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 Sermons

我的救恩在於他人 (不憐憫弟兄的惡僕) My Salvation Depends on Others (The Parable of the Unmerciful Servant)

【 馬太福音 18:23~35 】

耶穌說:「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 東正教 李亮神父 講道 】(建議觀看影片,文字稿未逐句翻譯)

今天的福音,不知道會不會讓大家想起使徒的教會,也聯想到我們當今的小教會。或許,有一天我過世的時候,有人會想起,這教會曾經有一位神父,他從來不向任何人要求捐款奉獻。當然,我並不是要否定奉獻的價值。

今天的福音書的內容具有重大的意義,它的主題,主要是關於我們的救恩。我們的救恩並只不是由神來決定,也是取決於我們與弟兄姊妹之間的互動。

福音中提到,天國好像一個主人要和他僕人算帳。耶穌之所以用「僕人」來比喻,並不是要表達神的權威或殘酷,而是針對當時代的人所能了解的歷史脈絡和文化背景去說。在最後晚餐中,耶穌說,你們並非我的僕人,你們也是我的朋友,藉由受洗,你們也是神的兒女。

在福音中提到,有一個人欠了主人一千萬銀子,這是一筆天文數字,依據當時人的平均收入,必須工作四百年以上才還得清。因此,那是一筆一輩子都無法償還的債。根據當時的狀況,那人把妻女和一切值錢的東西都賣了來還債。

讓我們深入思考,這人只是一個僕人,怎麼可能會欠下這麼龐大的金額?我想這可能是因為,這個僕人濫用主人的資金,或者做了錯誤的決策,才讓主人失去了這麼鉅額的錢。這個僕人也有可能將主人的錢用在不好的事情上面,所以讓主人必須承擔嚴重的後果。

這僕人跪在主人面前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當然,我們都知道,以這個僕人的薪水,他絕對無法還清這個債務。就算是一個富人,可能也付不出這樣鉅額的欠款。因此這個僕人對主人的請求,其實是無法實現的空頭支票。

這主人見到這個景象,動了慈心,於是他對僕人說:「好吧!這筆錢你就不用還了,趕快起來吧。」聖經上並沒有記載,這位僕人再次跪下向主人道謝,也沒有任何行動來感謝主人免了他的債。由此可以見,他並不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人,他的內在也沒有真正的悔改。

於是這個僕人就開心的回到他的崗位上繼續工作。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他欠這位僕人十兩銀子。以這個金額大概是當時的人三個月的平均工資。比起他欠給主人的金額,是一個非常小的數目。

這個僕人便揪著這個人,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當然,這個同伴是有可能藉著辛勤工作而還清的。他不肯,竟把他送去監獄。我們都知道,一個坐牢的人無法再賺錢,也永遠不可能還清債務。他的做法不但毀了這個人,也毀了他的家庭。

大家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主人非常生氣。當然,神並不是生氣,這裡只是一種人性的比喻。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將他關進監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才放他出來。

我想要請大家思考一個問題,就是關於「告解」。正如福音書中所言,一個人在告解之後獲得神的寬恕,卻在生活中沒有任何改變,這樣的告解對他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寬恕的意義並不是「我赦免你了,你回家吧!」寬恕是在神的懷抱裡與神合一,因此,寬恕總是和領受聖餐一起。寬恕之後,我們不再是罪人,然後呢?最重要的是,我們要真正與神合一。

如果我們的態度沒有真正的轉變,要如何在神的懷裡呢?因為在神的懷裡,不會只有自己,還會有其他人。如果不想與敵人同在一個地方,只好離開。離開了神就是地獄。地獄就是不想與神共處,拒絕神的愛的結果。在神的愛中,一定有其他人共存。如果我們無法真正愛其他人,就無法與神同在。

有些人不喜歡來教會,是因為他們不想要與別人共處一室。如果我們只是將自己封閉在家裡祈禱,就無法領受聖餐,也無法與神真正與神合一。教會的聖餐禮儀是為大家而舉行的,有聖餐禮儀的教會才是真正的教會,不然舉行再多的傳統習俗,或裝飾再多十字架,都不會成為真正的教會。

藉著神的愛,我們也愛著所有人。有些人可能會說,我身邊的人造成我極大的困擾,我要如何愛他們呢?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有時甚至必須找警察或上法院來解決。如果遇到這樣的狀況,我們應該向屬靈父親傾訴,然後藉由神的智慧,找到最好的方式來面對。

讓我們回到福音,那主人最後將僕人送至監獄,直到付清債務才能出來。我們都知道,這僕人永無出期,因為那是一筆永遠還不完的債。唯一可以讓他離開監獄的方式,就是真正改變他的心和他的態度,打從內在真正悔改,並且愛身邊的人。

或許你會問我,到底最後這個人怎麼了?他有沒有得到救恩?我們都不知道答案,只有等到耶穌第二次來臨的時候我們才會知道答案。但是,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情,藉著這個僕人的故事,我們應該好好思考,從今以後,我們是不是應該對於自己的敵人和弟兄姊妹,懷抱著憐憫之心。

願至聖聖三賜下愛與平安。

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