻制,比對同居婦女只有60%。
數據更戲劇顯示男性的忠誠:90%的已婚男子仍然忠於自己的新娘,然而同居男子只有43%堅守自己的伴侶(Ciavola1997)
在另一項研究發表刊登於婚姻日誌和家庭關係研究分析對1,235女性年齡為20至37歲,發現女性在婚前同居的大概有3.3倍在結婚後會有第二個性伴侶(Forste and
Tanfer 1996:33-47)。而且還發現,已婚婦女比對同居的婦女“低於5倍的可能性有第二個性伴侶” 然而 “同居的關係似乎更明顯,而不是婚姻戀愛的關係。”
這些在婚前生活在一起有較高分離率及離婚率。

 

現今心理學的研究結果報導耶魯大學社會學家Neil Bennett說:同居婦女有可能離異或離婚比沒有再婚前與配偶先同居的婦女高於80%比率。全國家庭和住戶調查顯示,“婚姻開始後同居者幾乎兩次的離異在10年內比較第一次的婚姻有:57%至30%”另外五年的研究由William Axinn在芝加哥大學的800名夫妻在人口統計學刊物報導:那些人口同居大多數是接受離婚。加拿大的西安大略大學研究,社會學家發現直接關係同居和離婚時調查了8000名曾經結過婚的男性和女性(Hall and Zhoa 1995:421-427)。這是決定性的生活在 “非婚姻結合”有直接負面影響衝擊隨後的婚姻穩定”也許因為生活在這樣的結合“侵蝕了正統婚姻的形態”然而導致“貶低對婚姻的承諾” 。
這些曾在結婚前同居者過著不快樂的婚姻。

 

一項研究由全國家庭關係委員會對309對新婚者發現,那些同居者最初在婚姻較少幸福。在婚姻後婦女抱怨關於溝通的素養。肉體關係是不穩固的根基須建立在一個持久的終身關係。Alfred DeMars and Gerald Leslie(1984年)研究發現那些婚前一起生活的比婚前沒有同居的對於婚姻滿意度較低。Joyce博士兄弟所作的研究顯示同居者對於婚後的質量有負面的影響(Scott 1994年)。同居者不打算結婚容易傾向於爭吵,打架,喊叫而且產生意見不一不公平關於分工比已婚夫婦機率更大(Brown and Booth 1997)。
這些在一起生活的多半有短暫浪漫史而非持久的關係。
一個浪漫事件不是與持續性的關係相同。

 

良好的關係需要時間努力發展並維護;浪漫是一種積極的感覺對另一人。只有浪漫卻沒沒有良好的關係,只不過是個短暫美好的相遇。羅曼史,在今日隨意在社會濫用,是輕率的給予及容易被拋棄發生在第一次衝突的徵兆或覺悟。在困難時刻沒有持久的承諾。良好的關係是建立在了解和彼此欣賞在社會中,娛樂,靈性上,智力和平等的溝通,不是僅在性方面。

 

這些生活在一起的沒有長久的承諾和責任感。同居涉及“不公開承諾,對未來沒有承諾,沒有正式對外發表聲明愛與責任。他們只是私自安排而這基礎建立在情緒的連結。這“承諾”生活在一起坦白的只是一個月過一個月及租金的協議。“只要你及你的行為使我快樂,我將繼續與你混在一起。”

 

婚姻,在另一方面,遠遠超過愛的合夥關係。這是一個公開事件,涉及合法和社會責任。它不僅集合了兩人,甚至結合兩個家庭和兩個群社。這不僅是此時及此地;的確這新婚夫婦的希望, “直到死亡才能我們分開”。結婚改變了你及對自己和配偶的期望。有些人會與你爭辯“結婚證書只不過是一張紙”,而且“如果上帝知道人心,那麼祂應該知道真實的婚姻”因此不必“結婚”藉由教會或政府來實行這是無關不需要的。但是必須遵守我國政府誡命律法(馬太福音22:21;馬可福音12:17;路加福音20:25)要求我們有合法婚姻。

 

Jessie Bernard在“未來的婚姻”說明:“最重要的事實必須以婚姻本身作為設想。有些承諾必須陷入…只是沒有信用的,觸摸靠關係並沒有具備合格的條件。
“結婚的人”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離”這是有很大不同程度的承諾,相當不同的安全層次,亦是完全不同層次的自由,因而結果也是完全不同層次的幸福,因此同居者不如那些結婚人,同居者:“直到愛沒有就分離。” “愛繼續就在一起”這些人一醒來總是期待,他們的伴侶擁抱有美好的感覺,暈眩摧毀彼此身份。”

 

那些在一起生活的卻錯過一些事在成熟健全的過程。
這種“另類生活方式”其目的是擁有利益和濫用成熟特權,已婚人士不承擔責任也就是缺乏成熟. Crudely聲明: “當你可以得到免費的牛奶,你為什麼需要買一頭牛呢? “我們的社會鼓勵人們把重點放在當下活在今日—– “如果感覺對了,那就做吧。”但正式結婚的意義是著重並強調未來。在過程中同居者還缺乏走向成熟的要素:願意作出承諾,不辜負他們。首先自願延誤即時享樂為追求目標是成熟值得慶祝的。人們做出承諾並承擔所有的責任,他們選擇自重自豪及,誠實。關係是從這人到另一人發展的形式當關係壓力大寧可放棄選擇分離而不會共同面對處理困境;而這些形式將會帶入他們的婚姻生活中.

 

那些在一起生活的會去避免一些夫妻應共同面對所做出的決定.
舉例來說,金錢和財產往往是 “他的”或者 “她的”而不是 “我們的”。結果,也不是那麼重要,他或她如何花費他的或是她的錢。但是在法律上卻是重要的;他們往往不滿意彼此保持冷淡有別於夫妻。也沒有婚姻生活的重心或計畫有小孩(Dunagan 1993)。
這些生活在一起往往有以“婚姻便利性”或者“婚姻兼容性”,而不是以婚姻的承諾與託付。
“婚婚便利性”是用後可以丟棄;婚姻是終身的承諾與託付不是被遺棄及拋棄的。

 

承諾意味著決心你們倆個會堅持下去,不論發生什麼(“不論是處於疾病或健康…只要你們兩個還活著”)。如果沒有承諾的協議與託付這是很容易放棄對方。當前有承諾為題,你們會共度美好與惡劣的處境,不會在第一次的災難就釋出紛爭的跡象。正如一位牧師所說:“想像建造一間美麗的房子,但是沒有釘子。第一個強風,就會使房子倒塌”( McManus n.d.)。承諾是在“上帝面前”說出並繼續堅守,以祂的幫助,“在合法機構登記”,承諾是由兩人堅持繼續下去。一輩子的承諾,是婚姻所能提供的,是需要以健康的態度建立關係讓神所喜悅的。

 

當耶穌對井邊的女人說話時,祂指出她所缺乏的承諾(約翰福音 4:16-18)。聖經說:男人要愛自己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基督是亦是如此做出承諾,祂為教會而死(以弗所書 5:25)。聖經同樣也說,丈夫不能與妻子離婚(哥林多前書 7:11)。這承諾一直持續在這關係中(de Neui n.d.)。

 

那些有婚前性行為的可能被愚弄認為永遠娶了或嫁錯不適合的人。
性可以讓你情緒上盲目。真愛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而不是單單仰賴身體的親密接觸。“如果你建立一個雙方滿意的性關係,事實上你失去了客觀性,如同在考試前先作弊。理性的唯一途徑取決於你為愛堅持並而排除性愛能力的偏見,否則你會與海市蜃樓的婚姻結婚,而非與你所認識的那人結婚”.
這些一起生活更常發生難以解決的衝突。

 

常以擁抱,親吻試圖解決衝突或更多肢體的接觸而非溝通作為進展的能力。關係的品質才能使雙方持續一起 — 信任,誠實,分享,深厚情誼,靈性的切合 — 這都需要時間和努力來養成。當你專注在肉體表面的事物,在這過程中會造成阻礙。肉體上的親密是一種錯誤的嘗試,快速的在感情上建立橋樑,將關係建立在不當的基礎終究會瓦解。最近的一項研究在賓州市立大學(Brown & Booth 1997)比較男女關係682對同居者的品質和已婚者6881(有白,黑種人,19~48歲),發現同居者,爭吵,大喊,打架比已婚夫婦更容易發生。

 

這些在婚前同居者可以將浪漫扼殺掉。
女人最想看見生活在一起是浪漫的,而男人的觀點是能安排一個“實際的”解決方案,幫助他們抹平差異更而加強他們的愛情(Scott 1994:80)。事實上,生活一起的伴侶可能會發現建立持久的愛的困難處, 正是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不切實際,充滿“幻想”的浪漫主義。
這些在結婚前生活一起的往往是奠定基礎在不信任及缺乏尊重。
成熟的愛是你的愛建立在專屬安穩確切的。不做二人之想。婚前親密關係導致你會想知道:“如果現在他或她能控制我在性這方面,在我之前及未來也會發生在別人身上?”
由於懷疑和不信任的增加,你慢慢會失去尊重對方。信任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在健康的婚姻 — 對彼此的認知可以得到放鬆在最親密的層次沒有懼怕,亦不會將對方驅離。
婚前性行以預設比較作為基本原理,懷疑和不信任。真正的信任形成的脈絡在終身的承諾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這些生活在一起並沒有體驗到最好的性行為。

 

最好的性行為是在該婚姻關係中發掘。據報導如果一對夫婦放棄婚前性行為,百分之29~47更容易享受婚後性生活。在一項研究Evelyn Duvall博士和Judson Landis博士和例證顯示,實行婚前性行為是不能令人滿意的。
一項研究由Linda Waite博士,芝加哥大學社會學家,發表在“今日心理學”,發現頻繁舒適令人滿意適於夫妻婚姻中這是不可忽視的。已婚人士能過得更加活躍的性生活。雖然同居者有類似高層次的性生活,已婚男性與女性在臥房更滿意。這是因為結婚夫妻更了解對方知道彼此的喜好可以放心地照顧他們,因長時間感情的培養投入這婚姻關係,增強了愉悅。
最近密西根研究發現婚姻關係,從來沒有婚外同居者在婚姻關係更強烈比率高於同居者(49%的非同居者評價是“10”個百分比高於36%的同居者)(密西根家庭論壇 1998年)。

 

在另一項最新研究家庭研究題目為“這與婚姻有何關係呢?”顯示“百分之72所有已婚人士 “傳統主義”(那些堅信非婚因所發生性行為是錯誤的)顯示出性生活滿意度較高。且高於大約百分之31市調登記未婚者 “非傳統主義者”
性行為的幸福只有透過多年的親密關係培養成長。高度的性愉快,通常須經過 10到20年的婚姻(Fryling 1995)。良好的性行為,Frying說,開始在腦裡。這是取決於你對配偶親密的知識。

 

聖經用的字眼是“認識”來形容性行為(如亞當“認識妻子夏娃,她就懷孕,生了”兒子(創 世紀4:1)。真愛在聖經中描述性從單純動物交配提升到人類的親密表達愛與承諾。精神科醫生和醫療研究員David Larson,研究這個問題後,與Mary Ann Mayo說,“篤信宗教的婦女大部分滿意性行為的頻率……比那些無宗教信仰者“(Larson and Mayo 1994:14)。

 

這些在婚前同居者往往缺乏共同的目的。
許多伴侶一起隨波逐流。他們約會,發生性行為,睡在一起,一起度週末,最後西帶衣物,牙刷….等等為方便,有一天明白發現他們移居只是一個安排分享的生活。缺乏共同的目的,是一個問題,而後Johnson(1996 年)說,因為現在他們已經進入深層的關係,並沒有開始談論重要的事情,例如:“我們是否要解決問題?我們的未來會有何發展?他們從未想過也不敢想? “為對方負起義務。” “他們不要做出承擔。如果當他們想要脫身時他們希望能很容易走出大門。”真實地,婚姻帶有更多的期望 — 房子,汽車,所有匹配匹配家庭如沙發。

 

同居是一種失控的期望.
這些生活在一起婚前沒有專一的責任感。
證據清楚地顯示“一起生活”不同於婚姻生活。婚姻的承諾讓他們專一於家庭,工作有責任明智;配偶指望對方填補及幫助他們的軟弱處。
相比之下,同居生活是不穩定的,容易產生誤會,很難專一不容易理解對方。
這些生活在一起經常面對家長的不滿。

 

這很難靜靜的保守這秘密。謊言必須一遍又一遍的重複去隱藏真相。來自父母經濟上支助的問題,產生內疚違背自己的期望及謊言(Jackson 1996).恐懼會失去父母親的支助(Johnson 1996)

 

這些同居者受表面關係影響的軟弱者。研究人員說這些伴侶在結婚前住在一起婚姻較為薄弱 (DeMars and Leslie 1984)。任何人都可以做愛,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進行有意義的對話。一個良好的關係遠遠超過肉體的親密接觸。美麗更甚於表面,深層的親密是思想和靈性,需要時間和婚姻的承諾來充分的發展。身體的吸引力是不夠用來建立或維持一個持久的關係。

 

最近一項研究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再次確認伴侶同居有很大的不同,比起已婚夫婦顯著減弱了關係(Schoen and Weinick 1993:408-414)。
研究員發現, “同居者期許一段時間在一起;已婚者期許則是終身”研究員同時發現,雖然 “同居在一起時間平均不超過兩年”而“同居不正規的婚姻關係形成鬆散的結合。”

 

這些住在一起的也會讓孩子受傷。
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社會學家Wendy Maning和Daniel Lichter估計,在美國 220萬兒童生活在單親和未婚伴侶(Stalcup 1996)。
孩子需要真正的父母愛和關懷。不穩定及破裂的關係使孩童生命受到精神的創傷。
屬於同居伴侶的孩童來自以前破裂婚姻獲得混淆的訊息觀察到父母親有雙重標準.
例如:同居父母很難為子女建立道德標準的榜樣,特別是當他們到達了約會的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