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教會,是為了與神結合,成為祂在世上的光。我們來教會,是為了履行平信徒的「祭司職份」,這是在堅振聖事中領受的。我們來教會,是為了完成聖餐禮的祈禱,我們的:「阿門」,完成了神父為眾生訴說的每句祈求。
我們來教會,是為了獻祭,獻上所愛的一切,使這愛更深更廣。當我們獻上代表萬物的麵包與酒,神會將它們改變為基督的聖體與寶血,滋養萬有的生命。這就是祭司職份,這就是終極的愛。這愛會改變世界,讓天堂降臨於此時此地。
【 主日讀經 馬太福音5:14~19 】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 東正教 李亮神父 講道 】
今天的福音書,是有關耶穌對於律法的新詮釋。首先,耶穌對信眾說:「你們是世上的光」。這很重要,因為神也是光。我們與神的光結合,因此我們也成為光。
我們何時成為光?我們如何成為光?首先是我們受洗的時候。這就是為何在受洗之後,領洗者會立刻換上教會的白袍。受洗也稱為「光照」(enlightenment)。隨後,透過堅振聖事(聖膏聖事),聖靈臨到我們,這是更強的光照。
基督信仰教導我們,只要我們是光,這光就不可能由「個人」獨佔。我們有義務發出光芒,在團體中、在社群中發出光芒。基督信仰不是活在個人幻想的平靜之中,這種個人幻想就是地獄,但卻被誤認為是平安。基督徒如果不發光,就像無用的燈一樣,處於黑暗之中。這就是為何福音書說,這光必須放在燈臺上,而不能被埋藏在個人的空間之中。我們必須將耶穌的光,放射給每個人。我再次強調,最深的邪惡,不是「做壞事」,而是「不關心」。如果我們從神領受了光,卻佔為己有,漠視世上的苦難,這就是靈性的死亡了。
耶穌是有「身體」的。有些人會說:「我相信耶穌啊,但是教會怎麼樣,我才懶得管咧!」這些人相信的是他們幻想中的耶穌。因為耶穌是有身體的,祂的身體就是教會。
今天這段福音書,是耶穌「登山寶訓」的一部分。耶穌時常使用以下的對照句型:「你們過去從律法聽到的是……,然而今天我要告訴你們的是……。」在今天的福音書中,耶穌也提到:「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裡要留意的是「成全」(fulfill)的希臘原文,並不是「順服」(obey)。
有人會問:「所以意思是耶穌不順服律法?」從法利賽人的角度來看,是的,耶穌多次違背了律法。然而,從信仰的角度來看,是耶穌賦予了律法真正的意義。有人會說:「跟我們說這些幹嘛呢?我們又不是猶太人!猶太律法也跟我們沒關係啊!」但是,這與我們如何詮釋自己的信仰生活,有很大的關係。
因為,對猶太人來說,信仰就是律法,就是做一些具體的、特定的行為,例如:不要觸碰屍體、不要觸碰某些病人等等。耶穌所做的,恰恰相反,因為耶穌要讓猶太人知道,他們其實是站在律法的對立面、他們完全誤解了律法。例如:律法規定不要觸碰某些病人,目的在於避免感染。律法規定不要觸碰屍體,是因為當時的某些異教信仰會對屍體祈禱,把屍體奉若神明,而這種舉動會影響猶太人信仰的純正性。
耶穌告訴猶太人,律法的目的是醫治、是療癒,是賜予神的愛。過去頒布律法,是因為人們的靈性尚未成熟、幼稚、易怒、缺乏愛,因此需要透過律法來學習。然而,如今耶穌已經來到人世,祂本身就是律法和信仰的真義,那就是「愛」。使徒保羅也寫道,律法的目的就是愛。事實上,所有的律法都預言著神的「道成肉身」,而如今神已成為人—耶穌基督,祂成全了所有的律法。
舊約的律法,只是聖餐禮的預表(pre-figure)。耶穌要告訴猶太人,如何走在真正的信仰道路上,而不是讓信仰變成一套僵死的規條。我們雖然不是猶太人,但是許多時候,我們卻和猶太人一樣,讓自己的生命變成一套無趣的規條。例如心想:「我是基督徒,我信基督啊,這樣就夠啦!」、「每個月來一次教會,這樣就好啦!」、「哎喔!我不想知道更多關於信仰的教導啦!」
但是,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為何要參與教會,如果你只是站在信眾之中看東看西,卻完全不了解聖餐禮的意義,那你就和當時的猶太人沒什麼兩樣。你來教會,不是來看一場表演。你來教會,因為你持有平信徒的「祭司職份」(priesthood),這「祭司職份」和我身為神職人員的祭司職份並不相同,但它仍是司祭職份。你們在堅振聖事(聖膏聖事)的時候,領受了這份祭司職份。
因此,你們來教會,是為了完成聖餐禮中的祈求:你們應答「阿門」,完成神父在聖餐禮中的祈求。沒有你們的「阿門」,祈求就無法成全。你們來獻祭,因為祭司職份是神的恩典,使你能夠向神獻祭。獻上什麼?錢嗎?如果只想到獻上金錢,這樣的想法是混亂甚至邪惡的。我們獻上所愛的一切,我們獻上,使這樣愛更深更廣。我們獻上所愛的另一半和孩子、逝去的親友。我們向神祈求:「主啊!我獻上所愛的,願祢賜予更深的愛。」這就是獻祭的真義。
獻祭,也包括獻上宇宙萬物,因為萬物無法自己走向神。當我們獻祭,我們不殺害任何牲畜,而是獻上麵包與葡萄酒。神會將麵包與酒,改變為自己的聖體與寶血。這就是祭司職份,這就是終極的愛。這會改變世界,讓天堂降臨於此時此地。各位都有義務履行這祭司的職份,如果你拒絕履行,就和法利賽人一樣,成為律法和規條的奴隸了。
有人來到我們教堂,質問我:「這算教會嗎?燭台在哪兒呢?」但是當我反問對方擺放燭台的意義為何?對方卻啞口無言。或者有人會說:「進教堂就是唱詩、就是躬拜、就是手畫十字聖號,這樣就夠了。其他的不懂沒關係啦!」上教會變成習慣,甚至變成宣揚國族主義的團體,造成基督信仰的災難。他們的披著基督信仰的外衣,內裡卻散播著國族主義的病毒。他們論斷神父、拒絕任何靈性教育。他們總是忙碌的,但他們的忙碌卻成了自身的譴責。
這就是耶穌在福音書中想要表達的。這就是為何當個基督徒,並不容易,因為需要一顆懷著「愛」和「自由」的心。我請各位每天至少讀一頁聖經,更好地預備自己來領受聖餐。但這個請求,對各位來說似乎非常難以實踐。
今天的使徒書信(提多書3:8~15),保羅寫道:「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今天誦讀這段書信,是為了紀念大公會議的教父們,他們捍衛正統的教義: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他們也譴責「基督一性論」和「基督一志論」的異端。保羅為何這麼說呢?因為異端的思考已經扭曲,無法接受神的理智(logic)和光照(light)。
使徒保羅所說的情況,我們也在此見證多次、經歷多年。我們教導了許多新教異端的信徒,關於正統的神學教義、聖事生活、教會制度、祈禱靈修、教會歷史等等,他們總是對我說:「是的,你說得對,聖經是這樣教導的,初代教會是這樣做的。」但是當我反問:「那為何你們教會不這麼做呢?」他們或者轉移話題,或者無法回答,但終究都我行我素,沒有改變。他們情願聽從某些自立門戶、沒有根柢的改革派牧師的個人見解,也不願傾聽延續兩千年、傳承初代教會的正統教會的基督之聲。
此外,有些東正教徒對於其他宗教,比對東正教還要感興趣、還要認真,這可能是危險的。我在大學時期曾經一度修行瑜珈,不是體操的瑜珈,而是宗教的瑜珈。那時教會神父就曾告誡我:「當心,如果你繼續這麼投入瑜珈修行,之後你可能再也聽不進教會的教導了,因為你的心智和思考會被其他力量蒙蔽。」
也有些東正教徒,和當初的猶太人一樣,拘泥於細節中的細節,例如:蠟燭怎麼擺、要不要穿頭巾等等,卻忽略了最重要的盛大奧秘:聖餐禮。他們雖然來教會,卻創造了屬於自己版本的東正教。
我們必須專注於最重要的奧秘:聖餐禮。沒有聖餐禮,就沒有教會。聖餐禮是信徒生命的核心,是我所有講道的重心,也是我們最需要的。
接下來,請專注於聖餐禮的第二部分:聖祭禮儀。
願至聖聖三一保守我們每一個人。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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