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所以富足,因為神是分享的生命。神是三位一體,是共存。祂將自己分享給我們,以深奧而又實際的方式:祂分享了自己,成為麵包與酒,將自己獻給我們。
我們也能在神之中,變得富有:當我們領受耶穌本身—那成為麵包與酒、成為聖體與寶血的聖餐,我們就領受了,世上最大的財富。
【 主日經文 路加福音12:16-21 】
主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 東正教 李亮神父 講道 】
從12月12日開始,每週一晚上7:30,教會有查經班。如果各位想來參加,非常歡迎。事實上,我們懇求各位來參加。我們會從約翰壹書開始,並且使用聖經希臘原文。
今天的福音書,是關於一位愚昧的財主,一位不懂思考的富豪。這位財主的金錢和資產,持續增加,並非來自他辛勤的工作,而是來自神的恩許:風調雨順、地利人和。事實上,有可能一場地震、一次洪水等災害,就可以毀掉一切。但是,這財主太富裕了,他根本不在乎。
然而,這財主有一個奢侈的、開心的「問題」,這「問題」對我們來說,可能是一輩子都不敢想的夢想:「我錢太多了、資產太龐大了,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但我們會逐漸看到一場悲劇,是財主自己也不明白的。因為財主唯一的思考方式,就是自言自語,他無法和其他人對話。財主唯我獨尊,只能和自己說話,無法和任何其他人對話,包括:神、朋友、家人,他都無法對話。
有意思的是,福音書只稱呼他為「財主」,卻沒有提到他的名字。「名字」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獨特的,那是神呼喚某個人的方式。但這財主卻沒有名字,因為他的世界只有自我,而這個自我,是一個被摧毀的、災難性的自我。
財主開始思考他的「大問題」:「錢糧太多了,怎麼辦才好?」有意思的是,財主只想把錢糧儲藏起來,然後盡情享樂,不事生產、不需創造。但其實他可以這麼想:「我的倉庫已經滿了,那些裝不下的,我可以拿來買塊地、找更多工人、經營一些新事業。」但他卻絲毫不這麼想,因為他懶惰。他的生命只剩三件事:吃飯、睡覺、享樂,就像中文說的:「吃喝玩樂」。古希臘也有類似諺語,希望你們不會感到被冒犯:「吃吃喝喝,享受大便」,這是一位希臘哲學家所說。這財主的生活,和動物一樣。
財主錯在哪裡呢?不是因為他很富有,不,並非如此。而是因他無法和任何人分享任何事物。他從未想過:「嗯,我可以分享給家人、傳承給孩子、邀請朋友同樂、或和更多人一同享受。」財主從來不曾這樣想。
有意思的是,在福音書中,財主講了四、五次的:「我、我、我……」,他只提到自己,彷彿是在自我冥想一樣,但卻是一種導向死亡的冥想。因為真正的冥想,並非將自我隔絕於你、或隔絕於其他人,然後自我封閉,在四周築起高牆,好讓自己看不見他人,他人對我來說不再存在,接著只專注於「我、我、我……」。如果態度不對,某些宗教冥想會使人走錯路, 特別是新世紀運動的某些新興宗教,會導致人以錯誤的方式,單單關注自我。
這種錯誤的冥想,容易被曲解為「自我對話」,或「轉向內在的自我」。但是這種冥想,是錯誤的,是非常病態的冥想方式。這個財主已經死了,為什麼呢?因為他斬斷了與任何人的聯繫,這世界只有他和他自己,容不下其他人。這世界是一面鏡子,只映現他自己。他生怕犯錯,只想保有自己和錢糧、自己和自我的美好形象、自己和所佔有的一切。沒有對話,他與他人切割,也許他會寫信,甚至連信也不寫,什麼都沒有,沒有言語,沒有人類的溝通,就是個活死人。因為死亡就是斬斷與他人的關係,終結社群的互動,終結愛。
這就是為何神顯現了,突然向他顯現。但明顯地,他甚至連神的話也當耳邊風。因為神告誡他:「你這笨蛋、你這沒有頭腦的人、你這白癡!」(白癡的希臘原文,意指一個人只有私我,沒有任何社會互動。)即使神向他喊話,他也沒有回應。
神對財主說:「愚蠢的人啊!今夜你的靈魂就要被奪走了!你所預備的這一切,要歸給誰呢?」這兒有個問題,「誰」要來奪走財主的靈魂呢?某些釋經家說,可能是某些嫉妒財主的人,他們感到憤怒、感到不公平。有些人因為飢餓瀕臨死亡,就像我一生中多次遇過的,在非洲、印度,許多人活活餓死。也不用提當我唸大學時,有時我窮到沒東西可吃。當人們因著這種不公不義,發出內心的呻吟與哭喊:「你不給我一點東西吃嗎?我快餓死了!」這種聽不見的哭喊,會變成負擔,重重壓在那些毫無憐憫心的人們身上。
也有些釋經家說,來奪財主靈魂的可能是魔鬼,因為魔鬼總是想要「殺害」。要留意的是,神並沒有說:「我要奪走你的靈魂」,因為神是生命的源頭,神並不是死亡的原因(reason)。
必須有人來問問我們的靈魂:「我們屬於社會嗎?我們屬於他人嗎?我們不單單只屬於自己嗎?我們所擁有的一切事物、一切錢財、一切資產,最終歸給誰呢?」再一次,福音書提及永生、提及靈魂。靈魂雖有意識,卻無法佔有物質財產,因為肉身已經死去。神在這段福音書中,質問財主這嚴肅的問題。然而,這位只轉向自己的財主、無法對話的財主,卻無法回答神。
如果是在座的各位,也許會回答神:「可以給我的孩子啊、配偶啊、親戚啊!」當然我不敢奢求各位回答:「捐給教會啊!」我知道沒人會這麼做。但是,這財主卻一句話也沒說,因為財主太忙了,忙著在自戀的鏡牆中自我凝視,彷彿沒有任何力量,能夠破壞這種如同死亡的生活方式。即使是神的聲音,也無法穿透?財主只關注自己、自我催眠、自我對話,思慮著如何處理錢財的大問題,再也沒有比這更重要的事了。這就是死亡了,財主是真真正正的活死人。
這也就是為何耶穌說,那些只為自己累積錢財的,在神面前卻不是富足的。財主「擁有」,但財主並不「存在」,並不「是」。你呢?你要的是「擁有」,還是「存在」呢?但我們如何能夠在神之中,真正成為富足,而不是自以為富有呢?如同我們所見,這財主的生命就像一道高牆,沒有其他的了。唯我獨尊,活在巨大的墳墓中,如同吸血鬼,只關心自己。
我們如何在神之中,成為富足呢?神為何富足呢?神之所以富足,因為神是分享的生命。神是三位一體,是共存(co-existence)。神將祂自己分享給我們,以一種深奧而又非常實際的方式:祂分享了自己,成為麵包與酒,將自己獻給我們。我們在神之中成為富足,當我們領受耶穌的生命,當我們領受耶穌祂本身,那成為麵包與酒、成為聖體與寶血的聖餐,這就是我們最大的財富。
許多時候,不幸地,傳統的東正教徒,並不在乎來教會領聖餐,不想來教會參加聖餐禮,這就是為何我一再強調:聖餐就是教會。這也就是我為何請各位想想,如果聖餐是要收費的,各位得付出多少代價,才配得上聖餐呢?各位該如何出價呢?而今日領受了聖餐的各位,你們認為自己領受了多大的財富呢?也許有些人會嘀咕:「唉喔,我來教會浪費了一個小時,聽這個笨蛋神父講個沒完。然後我吃到什麼呢?不過一角小小的麵包,還得費力張開我的嘴呢!一分鐘過後,就完全記不得是什麼味道了!」
我們應該為所領受的聖餐,付出多少代價呢?再次強調,我們並非以「個人」的身份「獨自」領受聖餐,而是身為基督社群的一員。聖餐使我們合而為一,彼此連結。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在神之中成為富足的方式,是如此美妙,又如此深奧。如同我曾提及,我深愛的一首希臘詩歌:「不分享的生命,就徒然浪費了,毫無意義。」
我們的神,是誰呢?祂是食物。祂成為我們的食物。這就是我們的神,如此簡樸,如此深奧,如此開放。但是我們卻為了保護自己,豎起一道道高牆,孤立自己,也隔絕他人,這就是我們活著的方式。將他人排除於自我之外,對他人說:「我不想看到你!我不想和你待在同一個空間!我不想和你待在同一所大學的同一科系裡!」這是一種謀殺。如果你直接毆打我,還好一些。因為如果你毆打我,至少會有身體接觸,或者某人會道歉,或者某方可以反擊……等等,這就創造了某種微妙的關係。其中一方可能會說:「抱歉,我不是故意要打你的!對此我感到很難過!」這就是為何我說毆打我,比無視於我的存在更好。當然,我並不是說打架是好的,而是相較於全然冷漠,肢體衝突還更好一些。
若有人說:「我的生命裡,絕對容不下你。你一定得死,因為我的成功、我的學業、我的工作,絕對容不下你。你給我滾遠一點!」這就是謀殺了。
有意思的是,關於福音書中的財主,有人會問:「呃,那財主該怎麼做呢?」我並不想回答說,財主就只要做些慈善工作就好了。因為社會不只是慈善。社會生活,並非只是心想:「嗯,反正我還有剩,就施捨你一點好了」,結果讓人們落入乞討,倚靠施捨維生。
也有人會問:「神父啊!你今天講的財主,跟我們一點關係也沒有啊!我們一點都不有錢啊!至少,比財主窮多了。」事實上,我們是富有的。如果我們明白,所謂的富有,不只是金錢,還包括才能、知識、地位……等等,每個人都擁有某些事物。但是許多時候,我們卻固執於自己所擁有的,不只金錢,而是「我」,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被隔絕於外,我只關注自我。這也是一種自戀人格,看著鏡中的自我倒影,陶醉於自我的美麗。
然而,社會也是有責任的。因為人們應該教導這位財主:「嘿!開放一點吧!」人們應該去探訪他,提醒他不要完全自我封閉。即使連神的介入,財主也沒有回應。因此,試著敞開自己,對神、對人敞開心胸。如果你只專注於自己,死亡就已臨到你了。這是真正的死亡,在肉身死亡之前。當你孤立他人,首先你就殺害了對方;其次,你也殺害了自己的存在。
特別的是,人們並不譴責這種孤立和隔離,然而,神卻是強烈地譴責這種取向。為何我這麼說呢?因為有些人會問:「喂,這財主什麼壞事也沒做啊!他又沒偷竊、也沒殺人、更沒犯姦淫。怎麼處理財產,不是他的自由和權利嗎?即使他要毀掉所有資產,又有何不可呢?」不,這是錯的。因為財主所做的,是最終極的罪惡:自私。他在鏡中自戀著,並因此將他人驅逐於外。這絕不是中立、無罪的行為。在這情況下,沒有人能以中立自居。因此,這就是最大的罪惡,最深沉的、最黑暗的罪惡。這也就是為何神譴責這樣的行為。不幸的是,我們會說:「我又不能說什麼,這是他的權利啊!」關於「權利」,暫不多談。
今天,請好好思索,我們是否像這財主,僅僅關注自己?只在乎擁有,而不真的活著,不真的存在?
最後再次提醒各位,來參加從12月12日開始,每週一晚上的希臘原文查經班。
願至聖聖三一保守我們每一個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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