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 Sermons

富有的少年:我還缺少什麼呢?The Rich Young Ruler: Am I Perfect?

真正的良善:耶穌與富有的少年 主日講道 加工版

2015年11月30日

李亮神父講道:

聖經中耶穌與少年人的這段對話非常重要,因為提醒了我們什麼是良善及良好的生命。這位少年人非常有錢,自認是一位很好的人,他來到耶穌面前,想要從這位知名拉比的口中得到證明與讚美。為什麼要提到這點?因為他來到耶穌面前稱耶穌為良善的大師,問耶穌他應該如何做,才能夠承受永生。但事實上,如果他明白耶穌是良善的,他就不該「質問」他,而是應該直接「請教」耶穌的指引與教導,然後依照耶穌所說的去行。但是,我們知道最終這位富有的少年人,聽了耶穌的教導之後,卻黯然地離主而去。

最終,這位年輕人到底想要得什麼呢?他想要耶穌稱他為義人,多數的人自認為是好人,在生命中沒有缺失或過犯。當我們獨處,不在職場中,身邊沒有家人、朋友、同事或任何媒體、眾人的喧嘩環繞我們時,面對鏡子,鏡中的自我將質問自己:「我究竟是什麼樣的人?」這樣說吧!就如同勞勃狄尼諾在電影計程車司機中扮演的角色,他在鏡中對著自己說話。因為最終,我們都無法掩藏反射的自我。

年輕人自己認為他是一位義人,他想要從大師的口中稱他為義人,耶穌明白他的遊戲,也照著他的遊戲進行下去。耶穌問他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只有一位是良善的,就是神。耶穌對這少年說出反諷的話,因為他既稱耶穌為良善,又不信他是神,還特地來質問他問題。

我也看過很多信徒,對主教或神父見面時就說出奉承的讚美詞,在我們教會也有信徒不想用神父這個敬稱來稱呼我,這都沒有關係,但他們對其他神父卻畢恭畢敬?人們習慣用面具偽裝自己,甚至還有人暗中寫信給我的朋友,說我不配稱為神父,而這位暗中寫信重傷我的人,我還是持續關愛著他。

耶穌對這位年輕人說,誡命你是知曉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所以這位年輕人對神的信仰,不是架構在「關係」中,而是將信仰當成「律法」,如公民遵守民法、刑法,不要觸犯律法即可。對他來說神根本不存在,只有遵行律法的規章。

我在寫論文時,寫到民主、自由、理想國,柏拉圖論到這座城市,動物界如豬群也有動物的規則。博弈論的馮.伊諾曼觀察生物界的行為,例如餵鳥食物,發覺到鳥在吃食物時也有牠們自己的規則與習性。

耶穌說要全心全意地愛你的神,愛神不像律法有規則性,愛是無法衡量的。但不是單單愛神,也要全心全意的愛鄰人,愛你的弟兄姊妹。這是耶穌給他的誡命,這誡命非常奇特,不像一般的規條,有尺度可以去規範、衡量。事實上,律法不是教人「應該」如何做,而是叫人「不要」做某些事免得觸犯律法。經上告知的律法有:「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這個富有的少年,依然住在自己的圍城中,自認自己是良善的義人,自認無人能夠質疑他良好的生命。

耶穌點破他的真實面,呈現真實鏡子中的富少。耶穌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事實上他根本就沒有完全遵行這些律法,為什麼這麼說呢?這富少可能會反駁說難道我有殺人嗎?我有作奸犯科嗎?我們也知道耶穌教導我們,若是看到婦女,就起了淫念,這人已經犯了姦淫罪。教父St. Basil說他從未與婦女發生性關係,但他並不是處男。不愧為偉大的聖徒,他述說著他靈性的軟弱,真正實踐耶穌的教導。從偉大的教父St. Basil,這位被聖靈充滿的人,對神正確的認識,我們可以學習如何分辨真正的東正教徒。

既然這位年輕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也就是他自認為遵行律法,那他必定也全心全意的愛神,全心全意的愛人。既然如此,耶穌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耶穌對他這麼說,是要告訴他,他的生命有所缺乏。看到這裡請不要想說,喔!是這富有的少年缺乏這一件,不是在說我喔!我真好運,不用去幫助窮人啊!

有些人的愛是很危險的,我很愛你喔!但請跟我保持距離,甚至離我越遠越好。為什麼耶穌要這樣對他說呢?為了提醒他,他真正崇拜的是財富,而不是神。並不是說擁有財富是不好的,例如亞伯拉罕就是一位富豪,但神卻親自拜訪他。尼哥底母還有亞利馬太的約瑟,他們向彼拉多買下耶穌的身軀,安葬於自己的墳墓,這些人都是非常富有的。但我們內心最重要的不應該是金錢,而是神,充滿愛的神。很多人說我不在乎神,也不在乎神學,不要跟我談論神學,這些留給你自己吧!特別是台灣人,常會對我說,都一樣啦,好了,好了,不要再說了。你所說的這些,是給你自己和其他跟從那本聖經的人。

想一想,如果真的愛上某個人,你是否會願意拋棄一切,只為了跟他在一起,甚至願意跟他一同刻苦的生活在一起。這可看出你們之間的愛,是不是真愛:是跟對方的錢結婚,還是真真實實的跟所愛的人結婚。我在台灣看到很怪異的現象,在歐洲離婚主要因素為婚外情造成婚姻破裂,在台灣離婚並非都是婚外情,而有很多不同因素,可能因為破產,經濟狀況巨變;或者要多花錢,配偶不給就離婚。所以婚姻好像一個錢包,放在心中隨時取用,沒有錢就棄之如敝屣。然而,在我心中的應該是神,唯有從神開始,我們才能將這愛擴大,愛你的配偶,愛你的孩子,成為井然有序的美麗生命。

愛每一位信徒都會面臨的考驗,雖然事實上,並不如我們想像的那麼艱難。基督信仰不是宗教,而是一種生活方式:選擇神,還是世俗的事物;虛假地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幻象中,或者真實的活在愛的關係之中。

愛是非常危險的,如聖經中的雅歌提及的,愛之強烈,足以烙下生命的印記:「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戴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愛,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就全被藐視。」(聖經 雅歌8:6~7)。

這讓我回想到我還是大學生時,我留著長髮,在雅典市中心的一間教堂參加聖禮儀,當時一心想要成為修士。我還記得那天Timothy神父也講到今天福音書的同一段故事,我聽了很感動。聖禮儀結束後,我來到神父面前,跟他說我也想將我所有的獻給神。Timothy神父問我說:「你很富有嗎?你的意思是要捐贈出你的財產嗎?」我回答說:「我只是一位窮學生,沒什麼錢,但我想將我自己獻給神。」Timothy神父微笑對我說:「下星期你來,我們再談談這件事。對了,如果有空,先把你的長髮剪一剪」。之後我回到忙碌的校園生活,每天面對繁重學業,忘了剪頭髮這件事。當我再次去教會,我對Timothy神父說:「我們不是要來談談?」,他卻對我說:「只是要你剪個頭髮都不做,還談什麼為神奉獻?並不是說留長髮不好,而是給你一件小任務,當作一個小測驗。你還認為你可以為耶穌犧牲生命嗎?」聽完Timothy神父所說,我覺得極度羞愧,我永遠忘不了他的教誨。我回家之後就自己剪起頭髮,亂剪一通,像被狗啃的一樣。

之後我找到偉大的聖徒St. Porphyrios,成為我的屬靈父親。我在台灣大學的同學說我不配被稱為神父,儘管這重重地傷害了我,但我還是會繼續在這塊土地上奉獻我的生命。人性是非常軟弱的,如果我們不去愛,我們已經死亡了。

當這位富有的少年聽完耶穌所吩咐的:「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這面鏡子反射出真實的自己,他就黯然地離主而去。

他為什麼要離去呢?跟隨耶穌的人很多,不是一定要成為12 門徒,有72門徒,還有許多群眾跟隨他。這些跟隨他的人,也並非日夜跟隨著主。總是有群眾圍繞著耶穌,聽耶穌的教導。但這位富少卻離開了,如同勞勃狄尼諾在計程車司機中照著鏡子,對鏡中的自己說:「你在對我說話嗎?」

我們無法活在一個假象的生活中。當我們進入教堂時,我們知道神教導我們要先懂得愛你的弟兄姊妹,然後你才會愛神。如果你不愛弟兄姊妹,你也無法愛神。這就是我現在的難處,因為有人如此憎恨我,我卻無法與對方和好,因為對方不願意。理論上,我不該舉行聖禮儀(聖餐禮),因為聖經教導:「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聖經 馬太福音 5:23~24)。聖經教導,若有人與我們不合(不是我們與對方不合),和好之後才能獻上祭品。

但我沒有辦法這麼做,因為對方不願與我和好,我進退兩難。面對從不同城市:新竹、花連、台南,甚至新加坡遠道而來的信徒,我該不該舉行聖禮儀(聖餐禮)呢?因此我願意身陷罪中,為了愛,在愛中為所有來到教會的信徒主持聖禮儀(聖餐禮)。並告訴你們要因愛活著。沒有愛,就沒有生命。生命中如果只有自我,沒有他人存在,就是一個虛假的生命。你愛得越多,你就活得越實在,這就是基督信仰,這就是東正教。