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屬靈父親 Spiritual Father

屬靈父親: 東正教傳統光照下的屬靈親子關係(上)The Spiritual Father in the Orthodox Tradition (part A)

 

作者:Simeon P. Koutsas司祭,雅典Nea Smyrni都會區

 

出版:KalavrytaAegialia聖都會,Aegion,1995年

 

希臘原文 Ο Πνευματικός Πατήρ: Η πνευματική πατρότης υπό το φως της ορθοδόξου παραδόσεως

 

英文翻譯 The Spiritual Father: Spiritual paternity in the light of Orthodox Tradition

 

中文翻譯 (下回)  屬靈父親: 東正教傳統光照下的屬靈親子關係(下)

 

 

A. 制度的形成

 

1. 制度的含義

 

人皆有生物學上的父親,即生命誕下的源由。基督教徒在這之外,還有一位屬靈父親,是靈性重生歸因的對象:屬靈父親引領基督教徒進入基督的生命,為他指出拯救的路徑。生物學上的誕生,賜予生命,引領凡人走入人類的社群;基督裡的誕生,意義有所不同,凡人從此進到東正教的社群,而且提供了真正活在基督生命裡的潛能。

 

古時候的東正教,信徒(幾乎占大多數)在成年受洗,屬靈父親是向基督徒提問教義、提供聖洗聖事,進而引領進到基督裡的生活方式的教會牧者。時至今日,大家幾乎都在嬰孩時受洗,屬靈父親通常不是當初施洗的那位神父,而是後來某個時候,把教徒引向自覺的信仰,日後持續指導他過基督徒生活方式的人。

 

我們可以從使徒保羅的例子,看出屬靈親子的神祕靈性光輝。保羅是哥林多城的基督徒,和當時其他許多城市的屬靈父親。

 

對哥林多的基督教徒發表演說時,他寫道:「我寫這話,不是叫你們羞愧,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哥林多前書4:14)

 

因此,對哥林多的基督教徒而言,保羅不止是學基督的師傅與導師。他是這些人的父親,他給予這些人靈性上的重生,他引領他們進到蒙救恩的家族。他的使徒之心,燃起對屬靈子女的愛,這份基督裡的父愛,化為他身為使徒關懷眾人的動機。他渴望給他們澆灌的,不止福音,還有自己的性命(帖撒羅尼迦前書2:8);他忍痛受苦好讓基督成形在他們裡面(加拉太書4:19);他不住的「流淚」、勸戒「每一個人」,好讓建立他們的靈性,並且以「在基督裡」的生活方式穩定下來(使徒行傳20:31、以弗所書4:12-16)。

 

透過保羅對「屬靈親子關係」的內涵與含義所得的這層認識,貫穿整個東正教的靈性傳統,其中一位(我們常常會提到)最誠心的教父新神學家聖西默盎(Saint Symeon the New Theologian),給他一個屬靈子女寫了下面的話:「我們教誨你有如懷胎九月,經歷悔罪的分娩痛楚,用最大的耐心、陣痛、劇痛,以及終日的流淚將你誕下」(使徒書,卷三1-3)。從這一段把靈性誕生對比自然分娩的話,看得出來類似的地方在於,二者同樣分為三個階段:懷胎、妊娠、分娩。

 

為了更加明白屬靈父親的角色,文本當中還經常會看到其他二個給我們啟發的比喻。第一個是攀登一面陡峭崎嶇的山坡。第一次爬的人,必須要沿著特定路徑,必須跟以前到過山頂,知道如何上山的同伴及嚮導一起行動。在靈性的路途、基督裡的生活方式中,有經驗的登山同伴與嚮導,正是屬靈父親的角色。第二個比喻是體能訓練、運動員的情境。凡是接受運動訓練的人,不管是誰,都需要一名熟練的指導者當他們的訓練員,為他指出這項運動的奧祕,而且嚴格指導訓練過程。屬靈父親有著類似的任務:自己熟習基督裡的生活,再著手接納屬靈子女。

 

2. 在東正教歷史進程的演變

 

時間遞嬗,東正教發展了制度,屬靈親子關係的制度也扎了根、有所進展,自然而然的,隱居修道的荒郊,成了特別興盛的地方。而這項制度如同其他事項,傳播並滲透到了整個東正教的靈性生活。

 

有些苦修文獻中出現的詞彙,想必不令人陌生,像「父親」(Abba)、「長老」(Elder),或希臘文中的同義字「Geron」,以及共享信仰的俄羅斯教友口中的「長老」(Starets)。

 

是什麼使某人成為長老?他是如何被授予這個地位?又是由誰來授予?」提出這問題的,是一位東正教當代著名神學家:Kallistos Ware主教。他的用意是在答辯中(頁117,《心裡的國度》,Akritas出版,雅典1004),突顯屬靈親子的性質。從他的答辯,我傳達他更基本的立場:

 

屬靈父親或者長老,基本上是富感召力的先知型人物,因為聖靈直接介入而擔任牧者,除了神,沒有任何人為授予,教會是就『事件』而非『制度』做出表示。

 

不過教會的生活,未劃分先知與制度的事項,兩者交相發展,而且緊密結合。例如,由長老擔任的牧者,本身是富感召力的職務,跟教會的制度架構清楚規定的功能有所連結,就成為聽告解的神父……

 

神父聽取告解,確實是恰當的靈性引導契機,但是長老的功能,跟聽告解神父沒有關係。長老不止在聽取告解的期間,也在許多其他情況下提供引導。事實上,聽告解神父必須由『神父』擔任,但長老可以僅是尋常的『修道士』。

 

話說回來,長老若未受神職任命,也沒有經過正式的神職授予,他又是如何成為牧者?……生生不息的基督教徒社群中,真心守護神聖傳統的信眾會明白,哪個人有屬靈父親或母親的天賦,接著開始自然自發地接近這些人,聽取勸誡或引導。」(頁117-119,《心裡的國度》,Akritas出版,雅典1004)

 

3. 屬靈父親的使命

 

屬靈父親的工作到底是什麼?按照聖大巴西略(St. Basil the Great)的說法,是「照料基督的聖血所拯救的人」(節錄ΒΕΠΕΣ 53,頁305)。屬靈父親把人導向基督裡的生活,是人心的外科醫師,「以憐恤、按上帝的訓誨,」(聖大巴西略,”Ethika” ΒΕΠΕΣ 53,頁129),醫治屬靈子女的性情,幫助他們獲得基督裡的救治,亦即實在的信仰與安穩的靈性生活。

 

如同聖大巴西略的教誨,當信仰基督的條件跟目的是要仿效基督,那麼「被託付要指導眾人的人,應該以其(個人)的居間調解,為軟弱的人投影出基督的效法」(”Oroi Kata Platos” ΒΕΠΕΣ 53,頁204)。

 

前往同領基督聖體及神化的路上,屬靈父親既是富經驗的嚮導,也是不言苦的支持者。不過,一名牧者若要任重道遠地工作,他自己必須得真的充滿靈性,如同神學家聖額我略(Saint Gregory the Theologian)寫的,成為「聖靈調音及演奏的樂器」。

 

只有從個人經歷得知端倪的人,有傳授的能力,因此,一名屬靈父親要引導其他人,進到基督教的生活方式,自己必須先躬身行之,他必須是「信徒的榜樣」(提摩太前書4:12)及「生動的教義」,根據聖大巴西略的說法,他必須「用自己的生活清楚示範上帝的每一條戒律」(同上,ΒΕΠΕΣ 53,頁204),他要著重身教,應該用賢德的生活鼓舞,以及用關愛和親情訓誨對方,依照聖天梯若望(Saint John of the Ladder)的說法:「牧者的愛是他的證據,大牧者(耶穌基督)遭迫害,就是為了愛」(To Poemen 24,PG88, 1177B)。

 

4. 二個重要特徵:「洞察」與「愛」

 

要說明屬靈父親的為人、如何從由來已久的牧者傳統中顯露出來,以及列舉名副其實的長老特有的個人氣質,要花許多時間,因此,我們只簡單介紹二個最根本的特質。

 

首先是洞察能力和一雙慧眼,「換句話說,有能力憑直覺看透他人內心的祕密,理解對方不察的祕密深處。屬靈父親眼中所見,超出我們對外隱瞞的真性情,甚至自欺的慣常表達與習慣,在這些平凡庸碌外,他看到了獨一無二、按照上帝的形象跟樣式創造出來的人。這份能力是靈性的,不是自然的。這種感知不是出自過度敏感,也不是故作超然的裝神弄鬼,而是恩典的果實,事先需要不住的禱告,以及不斷的苦修。」(Ware,同上,頁126-172)

 

屬靈父親洞察的天賦能力,本身表露在上乘的思覺慧眼。根據新神學家聖西默盎所言,慧眼是靈性的「」和「」,讓屬靈父親得以眼識自己還有屬靈子女的內心。這樣一來,他能夠每次做出正確的診斷,並施以最恰當的療法(教義問答18,SC104,頁292)。以清澄的內心為前提條件的慧眼,是一項來自聖靈的天賦能力。因此,屬靈父親「若沒有聖靈存在其中,既無法明瞭自己的行動,也不完全明白這些行動是否使上帝喜悅,而且無法引導其他人、教導上帝的旨意、感知外人的思維……」(教義問答33,SC113,頁250)

 

屬靈父親的第二項天賦能力是愛:有能力愛人,而且承擔他人的苦痛跟試驗。沒有愛,就不會有靈性親情。依照靈性導師的說法,愛不止是一名屬靈父親最基本的資格,也是靈性親情的基礎跟本質。愛人的前提是「共患難」(co-suffering),與他人一齊共享性情,也就是「同情」(sympathize,源自希臘字)的字面意思:「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2)。屬靈父親是為眾人、為他的屬靈子女背負重擔的好手,他承擔對方的苦楚、內疚、試驗和罪愆,他不知疲倦的尋思讓對方更近上帝。Abba Barsanuph給他一名屬靈子女寫下:「安德烈亞斯弟兄,我所關愛的人,……,你連一次眨眼的時間,都不曾從我的心思和禱告中消失。連我的愛都如此深,那麼形塑你的上帝,愛你更深;我央求祂給你引導,依祂旨意治理你」(Nicodemus of the Holy Mountain, ”Book of Barsanuph and John”, Sot. Schinas Publications, Volos 1962, 應答108,頁132)。

 

在同一本由Barsanuph and John應答的書,有一則撥動心弦的禱文,道出一位屬靈父親對屬靈子女無垠的愛:「看哪!在這裡的我,還有祢賜予我的子女,用祢的名保護他們,用祢的右手庇蔭他們,帶領我們前往祢旨意的港口,將他們的名字銘記在祢的生命冊中……上帝,讓我連同我的子女一齊進到祢的國度,否則就把我從祢的生命冊中刪去……」(同上,應答99,頁82-83)。

 

5. 找到一名熟習的屬靈父親的必要性

 

在成全基督裡的路途,屬靈父親的含義,同時顯示我們所有人,有必要找到一名富有經驗而且萬無一失的靈性嚮導。這既是權利也是義務,我們還有做抉擇的責任,我們必須以最謹慎的心來選擇,畢竟,如聖西默盎說的:「真罕見,事實上直到今日,照顧尋道者的那些人,少有把指導、醫治做好的。」(教義問答20,SC104,頁346)。

 

所以小心謹慎是需要的。我們既不可依賴自力(因為冒著成為惡魔這噬人餓狼餌食的危險,或墮落時刻沒有援手讓我們重新站起。依照傳道書4:10的說法:「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但也不要等閒跟隨餓狼或「生疏的外科醫生」,不幸如此,必然會經歷靈性的創傷,或無法將傷治癒〔cmp. 教義問答20,SC104,頁238;使徒書1(認罪的話),K. Holl發行(Enthusiasmus und Bussgewalt bein griechischen Moenchtum, Leipzig 1898),頁117〕。

 

如前述,儘管依靠我們的判斷,選擇屬靈父親是一項權利,。不過,找到一位熟習的屬靈嚮導,最終是上帝送的大禮。難怪聖西默盎會給我們以下忠告:

 

我的弟兄,向上帝好好央求,祂也許會為你指出一人,那人有能力好好指導你,而你會如同服從上帝本身一樣服從他。他告訴你的事情,你會毫不猶豫的放在心上,即時這指示看似不利,甚至有害於你。」(教義問答20,SC104,頁334)(編按:這是針對修士修女的勸告,不一定適用於平信徒。)

 

同一名導師,在他的第七次證道詞,為我們指出一個向上帝央求,給我們派一名熟習的屬靈父親的禱文範例:

 

上帝,祢與其說不欲罪人死,不如說欲其回歸,好讓他活,因此降臨世上,以致犯罪和為此而死的人,得以復活,且最大程度的,看著祢,這道真實的亮光,使我該得;派一名認識祢的人給我,好讓我服事他,如同服事祢,將我的全副能力,投付於他,在他的意旨內,做祢的意旨,能使祢歡喜,唯一的上帝,而我這罪人,該當前去國度」(Ethika 7,SC 129,頁186-188)(編按:這是針對修士修女的勸告,不一定適用於平信徒。)

 

6. 屬靈子女給予屬靈父親的回報

 

經由屬靈父親的聯繫,虔誠的人在基督裡的造就,不是顯而易見、不證自明的,先決條件是他們要對即將接受的愛,還有屬靈父親表露的關心,做出回報。

 

愛是最初且基本的先決條件。屬靈父親跟他的屬靈子女之間凝聚的聯繫,是一份相互的愛。信徒自己用愛回報,來回應屬靈父親的愛。據聖金口若望(Saint John the Chrysostom)所言:「此外就沒有如此睿智的學問;只有愛人和被愛」(證道詞6,1 on A’ Timothy,PG 62,頁529)。靈性聯繫的強度,遠大於自然的聯繫,源於基督的愛,遠比血緣親屬關係產生的更強烈。Saint Theodore the Studite自問:「有什麼比親生父親更令人企望?」(To Plato 2, PG 99, 909B),以此方式表達他自己對屬靈父親的親身體驗。

 

我們對屬靈父親的愛是千真萬確的,表示為「信仰」,也就是對這人的信任。我們把全副自我,託付給屬靈父親,知道他是我們前往救恩之路的嚮導。因此,我們必須對他抱持信心,並毫不猶豫的在後追隨,聽他任何忠告,內心毫不質疑。這一點神父們非常強調要堅持,據聖天梯若望的忠告:「對於允諾照料我們的人,一定要相信他,沒有一絲顧慮」(Ladder 4, PG 88, 717B)(編按:這是針對修士修女的勸告,不一定適用於平信徒。)

 

聖西默盎在他的「Chapters」中寫下:

 

對屬靈父親有了明確信念的人,也就是說,信任他。此時見到他的面,覺得見到基督,隨侍在側或跟隨在後,便肯定自己與基督同在,在追隨祂。這樣的人,不會想跟其他任何人交談,除了伴隨著愛回想他外,這世界沒有令人更感興趣的事。」(Chapters, 1, 28, SC 51, 頁47)(編按:這是針對修士修女的勸告,不一定適用於平信徒。)

 

如果說屬靈父親的義務,是保持對屬靈子女靈魂的警戒,那麼類似的,屬靈子女的義務,是依從並虔誠奉行他的引導(希伯來書13:17)。上帝會透過屬靈父親,親自與我們交談,因此我們向他表示依從,實質上是依從上帝的意旨,我們得到保護,不會犯下一意孤行時,肯定會犯的錯誤。最後,我們獲得內在的自由,從而招來上帝的恩典。

 

信徒還有一項重要的義務:認罪。我們放心的向屬靈父親招認一切,除了做過的事,還有內心最深處的念頭。聖大巴西略鼓勵我們,「不要藏匿任何靈魂的祕密起伏,不管內心藏了什麼,儘管表露出來」(”Oroi Kata Platos” – Conditions Breadthwise,ΒΕΠΕΣ 53,頁184)。什麼都不要對屬靈父親隱瞞,懷著謙卑與為人子女的信任,應該要把一切都置於他的跟前,這是讓上帝赦免罪愆的唯一途徑,我們得以放下內疚的重擔,改變自己的性情,屬靈父親此後會引導我們安全度過靈性的生活(編按:這是針對修士修女的勸告,不一定適用於平信徒。)

 

 

翻譯:Albert

編輯:東正教翻譯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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